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 店 装 修 施 工 合 同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 联系电话:158*880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 联系电话:130*35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依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地址:青岛*海鲜酒店。 承包方式:甲方采购材料,乙方包清工(自带施工工具和机具)。二、费用清包工费:¥ 360000.00 大写: 叁拾陆万元整 付款方式:1、施工进度达到50%,(即土建及隐蔽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100000.00(壹拾万元整) 。2、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 ¥:23000.00(贰拾叁万元整)。3、本工程保修
2、期为壹年,保修期自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甲方预留工程约8%(¥30000.00元)的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乙方(支付时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并签字确认。 三、工期从 2014年10 月 25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止,工期为65天。因甲方因素延误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延误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300 元/天。四、材料1、乙方应提前 3 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方使用。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3、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
3、乙方负责搬运并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4、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施工现场。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离开,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人工费中扣除。6、乙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误差在5%-10%之间。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超出误差范围而导致的材料、设备重新购买或材料、设备无法退回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7、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五、工地现场管理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2、 现场禁止吸烟。3、 易燃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六、关于工程管理、项目变更的约定1、乙方在开工前检查水、电、地面、墙顶面空鼓,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
4、协调。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3、保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每天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施工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价款中。注意现场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七、工程验收及保修本工程依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协商验收日期。水电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5日内制作水电布线图交与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的,现场全部停工,乙方应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才能继续施工。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 乙 方:签 章: 签 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