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单用餐协议书甲方:江苏嘉仙贸易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诚信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签单用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用餐招待指定在甲方时,需提前1天通知预订,双方做好相关事宜沟通。经商议,乙方交 元的现金给甲方作为保证金,即可享受由乙方授权签单代表签单挂帐。二、凡乙方在甲方餐饮店消费的签单均只享受酒水优惠8.8折。三、甲方应保证菜肴的品质和卫生,标准的服务及清洁的就餐环境。 四、结账方式为月结,结账时间为每月10日之前, 甲方凭乙方上月用餐帐单明细及相应发票与乙方结账。如乙方恶意不予甲方结账,或逾期15天仍未给甲方结账,甲方有权冻结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并持有通过法律途径
2、,追讨损失的权利。五、为方便甲方管理,乙方应提供可签单人员名单及签字字样。双方确认 、 为乙方授权签单代表。今后如有变更,乙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六、在协议期间,如乙方公司搬迁或人员变动,乙方须提前告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七、本协议暂定壹年,有效期自2012 年10月27日至 2013年10月26日止。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甲方:江苏佳仙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电话:025-85895999 电话:传真: 025-85895999 传真: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1号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