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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汇编经营类.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3324357 上传时间:2024-07-02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137.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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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经营目化管理实行措施伴随企业集团化发展战略实行,基础管理工作不停加强,各产业板块迅速推进,宏亚煤矿将进入投产运行期,房地产项目也将全面启动进入建设销售期,其他产业板块亦迅速跟进,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已势在必行。实行企业经营目化管理,将使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将会全面、系统、有效大力推进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展开,保证企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企业经营目化管理从全面启动,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目,与时俱进,不停调整、提高、完善和创新,逐渐成为企业关键管理与实现企业经营管理良性循环最有力措施和最有效措施。详细实行措施如下:一、

2、企业每年确定年度经营目大纲,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实行方案,编制各经营单位单位年度经营目化管理考核细则。1企业董事会于每年1月1日前下达企业年度经营目大纲,用以指导各分子企业、职能部门编制各自经营目实行计划。2各分子企业、职能部门根据企业下达年度经营目大纲及经营计划管理措施进行目分解,制定本单位经营目实行计划,在经营目实行计划中要有详细措施、负责人和完毕时间。3企业企管部根据各分子企业年度经营目实行计划,以“KPI关键绩效”为原则,从经营计划指标中选择最关键、最重要指标作为该分子企业年度经营考核指标,编制各单位年度经营目化管理考核细则。4企业与各分子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目化管理责任书。5企业企管部负责

3、定期组织有关考核组组员对各项指标执行状况进行严格检查、追踪与考核。二、企业及各经营单位每月编制经营记录报表。1.各经营单位每月对各项经营指标完毕状况作出阐明与分析,并上报企业企管部。2企管部对各经营单位各项经营指标完毕状况进行汇总、整顿,编制企业经营记录报表上报企业领导。3.对各单位经营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由企管部牵头组织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指导、协调、处理,并将处理意见上报企业领导。三、企业财务部每月编制财务报表,年终编制财务预、决算汇报。1.企业财务部按月编制财务月报表,并对各经营单位经营指标进行考核;财务月报表应在下月10日前完毕。2.企业财务部每年1月31日前要编制完毕企业上一年

4、度财务决算汇报、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汇报。3.企业财务部要紧紧围绕企业经营目化管理工作,紧密配合、协助企业企管部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尤其是月度经营记录、季度经营调度会、年中和年末工作会议经营工作总结以及企业年度经营目大纲确定和多种审计等工作。四、企业每季召开经营调度会。1.企管部按季组织召开企业经营调度会,各经营单位总结汇报本单位本季度各项经营计划完毕状况,并进行经营分析,对存在问题阐明原因,提出处理措施。2.企管部对当季经营运行状况进行总结、分析,对存在问题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提议,企业领导提出指导性意见。3.企业经营决策层对企业当季整体运行状况作出评价,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指示。4.企业企管部

5、对会议形成决策编制会议纪要,并监督决策贯彻状况。五、年中、年末工作会议进行经营工作总结。1.每年在年中、年末工作会议上由负责经营工作企业主管领导对企业经营工作进行总结,指出经营工作中存在问题,并对各单位经营工作开展提出规定。2.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层对企业整体经济运行状况作出综合评价。3.在企业年末工作会议上根据考核成果进行奖罚兑现。六、企业各职能部门从实行年度费用预算控制管理逐渐过渡到工作目化管理及考核。1.企业各职能部门年度费用指标包括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交通电话费四项费用。2.企业每年对各职能部门年度费用予以核定,列入企业年度经营计划,作为企业对职能部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3.四项费用

6、专款专用,不得互相抵补;各项费用年度计划指标按月分摊,当月节省部分可结转至下月使用;假如发生当月超支,则必须向考核组及财务部提交阐明,并报知主管领导。4.各项费用年终合计计算,节余奖励,超额惩罚;奖罚规定另行制定。5.伴随企业基础管理体系不停建立、完善与稳固,企业职能部门工作将逐渐实行目化管理及考核。经营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企业发展战略,加强各分子企业、部门经营管理工作计划性,增进企业持续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年度经营计划是企业加强宏观管理、调控投资规模、实现企业发展战略规划重要管理措施,是保证企业资产运行安全、经营管理有序、效益稳步提高重要手段,也是考核各

7、分子企业、部门及各级管理者重要根据。第三条 年度经营计划包括总企业和所属各分子企业、部门两级,总企业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原则进行调控和管理。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第四条 企业董事会负责审批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各分子企业、部门年度经营目实行计划。第五条 企业经营决策层负责审议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各分子企业、部门年度经营目实行计划。第六条 总企业企管部是编制总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总企业各单位年度经营目实行计划,并负责向企业经营决策层提交总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各单位年度经营目实行计划。第七条 总企业企管部是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工作执行状况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检查、

8、考核各分子企业、部门计划执行状况,编制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工作执行状况分析汇报,并对执行成果进行考核。第八条 总企业各分子企业总经理、各部门经理是本单位年度经营目实行计划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年度经营目实行计划制定与实行。第三章 年度经营计划内容第九条 总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年度经营目(生产总量、总值、销售收入、利润等)。(二)财务计划(投资、融资、资金使用)。(三)成本费用计划(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四)工资及福利计划、员工招聘计划和培训计划。(五)企业基础管理制度建设计划。(六)企业企业文化建设计划。第十条 各分子企业、部门对企业年度经营目进行目分解,制定

9、本单位年度经营目实行计划,内容包括经营目、制定目重要根据、实现目重要措施、完毕时间以及有关负责人。第十一条 各分子企业年度经营目实行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年度经营目(生产总量、生产总值、重要工作任务量或进度、销售收入、利润等)。(二)财务计划(投资、资金使用)。(三)成本费用计划(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四)用人计划和员工培训计划。(五)基础管理制度建设计划。(六)企业文化建设计划。第十二条 综合部年度经营目实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一)行政后勤管理计划。(二)信息化管理计划。(三)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四)部门内部费用计划。第十三条 企管部年度经营目实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0、一)企业年度经营目(生产总量、总值、销售收入、利润等)。(二)基础管理制度建设计划。(三)年度审计计划。(四)部门内部费用计划。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年度经营目实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一)工资及福利计划。(二)企业员工招聘计划。(三)企业员工培训计划。(四)部门内部费用计划。第十五条 财务部年度经营目实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一)财务投、融资计划。(二)资金使用计划。(三)成本费用计划(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四)部门内部费用计划 。第四章 年度经营计划编制程序第十六条 企业董事会于每年1月1日前下达企业年度经营目大纲,用以指导各分子企业、部门编制各自经营目实行计划。第十七条 各分

11、子企业、部门根据企业下达年度经营目大纲进行目分解,制定本单位经营目实行计划(草案),于1月20日前报总企业企管部。第十八条 总企业企管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分子企业、部门制定经营目实行计划(草案)进行审核,编制企业经营目实行计划(预案),并于2月10日前报分管企管部企业领导。第十九条 分管企管部企业领导于每年2月20前,完毕对各分子企业、部门制定经营目实行计划(预案)审核,并负责向企业决策层提交审议。第二十条 企业经营决策层于每年3月1前,完毕对各分子企业、部门制定经营目实行计划(预案)审议工作,并确定各分子企业、部门经营目实行计划(决案)。第二十一条 企业各分子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企业部门经理

12、参与年度经营计划(预案)讨论和审议工作。第二十二条 总企业企管部根据企业经营决策层审批各分子企业、部门经营目实行计划(决案)组织各有关部门编制总企业年度经营计划,报企业经营决策层,经董事会同意后于每年03月15日前下发至各分子企业、部门。第五章 年度经营计划执行管理第二十三条 总企业企管部负责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各单位年度经营计划工作执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第二十四条 根据检查成果由总企业企管部按月填报经营计划指标识录报表,报企业有关领导。第二十五条 各分子企业、部门于每季结束后10日内出具本单位经营计划执行状况分析汇报,报总企业企管部。第二十六条 总企业企管部按季组织召开经营调度会,

13、对企业各项经营计划工作执行状况进行分析与汇报,指出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措施和提议。第二十七条 企业经营决策层、各分子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参与经营调度会。第二十八条 总企业企管部根据经营调度会会议决策,编制各单位年度经营计划纠正措施,并检查纠正措施贯彻状况。第二十九条 在企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计划与实际状况出现明显不符时,总企业企管部负责提出年度经营计划调整议案,经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交企业经营决策层审议,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第三十条 各分子企业、部门年度经营计划执行状况,是人力资源部考核各分子企业经理、部门经理重要根据。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总企业企管部负责解释。第

14、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协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协议管理、规范经济活动秩序,防止协议纠纷发生、防止经济损失,使协议管理有效地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本措施。第二条 本措施合用于总企业各部门、各分子企业签订各类协议(含协议,下同)。第三条 总企业各部门、各分子企业须以总企业名义签订各类协议,各分子企业在营业范围内可以自己名义签订各类协议。第四条 企业需签订各类协议原则上都不得签订事后协议。未按照本措施规定而签订并履行各类协议,如产生法律责任,后果由负责人承担。第五条 总企业各部门、各分子企业应确立以总经理总负责,协议经办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人共同监控管理协议

15、管理机制,明确对应职责,制定详细工作制度,对协议进行归口管理。第六条 协议经办人、审查审核人、同意人应分工负责并承担对应责任。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 总企业企管部是企业各类协议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如下:(一)制定企业协议管理规章制度。(二)管理空白协议和授权委托书,建立协议档案。(三)参与重大协议洽谈,条款确定、修改与确定及协议签订活动。(四)审查协议条款合理、合法性,对于重大协议告知企业法律顾问审查。(五)监督、检查协议履行状况。(六)参与协议纠纷仲裁、诉讼活动。第八条 协议经办单位职:(一)负责签约前对市场及客户资质资信调查。(二)负责洽谈、起草协议,论证协议可行性。第九条 协议审核审批人

16、职责:(一)协议经办单位负责人对业务发生合理、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负责。(二)协议经办单位主管领导对签约内容与企业经济利益规定一致性进行审核,同步对资金使用合理、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负责。(三)财务部按照审批权限及职责进行资金把关审核。(四)总经理对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性进行把关审核,对协议签订具有最终决定权。(五)由对方负责起草协议,必须进行认真审查,保证签约条款内容精确反应我方诉求。第十条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各有关单位监控职责:(一)协议经办单位监控职责1.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双方也许发生违约、不能履约、延迟履约等行为,要立即采用应对措施,并向负责人汇报。2.对协议签订后发现内容有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

17、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立即采用合法有效措施对原协议协议予以变更或解除。3.协议履行时如出现纠纷,在处理过程中,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不得向协议对方作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二)财务部门监控职责按协议条款审核并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协议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协议而未签订、以及审核(含验收)未通过业务,有权拒绝付款。第三章 协议签订、审批程序第十一条 协议签订程序包括:对市场及客户资质资信调查审查审核确定签约方起草协议审核审批签订协议。第十二条 协议经办单位对市场及客户资质资信调查内容包括:对拟签约对象民事主体基本状况、运行实力、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市场信誉等方面进行调查,以确定其与否具有对协议履约能力

18、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查证对方签约主体合法身份和法律资格以及企业资质。第十三条 协议经办单位按照审查审核后意见负责起草或修改协议,重大协议或特殊协议须由企业有关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参与起草或修改,必要时聘任外部专家、律师参与起草和审定。第十四条 对协议进行审核内容包括:签约条款与否齐备;文字表述与否精确、合法;协议约定权利、义务与否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与否标示精确;协议有关附件与否齐备。第十五条 审核意见要签订协议审核审批表(见附件一)并签名,作为审查审核过程中记录和凭证,由协议签约人及时留存归档。第十六条 对于经审核审批程序同意签订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负责签订正式协议。第四章

19、协议履行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 协议经办单位负责按协议约定督促协议对方全面履行协议并进行跟踪管理。第十八条 财务部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数量、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或督促协议经办人催收协议价款。第十九条 对外付款协议在标物到货或完毕后,协议经办单位应协同使用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汇报,验收合格,方可办理有关手续;验收不合格,及时按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协议对方退货或索赔。第二十条 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经办单位与协议对方协商变更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按协议签订程序规定办理。第二十一条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协议纠纷,协议经办单位须告知总企业企管部及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第二十二条 协议履行完毕后,协议经办单位

20、应将与协议有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汇报及成果、协议台账等所有资料整顿,并由总企业企管部交综合部档案室存档。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总企业协议章刻制和管理按企业印章管理措施中有关规定执行;各子企业可自行刻制和管理协议章,报总企业综合部立案。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总企业企管部根据协议经办部门申请进行签发、登记,并加盖总企业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第二十六条 对在协议管理过程中出现如下行为而予以惩罚如下:(一)应当签订书面协议而未签订书面协议,对发生该业务部门负责人罚款1000元。(二)未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程序以及未经授权同意或超越职权签订协议

21、,对有关负责人罚款元。(三)遗失协议或重要证据,对负责人罚款元。(四)私自为他人提供协议专用章或盖章空白协议,对印章保管人罚款3000元。(五)协议履行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私自了结,或汇报避重就轻,从而贻误纠纷最佳处理时机,对负责人罚款4000元。(六)协议签订单位未按规定对当月签订协议进行存档立案,每发现一次,处以协议签订人200元罚款。(七)对有保密条款协议出现泄密问题,一经查实对负责人罚款5000元并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八)以上条款中对企业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处理或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总企业企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22、。附件一、内蒙古宇生能源有限责任企业协议审核审批表协议经办单位: 协议名称协议编号协议对方全称协议重要内容经办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经办单位项目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经办单位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经办单位主管领导意见主管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财务部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企管部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董事长/总经理指示董事长/总经理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企业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及物资、设备等采购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维护企业

23、利益,根据企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合用于企业各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及设备、物资采购管理,是规范物资采购管理行为,明确招标单位管理职责和工作关系基本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规定进行招标项目按政府机关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管理单位及职责第四条 总企业企管部负责对招标工作全过程进行程序管理及监督,其职责如下:(一)监督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及招标过程与否符合有关程序和规定。(二)参与对招标文献审查和评标措施审定。(三)参与评标、定标过程,保证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四)对招标协议签订按企业协议管理措施规定进行监督。第五条 总企业根

24、据招标项目成立招标工作组,工作组组员重要由招标单位主管领导、总企业有关领导、企管部有关人员、招标单位有关人员构成。各招标单位负责组织和管理招标工作,其职责如下:(一)做好评标措施编写、招标公告等招标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二)负责公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三)接受投标报名,并根据招标文献规定审查投标人资格。(四)接受投标人在规定日程内答疑及投标书。(五)负责组织招标工作组组员召开开标、评标会议,并做好会议服务与接待工作。(六)在开标会后,按照招标法规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无投诉,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告知书。按照招标文献规定时限,规定中标单位及时提交履约担保金。(七)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八)对招标

25、有关资料进行整顿归档。第三章 招标方式第六条 企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种方式。第七条 公开招标。由招标工作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企业有关制度、流程进行公开招标。第八条 邀请招标。邀请三个以上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由招标工作组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假如投标方局限性三家时,终止当次招标,招标方式由企业另行确定。第四章 招标程序及规定第九条 企业招标工作程序重要包括:招标项目核准制定招标文献 公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献立案审查开标 评标 评标汇报立案 评标成果公告 定标 发出中标告知书 签订协议。第十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26、:(一)招标项目简介及招标邀请(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性质、数量、实行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献措施等事项)。(二)投标人须知(招标流程和注意事项)。(三)评标措施和综合、技术评标原则。(四)招标技术文献(含招标货品阐明,技术规定、考核验收规定)。(五)协议重要条款(协议价款、付款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保金)。(六)投标文献格式和规定。 第十一条 开标、评标过程。(一)由招标工作组组长宣布招标纪律,纪律内容包括评标过程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平等看待所有投标商;评委、议标人及其他参会人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接触,不得透露任何已获取与招标有关信息;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自觉关掉手机,严

27、禁透露评标状况。(二)询标开始后,假如投标方对标书中内容需要重新进行明确状况下,可以进行二次询标,并在询标结束后对投标文献中重新进行明确内容作出书面承诺。(三)评标采用综合评议法或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议法应由评委就投标人资质、标符合性、执行原则、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分原则逐项评估,计算得分。评标成果应最大程度有助于我企业。第十二条 根据招标评标成果,由招标工作组确定中标人,并告知中标人自中标告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献和中标人投标文献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签订严格按企业协议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经招标工作组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

28、标文献规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组织招标。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活动可以收取一定费用,用于参与招标制作、评标、监察及其他工作人员补助。详细规定如下:(一)招议标文献发售。由前期调研所掌握信息估算招标各标金额,根据金额大小及标书制作难易,确定招标文献发售价格。发售招标文献所得金额用于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制作费、招标会议活动经费、参与招标会议人员补助等必要性费用支出;发售招标文献所得及支出由各招标单位负责登记建账。(二)各投标人应按国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在招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在签订完商务及技术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29、(三)如认为投标人在履行协议中存有较大风险,可收取履约保证金,待协议所有履行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收取及退还由财务部。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五条 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予以罚款,因此给企业带来损失,由负责人承担损失,情节及后果严重者予以开除。(一)严禁投标人串标、陪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承担对应法律责任。(二)未按照企业招标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未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而引起纠纷,导致不良影响,惩罚负责人1000元。(三)企业招标工作组组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招标过程中保密信息,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企业利益,一经发现惩罚负责人元,并上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四)企业招标工作组组

30、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回扣,一经发现除收缴回扣所得以外并处5000元罚款,同步上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五)以上条款中对企业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处理或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总企业企管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制度至颁布之日起实行。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项目投资管理,提高决策水平,有效减少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投资项目重要包括工程(项目)投资、金融项目投资、技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集体福利投资(职工浴室、餐厅等)、职工文化设施投资以及对外股权投资等。第三条 企业对各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即每项

31、投资对项目调研、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及组织实行等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追踪控制、监督考核,并严格项目负责人职责。第四条 本制度合用于总企业及各分子企业。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企业项目投资管理详细业务部门是企业成立各投资项目部,负责投资项目调研、申报、过程监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第六条 企管部参与投资项目调研、论证、立项、筹建宏观管理与全程监控,并参与重要活动与重大决策。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经济分析和利润测算,并根据投资项目进度规定,进行资金筹措及安排。第八条 投资项目审议实行投资专题会议制度,会议由企业经营决策层、项目部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构成。第三章 投资项目报批程序第九条 企业

32、各投资项目报批程序:(一)由项目提出单位将项目投资提议报企管部,或由企管部代表总企业直接提出项目投资提议。(二)企管部在征求有关领导、部门意见后,对项目实行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核,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与否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意见。(三)同意开展立项项目由项目提出单位确定投资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汇报,上报总企业财务部。(四)财务部根据企业整体资金状况提出融资计划、资金安排等意见后转企管部。(五)由企管部报请企业,由企业总经理主持召开投资专题会议,对投资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汇报进行审议,审议通过投资项目经董事会批复后,成立项目部,并组织实行。(六)对企业重大投资项目,须经股东会研究批复后,方可组织实行。第十条

33、 投资活动上报与审批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如遇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时,可采用灵活多样便利报批方式,但在事后应补足有关手续。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实行过程中,其实际投资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原审批预算,如超过预算,需上报企业另行审批。第四章 申报材料内容第十二条 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应包括如下内容:(一)投资项目概况。(二)项目建设方案。(三)市场分析和利润预测。(四)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五)经济效益分析。(六)风险评估。第十三条 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应包括如下内容:(一)现实状况和改造必要性。(二)改造方案。(三)总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四)投资前后经济效益对比及投资回收期。(五)风险评估。第十四条

34、 固定资产及其他建设工程至少应包括投资必要性,投资额、质量规定、建设进度、风险评估、效益测算、资金筹措等基本内容。第五章 项目实行第十五条 项目部是投资项目实行过程管理主控部门,负责项目实行过程中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第十六条 投资项目招标按照宇生企业招标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项目部对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进行监控,对实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对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企业;项目部每月10日前要将项目实行进度表报送至企业企管部、财务部及有关领导。第十八条 对规模较大、技术规定高、专业性强项目,可委托有资质专业项目管理企业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第六章 项目验收第十九条 对投资项目验收

35、时包括内容有:(一)项目实行程序合法合规性,包括政府部门审批文献,企业审批文献,招标程序,工程施工过程资料,工程预决算资料等。(二)项目运行与否到达投资预期,包括项目完毕时间、目等项内容。 (三)项目预决算执行状况。第二十条 投资项目验收组织(一)投资项目验收由总企业组建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二)一般性投资项目完毕后由总企业自行组织验收,自行组织审计。(三)重大投资项目完毕后,必须由总企业聘任有资质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审计,中介机构审计成果经总企业确认后,方可办理项目结算手续。未经总企业委托审计项目不得办理结算手续。(四)中介机构对投资项目审计后出据审计意见,验收领导小组就项目整体完毕状况出具验

36、收意见。第七章 考核与责任第二十一条 投资项目完毕后,由项目部对项目所有资料、文献进行整顿,编制目录连同电子版一同交总企业综合部档案室归档。第二十二条 投资项目考核主控部门是企管部,对项目各项指标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第二十三条 投资项目未按照有关程序报批,自作主张未导致损失,按投资额1%5%对重要负责人予以惩罚;导致损失由重要负责人按损失额全额赔偿。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总企业企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至颁布之日起实行。私车租赁管理措施伴随企业事业拓展和经营规模扩大,各项工作逐渐繁忙,对外业务和接待任务日益繁多,交通工具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作用越来越

37、明显,企业员工自己购车除作为交通工具之外,用于企业公务活动日益增多。为鼓励员工购车用于企业业务活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增强企业凝聚力,塑造企业形象,对管理人员私车实行租赁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措施。一、私车租赁原则1.有助于企业各项工作业务便捷开展原则。2.有助于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办事效率原则。3.有助于提高工作质量、塑造企业形象原则。二、私车租赁范围本租赁措施合用于机关及所属各分、子企业部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用于公务活动私有车辆,其他人员私家车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同意,也可申报租赁。三、私车租赁条件1.具有驾驶和行驶资格。2.私家车车主身份必须是企业管理人员本人、配偶或子女。3.假

38、如管理人员是以配偶或子女名字购置汽车,必须重要用于本人使用,并且可以满足工作需要。四、私车租赁程序1.凡符合租赁条件企业管理人员购车后,在企管部填写企业员工私车租赁登记表。2.将有关购车资料(行车证、本人驾驶证、保险单、车辆购置发票、购置税发票等复印件)存档于企管部。3.由企管部审核认定后,按本措施规定职级、车型核定出租赁原则和行车燃油费用报销费用。4.企管部代表企业与被租赁车辆签订私车租赁协议一式三份,由企管部、财务部与本人各持一份。五、私车租赁费用报销1.被租赁车辆,在费用报销前,均由车主本人先行支付。2.与企业签订租赁协议车辆,由车主本人一次性开具车辆整年固定租赁税票,到企业财务报销,按

39、月领取费用。3.综合办和各分子企业办公室按月核算租赁车辆行车里程燃油费用,由车主本人提供符合规定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到财务部和分子企业财务报销,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4.被租赁车辆,在核算行驶里程时,要实事求是,假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算,企业立即终止与车主本人车辆租赁协议。5.企业财务部每六个月对发放租赁费用状况,按照规定原则进行一次核算检查。六、对私车租赁管理规定1.凡按本措施签订租赁车辆,必须保证本人在企业上班期间车辆停放在企业。2.碰到企业业务繁忙时,企业综合部可以适度调用租赁私车用于公务,车辆所有者有配合义务,要尽量安排由车主驾驶,办事员随车乘坐。3.与企业签订租赁车辆

40、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与交通法律、法规,车辆在行驶中,出现任何违章行为均由车主本人自行负责,企业不承担交通违章产生罚款。4.企业调用私家车辆有效期间,非本人驾驶发生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按照企业车辆管理措施规定执行。5.各部门人员外出办公,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在本部调动使用租赁车辆,实在困难,可申请调动其他车辆。七、私车租赁费用原则1.企业对私车公用租赁费用,重要根据目前车主岗位职务、车型车价和实际行驶里程燃油消耗三个原因,予以综合费用支出。2.本租赁费用原则根据职位设八级,根据车型设五档,并设置了最高、最低费用原则;达不到费用原则按对应原则执行,超过费用原则部分不予执行(详见管理人员私

41、车租赁费用原则参照表)。3.被租赁私车实际行驶里程,由企管部每月度核算一次,并填写员工车辆行驶里程登记表,由企管部领导签字后交由财务部作为行驶里程报销根据;宏亚煤矿私车行驶车里程由其办公室核算、领导签字后在宏亚煤矿财务报销费用,报企业企管部立案。4.与企业签订租赁私车员工职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按照下达人事任免文献日期,从下月起按新职级原则执行。5.管理人员新购车辆或车辆更换后,必须重新与企业签订租赁协议,从次月起按照新协议原则执行;执行新协议后,原协议自动作废。6.副职主持工作或享有高职待遇者执行高原则。7.企业特殊工作性质私车租赁及费用参照本原则由总经理特批执行。8.本租赁费用原则为原则

42、性原则,作为企业年度租赁私车费用发放根据。附表:私车租赁费用原则参照表私车租赁费用原则参照表 标 准职 级车档15万车辆15万30万车辆30万50万车辆50100万车辆100万车辆职位费用车型费用实际里程燃油费用车型费用实际里程燃油费用车型费用实际里程燃油费用车型费用实际里程燃油费用车型费用实际里程燃油费用集 团总经理5万元车价x 5%行驶里程x 2.0元/公里集 团副总经理4万元车价x 5%行驶里程x 1.7元/公里车价x 5%行驶里程x 2.0元/公里董事长助理三总师3万元车价x 4%行驶里程x 1.4元/公里车价x 5%行驶里程x 1.7元/公里车价x 5%行驶里程x 2.0元/公里总经理助理矿 长2万元车价x4%行驶里程x 1.2元/公里车价x 4%行驶里程x1.4元/公里车价x 5%行驶里程x 1.7元/公里部门经理副矿长1.5万元车价x4%行驶里程x 1元/公里车价x4%行驶里程x 1.2元/公里车价x 4%行驶里程x1.4元/公里部门副经理工程师1万元车价x4%行驶里程x 1元/公里车价x4%行驶里程x 1.2元/公里车价x 4%行驶里程x1.4元/公里一级部门主 管0.8万元车价x4%行驶里程x 1元/公里车价x4%行驶里程x 1.2元/公里二级部门 主 管0.5万元车价x4%行驶里程x 1元/公里车价x4%行驶里程x 1.2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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