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软件开发(委托)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开发方XXXX年XX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甲方所需的软件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二、合同标的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以下简称:软件)为:人员管理系统。2.乙方负责完成软件的设计开发、交付、培训及开发相关资料等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软件满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第三方。乙方不得自行将软件转让给第三人
2、或交第三人使用。4.所开发软件功能依照功能清单附件。三、开发进度及软件成果交付1.自签定本合同起30日内,乙方完成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2.软件产品交付地点为XXXXXXXX,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代码、安装部署程序、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四、开发费用软件总开发费用为¥ 5000.00 (伍仟元整),费用包括:完整的软件交付成果、技术文件开发费用;乙方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税费;技术培训费用(包括安装使用培训等);以及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五、付款结算方式1.在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并交付甲方,
3、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验收测试通过后,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款:共计¥2000.00(贰仟元整 )。2.在乙方完成正式安装部署,甲方正常使用15个工作日确认软件无较大问题后,向乙方支付第二期余款:共计¥3000.00(叁仟佰元整)。六、知识产权条款1.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包括软件产品和以此为基础研发出的其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3.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
4、侵权指控时,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所提交的软件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2)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软件开发的进展情况。(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甲方应当完整无误的提出系统功能需求,不得随意更改已达成协议的需功能清单附件。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支持。(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软件产品是符合功能清单附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功能的。(4)乙方应到甲方现场提供开发实施、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
5、,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合同或功能清单附件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的软件产品。因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6)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软件有关新的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八、验收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后进入测试验收期,测试验收期为7个工作日,如果在测试验收期间,如发现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同时测试验收
6、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测试验收期满并确认软件无缺陷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款:共计¥2000.00(贰仟元整)2.测试验收期完成之后,软件产品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15个工作日,从乙方正式安装部署使用之日算起。如果在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试运行期满并确认在实际使用中无较大问题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第二期余款:共计¥3000.00(叁仟元整)3.验收不合格或试运行期间出现较大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多次验收仍不合格
7、,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九、售后服务支持1.在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对所开发的应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的售后服务。2.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软件缺陷、故障等,用户因工作需要要求对部分功能作小范围改动时,乙方应免费给予完成。4.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现应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十、培训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后,负责为甲方的管理员提供软件操作指导和安装部署等培训。十一、保密责任甲、乙双方保证本软件产品的所有技术信息和资料,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十二、不可抗力1.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由双方协商确
8、定后,合同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2.受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4天内尽快用传真和挂号信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阻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关于不可抗力形势的解除并以挂号信加以确认,并继续履行合同。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的履行超过180天,双方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十三、争议的解决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提请仲裁。2.仲裁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仲裁结果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4.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所在地。十四、其它事项1.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2.合同签订地点: XX 。3.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二份。5.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X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X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