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停薪留职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3328708 上传时间:2024-07-0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0.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停薪留职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停薪留职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工停薪留职管理规定 为加强职工队伍规范管理,为单位富余人员提供更大发展空间,切实保障停薪留职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对职工停薪留职问题做以下规定,请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 停薪留职的对象 在所属单位为富余人员,经**单位内部调整仍无法上岗的人员。 二、 停薪留职的程序 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基层单位(科室)负责人同意。 2、报请**及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3、签订停薪协议(合同)。单位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协议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五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三、停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规定 1.工资待遇问题: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职工履行停薪留职协议,如符合条件,单位应予职工升级,待协议期满后,职工回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2. 劳保福利待遇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 工龄计算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单位保留职工的集体企业职工的工籍。社会保险和基金全额(含单位和个人部分)由自己缴纳,不能间断。缴纳金额由单位计算后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单位财务,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 工伤事故处理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其抚恤费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恢复上班和继续停薪留职的规定。停薪留职期满,职工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以便单位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15内,职工未申请回原单位的,单位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职工在停薪留职协议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协议期满前30日向单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在协议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期满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 其他规定。(1)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如从事违法活动,或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2)停薪留职后,职工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单位出具证明的,单位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五、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要求调动工作的,单位支持。双方协商,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六、 执行停薪留职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仲裁处理。   七、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7年5月26日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