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录目录 1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规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规定-2 2 2 2、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3 3 3 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6 6 4 4、配电室防火安全管理规定配电室防火安全管理规定-8 8 5 5、选煤厂消防管理制度选煤厂消防管理制度-9 9 6 6、重大危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313 7 7、消防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1717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规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规定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要专柜储存,分类分项存放,药品间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超量,专柜管理要专人专锁。2、
2、药品储存管理人员要建立进货储存台账,健全使用领发回罢手续。3、储存管理及使用药品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易燃易爆物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化验员要按章作业,设备运营期间必须有人值班,下班时必须关好电源、水源、气源及室内门窗,上好门锁。4、化学药品管理使用人员要坚持天天检查,防止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跑、冒、滴、漏导致发生火灾事故。5、储存室内严禁烟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及通讯报警装置,管理使用人员要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打报警电话。6、化验室、储存室走道和楼梯要保持畅通。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为了指导本单位合理配备、对的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
3、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二、本标准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对的使用。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
4、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五、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 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规定。六、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重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的确不能合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七、本标准规定为一部分工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八、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也许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
5、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九、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质制成的手套统称为“劳防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割、磨、烧、烫、冻、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十、本标准中的“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统称,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场合噪声的强度和频率,为作业人员配备。十一、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十二、对眼部也许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使用普通玻璃镜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戴防冲击眼
6、镜。十三、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者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人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十四、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也许泄漏的作业场合,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护其处在良好待用状态。十五、工业安装等高处作业场合必须按规定架设安全网,作业人员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合理选用和佩带相应种类的安全带。十六、对未列人本标准的工种,各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在制定本省的配备标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七、各单位应教育、督促劳动者对的使用、
7、穿戴、保养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对的使用或佩戴、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下班之前必清洗干净防护用品,不得到处乱丢。十八、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不善,导致人为的损坏或丢失,应按购入价的 100%补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本单位、本部门内所制定的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章指令。2、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如有违反一律按有关条例解决。3、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保证安全生产。4、要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行安全
8、措施。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学习本工种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防止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能力。6、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服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擅自主张,违反施工程序。出现事故要及时上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人员整改,不得迟延。7、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持证复审规定,按限期进行复审,凡超过时限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从事原岗位(工种)作业。8、要建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档案。坚持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9、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对的使用、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劳
9、动保护用品,善于采纳有助于安全作业的意见,对违章指挥作业者能及时予以指出,必要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10、严禁酒后上岗、无证上岗。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偏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差或导致未遂事故、患有不适于特种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11、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无妨碍从事本工种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通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其从事作业的范围和等级应与证件所规定的操作项目符合。12、要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发明良好的安全生产环
10、境。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特种作业工具、机械设备及开关离合器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要及时整改。并规定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如有需要更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要立即上报申请更换。遇有恶劣天气环境不适于特种作业时,必须自觉停止作业。下班后,要将机械设备开关、离合器等处在停止状态、安全状态,断电关箱,然后方可离开岗位。13、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切实做好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配电室防火安全管理配电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1、防火工作,贯彻执行“防止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2、变电所实行防火全面负责,负责人要对防火全面负责,对大班检修和值班人员要制定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贯彻到人
11、头,并坚持每周一次的防火安全检查和值班人员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发现变电装置有异常现象,应立即解决,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做好记录。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子和大灯泡取暖,不准随便动用明火,因工需要必须用明火作业时,要有防火措施,报请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派专人现场监护,方可进行作业,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理火种,以免遗火成灾。4、配电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物品,当班解决的垃圾杂物,必须随时解决干净,堆到指定地点。5、任何人不准带外人进入配电室内,检修和安全检查人员,因公入内时,必须认真填写出入时间及人数,进风口必须设铁丝网,以免小动物进入,导致事故。6、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值班人员不
12、准脱岗,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好交接班记录。7、变电所内,必须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一般应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4-6 具为宜,并要固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检查,保证完好,工作人员必须操作使用纯熟。选煤厂消防管理制度选煤厂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实行“防止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二、选煤厂区域的防火工作,在矿消防队指导下开展。三、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防火工作全体职工人人有责,并实行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防火责任制,并成立各级义务消防组织机械。防火工作坚持综合治理,防止为主的原则。三、群监组织、青安岗等组织要积极配合各级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对防火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四、严
13、禁在厂房周边和厂房内生火。下列区域属禁火区域:原煤区,各类煤仓,氧气、乙炔库,控制室,计算机室,库房。特殊情况除外。五、所有禁火区域都挂有防火标示牌,禁火区域负责人应经常检查,以防牌匾丢失。发现丢失及时补上。六、办公室、休息室、工作现场及交接班地点的防灭火工作由本室工作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负责。七、各生产区域、岗位的防灭火工作,由当班岗位人员负责,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八、各种运送设备的防灭火工作由各班级及规定操作人员负责。九、场区内及厂房车间周边的消火栓(涉及地下消火栓)、井盖、安全防火标志、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设施,由各承包班组和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检查维护。场内道路和室外的消防设施,所
14、有门人员要积极爱惜,发现有损坏现象要及时报告。十、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一经发现要严厉解决。场区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除岗位人员负责检查、维护外,选煤厂指派专人进行平常管理。十一、发生火灾时,人人有权对的使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进行灭火。并要及时报告调度室及部门领导。十二、调度室在接到火灾报警时,要立即向矿消防部门报警,同时报矿调度室。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协调全厂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并绝对服从消防部门火场指挥员统一指挥灭火。十三、需要在禁火区维修、动火作业时,要事先制定防火措施,填写动火报告,上报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动火作业。隐患较大的工作地点动火作业时,要将动火报告上交
15、矿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十四、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三查”工作及平常工作的检查,防灭火任务栏为重要一项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要限期进行整改。十五、现场配置的灭火器,要放在易取的、明显的部位。用完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十六、各级义务消防组织要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演练和学习。人员调度及变动,义务消防员要及时补换。十七、任何人进入选煤厂工作场合(涉及新工人和外来培训、学习、参观人员)要一方面进行防火安全培训。上岗培训时,防火任务栏为重要培训内容之一。十八、任何人都有义务报火警,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救火有功者,可受到一定表彰奖励。十九、扑救火灾时,火场指挥人员有权调动所有门人员、车辆及交通工
16、具、供水、供电、电讯和医务救护力量,任何人不得阻拦,选煤调度要积极配合。二十、外委施工人员,在施工开工前,应先接受本部门安全防火教育培训,不经培训不许开工,缺课人员应补课。施工前应先交施工防火措施报告。二十一、外委施工自备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要事先通过本部门和矿消防部门的检查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二十二、选煤厂重要的防火区域,安全防火措施要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防火技术规范规定。二十三、选煤厂贮煤堆,要经常清理,防止自燃。在解决自燃煤时,要有专人指挥,采用可靠防火措施。其它煤仓的存煤要尽量保持常拉空,常存煤,防止积煤自燃。二十四、电气维修要定期对全厂用电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防火检查,特别是冬季室内
17、防火和用电安全。二十五、工作现场的加热器,特别是煤尘较大的禁火区域使用的各种加热器,要保证不漏电,不打火,没有积尘,并做到“开机送电,停机停电”的安全措施。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及时掌握我厂管辖范围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初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连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国家安监总局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
18、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涉及场合和设施)。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23)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我厂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监控管理的范围如下: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合、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第三条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厂决定成立以厂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以及副厂长、工程师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监管领导小组;并成立重大危险源综合监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议室,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管工作。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强化监控、科学治理:(一)安全监督领
19、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各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部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二)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合、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平常管理体系。(三)重大危险源涉及生产过程、工艺、材料、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要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估,每次的安全评估报告均要报送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和本地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四)要针对本单位存在的各
20、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每季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危害因素、保证安全生产。第五条单位重要负责人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贯彻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第六条要对职工家属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职工家属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
21、救知识。第七条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防止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第八条重大危险源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治理整改告知单责令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有关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营,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毕。第九条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加强职工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防灾、避灾及重大危险源申报与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两级职工安全
22、教育培训机构要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及防控、治理知识纳入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行、进行考核。第十条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通过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第十一条要加强在重大危险源环境、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要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置齐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对特殊用途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实验,经检测实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消防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施,消防设施是贯彻“防止
23、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前提和必要条件,设施配置一定要适量、合用、合理。2、各岗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格值的 20%予以解决,空瓶未及时更换的每瓶扣考核 0.5 分,情况严重者,依法处罚。3、消防器材由专人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需及时并规定验收合格、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车间领导或兼职消防负责人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用人签字后方可领取。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因素,到期需更换的灭火器必须申报,由厂及有关单位统一管理。6、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
24、防火部位,必须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7、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品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当及时消除。8、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9、仓库严禁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相关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用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10、仓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11、库房内只准使用 100w 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 50 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12、库房
25、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13、仓库管理人员天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14、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各岗位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15、消防器材及设施重要涉及: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严禁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16、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平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17、各岗点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18、各岗位必须在冬季对灭火器及各个消防栓采用间断性的维护保养和防冻措施。19、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