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所地址: 栋 单元 _号,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秦皇岛坤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_尹丽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18603363888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工程监理: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栋_ 单元 __号,建筑面积: 平米,工程类型:_____________
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报价施工方案)
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2)____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4、 工程期限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 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 日
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自行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1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 元。
第三条:甲方工作
1、 开工前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 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任何名目的物业管理费、物业押金、施工管理费、电梯使用费、垃圾外运费等)。
4、 甲方应无偿提供施工过程中水、电、暖气的供给,以便正常施工。
5、 不拆除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 施工期间甲方如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7、 本工程有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对工程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8、 工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返工费用、材料运费、退货费用、换货费用,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9、 凡砂灰墙面(包括加白灰的混全沙浆、麻刀灰等),轻质隔墙均存在较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玻纤布处理,凡外墙内保温必须加贴石膏板。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无法保证墙壁面不大面积开裂。
10、 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验收及中期预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甲方应在中期预算后两日内到财务部交纳中期款,否则工程暂停。由此延误工期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在中期预算决算后提出变更,须一次性将变更费用的100%交到乙方财务部后,乙方予以变更。
第四条:乙方工作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公司的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 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在报价单中明确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使用,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及设备,禁止使用。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出现质量等问题,退货、换货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监理联系,在甲乙双方确定认可后签订变更单(如有一方不同意此变更不予认可),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注:增项不打折,减项扣除原造价的百分之二十做为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优惠款全部返还,赠品全部返还,如不能返还按市场价7.5折返还赠品款)。为保证工程统一管理和保护甲方利益,乙方严禁施工工人与任何人(包括甲方)私下商定变更项目或进行其他私下交易。与工程相关所有事宜,甲方应与乙方联系解决,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乙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
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有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执,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水电竣工
(2) 瓦工竣工
(3) 木工竣工
(4) 油工竣工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
2、 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若甲方不到现场验收,即视为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当即与乙方定工程结算款,并于三日内将结算款交乙方财务部。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向甲方交回钥匙,开具工程保修手册(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均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
3、 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分三次付清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首期款
签订合同后即付
60%
中期款
瓦工活完成
35%
尾期款
竣工合格后即付
5%
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请甲方将工程款交到乙方财务部,同时收取有乙方财务章的正式收据,此收据涂改无效。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材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视为默认,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 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征得对方同意并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标价额的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承担对乙方误工等各项经济损失,具体损失费用由乙方出损失清单(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维修或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6、 甲方竣工后七日内未付工程尾期款,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欠付金额30%的违约责任,乙方有追缴工程结算款的权利及保留其它相关权益。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 向_________海港区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__________海港区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规定
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拉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把拉圾运到指定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工长负责保管。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8___点__00___分至___11__点___30__分。
下午__14___点__00___分至__17___点___30__分。
注:如因物业规定节假日不许施工工期顺延。
第十三条:附则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法律效力等同于主合同。
3、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定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定,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 乙方:
鉴证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附件二:工程变更单
附件三:工程结算单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