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筋购买、加工委托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中的所需钢筋原材购买及成型加工、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 加工事宜: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
2、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三、 重量结算依据: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 甲方工作: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
3、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验料工作,待甲方验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五、 乙方工作: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3、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4、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5、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验料及装车工作。六、 设计变更: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
5、方承担。七、 产品质量要求: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6、。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 合同价款:(1) 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2、 付款方式:(1) 本合同结算为乙方按甲方加工配筋单要求全部完成成型钢筋加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部价款。(2)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十、违约责任: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第1款第(3)条,甲方未按合同价款支付,乙方有权停止供货。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送达,乙方有权拒绝加工任务。4
7、、 由于甲方验料人员不能及时验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加工完成,甲方应按加工数量以1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十一、争议: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它: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