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地址: 电话:承租方(乙方)地址: 电话: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一、甲方将南宁市明阳工业园以下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1、三号车间,面积约420平方米;2、科研楼一楼办公室靠明阳大道一侧第3间。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五年,即自2016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16日止。前30天为免租期。三、租金计算:厂房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15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陆仟叁佰元整(¥6300元),办公室每月租金为陆佰元整(¥600元),厂房与办公室共计为人民币陆仟玖佰元整(¥6900元)。以上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三日内向
2、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维修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乙方所租厂房与办公室宿舍如果是乙方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若乙方拒绝维修,甲方有权将押金用于修复。)五、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于2016年4月16日前将2016年4月16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租金支付给甲方,以后每半年支付租金一次,分别在1月15日前和7月15日前将半年租金支付给甲方。六、第三年起租金递增率为8%。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1元/度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2.5元/方收取。八、乙方在租用甲方厂房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保持公共
3、场地的环境卫生,负责租用厂房及科研楼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垃圾处理200元,由甲方统一上缴。九、乙方在厂区院内停留过夜的货车(指占公共场地的车辆)不超过一辆,小车不超过五辆。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不受此限制。十、乙方不得利用所租用厂房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甲方生产车间。十一、乙方不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并屡次不改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六个月告知,押金不予退还。十二、甲方保证厂房可以正常使用,没有产权纠纷。十三、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所需厂房手续时甲方协助配合乙方办理。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
4、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十六、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十七、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八、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乙方搬出厂房后,甲方退回乙方交来的保证金,如乙方使用厂房造成有人为损坏的从保证金中扣出相应维修款;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并双倍退还乙方押金。 十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