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机动车位销售专用合同 宁车位售字 号出卖人(下称“甲方”):买受人(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买卖 项目的机动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 合同标的基本情况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机动车位(下称“该车位”)坐落于南京市 区 。该车位规格:长: 米,宽: 米,(标准车位规格:长5.3米、宽2.4米;微型车位规格:长4.0米、宽2.2米);该车位高度及所在车库主入口、坡道、车道宽度、行车路线、转弯半径,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二、乙方已在甲方本项目中购买坐落于 的商品房,购置时间: ,商品房合同
2、编号: 。三、车位销售方式【 】预售 【 】现售该车位预售许可证号为: ,其中(预测)专有部位面积 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及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以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该车位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丘号为: 。乙方已充分了解所购车位的实地状况并无异议。第二条 该车位的权利瑕疵 甲方告知乙方,该车位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该车位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部门为: ,抵押登记日期: 。【 】第三条 定金及其处理办法一、乙方应于 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小写 元)(大写 元),币种 。二、甲、乙双方履行本契约时,定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合同价款。【 】在 时,
3、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小写) 元,(大写) 元 ,币种 。第五条 付款方式、时间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车位抵押贷款:【 】第六条 车位交付时间甲方应于 前向乙方交付该车位。第七条 合同备案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甲方应按规定通过南京市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将本合同基本信息传送至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备案。二、办理初始登记后 日内(应当不超过90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乙方以车位抵押贷款支付合同价款的,有关
4、车位抵押登记手续应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同时办理。三、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天后,乙方有权且应当要求甲方配合办理该车位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四、甲、乙双方的其它约定:第八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迟延交付预售车位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按照已收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迟延期间的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按照已收价款的万分之 /天计算,向乙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 评定的同地段同类车位租金标准计算违约金。【 】二、甲方交付的车位与专有面积不一致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无条件满足乙
5、方退购要求,退还已付价款(包括贷款利息),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 】第九条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 后生效。第十条送达一方向对方送达的有关本合同的文件,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送达目的地;一方若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因接收方或其签收人原因导致接收方没有收到送达文件的,视为已送达。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等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二条补充协议、附件内容、空格的填写内容的效力一、本合
6、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参照原购 号商品房合同约定内容,也可签订补充协议。原购商品房合同中有关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内容、空格的填写内容与格式文本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及其签订后收执的约定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附件1、机动车位平面图(如粘贴需加盖骑缝章)附图要求:平面图比例尺为1:200,须标注本车位的规格、编号及位置(此页无正文)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署):住所地: 住所地: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 身份证件名称和编号: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人(签署):商品房销售员(签署): 身份证件名称和编号:岗位证书号码: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以下由登记机关填写:1、合同备案:2、车位预售合同预告登记:3、预购车位抵押预告登记: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监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