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出卖人(以下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述标的物订立买卖合同,具体如下:1. 合同标的物1.1 名称:1.2 商标:1.3 规格1.4 型号:1.5 生产厂家:1.6 生产地:1.7 数量:1.8 单价:1.9 金额:2. 标的物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当对标的物的产品质量负责。标的物的质量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几项标准或要求:2.1 标的物的质量必须满足_标准或者双方交易习惯所确定的标准;2.2 如果前款即第2.1条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存在或者无法确定的,标的物的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3 如果前款第2.2条规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存在的,标
2、的物的质量必须满足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2.4 标的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2.5 标的物应当符合在其上或者在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2.6 甲方对标的物的口头或书面的介绍、对标的物质量或性能的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的说明构成对标的物质量的明示保证;此介绍或者说明一旦作出,即构成甲方对标的物质量的明示担保责任;3. 标的物质量检验期间、乙方的质量异议及甲方的质量瑕疵责任在标的物的质量检验期间内,如果乙方通过检验或者使用发现甲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不符合本合同第2条规定的任何一项标准或要求
3、的情形,那么应当认定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甲方应当对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承担责任。3.1 标的物的质量检验期间: 3.1.1 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质量保证期为检验期间;3.1.2 标的物没有规定质量保证期的,自乙方验收标的物之日起两年为检验期间;3.2 乙方的质量异议 3.2.1 在本合同前款即第3.1条规定的质量检验期间内,如果发现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各项标准或要求以及出现其他因标的物质量瑕疵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乙方应当就标的物的质量瑕疵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当确保甲方已收到其异议。3.2.2 乙方应当在前款规定的质量检验期间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提出异
4、议的,甲方不予回应,且不承担任何质量瑕疵责任。3.3 甲方的质量瑕疵责任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异议后立即作出积极回应,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及处理意见。甲乙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绳,以公平合理、诚实互信原则为知道,就甲方承担质量瑕疵责任的方式及范围进行友好协商; 如果双方自甲方收到乙方异议之日起十日内(但是双方另行商定期限的除外)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由乙方选择下列一项或者几项方式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当应乙方要求在7日内履行质量瑕疵责任:3.3.1 修理3.3.2 更换3.3.3 重作3.3.4 退货甲方在已经采
5、取一切合理努力包括上述修理、更换、重作行为之后仍不能使标的物具有符合合同目的的质量或性能时,应当承担退货责任。3.3.5 减少价款或者返还应当减少额价款应当减少的价款 = 甲方因标的物质量瑕疵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总额 + 甲方已经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3.3.6 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提供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在7日内采取上述合理努力后仍不能使标的物质量符合合同目的,那么乙方可以向任意第三方购买合同项下的标的物,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并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3.7 赔偿损失如因甲方提供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造成乙方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人身伤害的,甲方应当赔偿医疗
6、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人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人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4. 标的物的交付4.1 交付方式标的物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在乙方住所地交付。 4.2 交付地点交付地点为乙方住所地,具体为: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科技企业加速器A6栋5楼4.3 接收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接收负责人:_联系方式:_4.4 交付时间4.4.1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_内;或者,预付款支付之后_内;或者,双方另行商定的合理时间(
7、)内。4.4.2 甲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的,应当按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计算方法为:逾期交付标的物违约金 =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价款 * 同期银行利率 * 逾期交付的天数5. 标的物的验收5.1 验收时间标的物在乙方住所地交付时进行初步验收5.2 验收方式5.3 验收标准5.4 负责验收人员5.5 验收中发现质量瑕疵的处理办法验收中发现质量瑕疵参照本合同3.3“甲方的质量瑕疵责任“规定的责任处理。6. 价款的支付6.1 付款方式标的物总价款为人民币_元整(RMB ),按照下列条件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完成支付:在甲方完成本合同第3条和第4条项下标的物交付和验收的义务,并且在乙
8、方书面确认甲方所交付标的物的质量满足本合同第2条规定标准之后的_内或者双方另行商定的合理时间( )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标的物总价款,即人民币_元整(RMB ) 。6.2 乙方逾期支付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按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计算方法为:逾期支付价款违约金 = 逾期支付的价款 * 同期银行利率 * 逾期支付的天数 。6.3 甲方开具发票的义务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付款或者全款之后应当在_日内或者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发票。6.4 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支付价款行为不代表认可或者接受甲方提供标的物的质量,也不构成对甲方的其他任何承诺。7.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1 合同履行期
9、间,如因客观原因需变更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7.2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动或者不可抗力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的,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终止。7.3 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7.4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终止履行;同时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价款,但应扣除甲方为履行本合同已经支出的且乙方认为合理的、必要的费用。8. 适用法律及解决争议方法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本合同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调解不成的,向双方同意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 补充协议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经协商之后双方在本协议之外另行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0. 合同的效力及期限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电子件和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章时间: 签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