三方协议甲方: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乙方:姚霞丙方: 北京天赋百合国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就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红阁品牌专柜(以下简称“该工程”)装修工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责任与义务:甲方提供场地并承担乙方道具费用110.78万元,乙方监督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并在该工程竣工时与甲方共同进行验收工作。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全责任、按照承包的内容、合同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甲乙方验收。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承包内容:店铺装修,详见图纸,施工范围(但不限于此)。3、工程天数:30天三、装修费用1、品牌专柜装修费用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柒仟捌百元整,甲方同意承担该品牌装修费。2、甲方在 2013 年 2月 10 日前将装修费100万元支付给丙方。3、甲方应在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向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项10.78万元,人民币壹拾万柒仟捌佰元整。同时丙方向甲方开具西宁当地全额工程发票;乙方不再给甲方开具装修发票。四、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丙方: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时间: 时间: 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