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工程名称: _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南马王堆建筑工程集团“萬和城”项目经理部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长沙市明众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和谐协商,订立本协议。第一章 工 程 概 况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2层,地上 层。 4、建筑面积:地下约m2,地上约m2 5、工程内容:
2、 “萬和城”住宅社区 栋主体和该栋号下属的地下室工程(地下室的划分以建设方划分范围为准)。第二章 承 包 方 式 和 范 围第二条 承包方式1、本工程采用清包承包方式,即包工不包料,由乙方包人工及所有周转材料、成品加工过程中的所有耗材和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包文明施工、包安全防护、包周边调解、包清包范围内劳务队的安排、技术措施等的总清包方式。第三条 甲方分包工程1、单独发包,但工程资料进入乙方总包资料备案的分包工程为:桩基工程,电梯安装工程,住房烟道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室内凸窗栏杆、阳台栏杆工程,入户门安装工程,门厅和电梯前室的装饰工程,防水工程(厨房间、卫生间由乙方
3、施工,价格按施工图纸另议)。2、单独发包,但工程资料不进入乙方总包资料备案的分包工程为: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智能管理系统工程,数字有线电视,天然气安装工程,强电设备控制室,消防设备、弱电设备控制室,给排水设备控制室,室外管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3、其他分包工程。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承担的费用1、甲方提供的主材见附件1“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2、甲方承担的费用范围:(1)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总包协议备案及招投标程序的代理费、向项目所在地交纳的税金、所有向政府部分所需交纳的规费及相关保证金等费用。但民工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2)施工、生活、办公所耗用的水、电费,其中用水量以1.0吨/平米计算
4、,用电量以12度/平米计算,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以上用电量涉及甲方另行分包单位的施工用水用电量,乙方不再向甲方另行分包单位收取水电费;(3)基坑降排水的费用;(4)塔吊及施工电梯基础所需的钢筋及混凝土(若需采用桩基础,则涉及桩基的费用);(5)所有甲供材料的场外运送,但场内下车劳力及二次搬运由乙方负责(不涉及甲方另行分包项目);(6)商品混凝土输送泵及泵管(按每栋单体配备到位)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拆、清洗及保管;(7)基坑回填土方的购买及场外运送,但回填、压实、平整由乙方负责;(8)办公区及生活区的临时设施按乙方提供的布置方案,甲方审批后,由甲方完毕,乙方负责平常维护;第五条 乙方清包报价内
5、容及范围1、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完毕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所明确的施工范围(不涉及甲方分包的其他工程)。2、乙方负责提供除附页“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所列外的一切主辅材料。3、大型施工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等)及与清包工程范围相关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的租赁、安拆及装卸。4、与清包工程范围相关的所有周转材料(涉及但不限于钢管、扣件、安全网、挑架型钢、架板、模板、止水螺杆、穿墙螺杆、蝴蝶扣、脱模剂、木方及木方紧固件)的自备、租赁费、进出场费、进出场安拆费。5、与甲方另行分包工程(详见第二章第三条)的配合工作,涉及机械设备的配合、整补收尾,详见第十二章第三十七条,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计取配合费,但不涉
6、及分包项目返工引起的配合增长费。6、地下室土方超挖部分的回填及平整压实、承台及电梯间坑的机械开挖、桩间的人工修土、场内转运、破桩头、砌地模、设备基础及甲方交付桩基工程以上的所有图纸设计工作内容。7、测量、放线、清包单位所需的管理办公用品。8、普通楼地面一次性成型,不做找平(如乙方施工质量因素导致楼板结构面平整度达不到相关规定而必须进行找平,其增长的人工费及材料费均由乙方承担),有防水规定的楼地面在做防水涂料前规定水泥砂浆找平,达成做防水的基层标准。9、除楼梯间及公共过道外所有内墙(涉及电梯前室)仅做粉刷,外墙内侧做内保温一次成型,楼梯间及公共过道(电梯前室除外)内墙面做粉刷及888两遍,达成验
7、收标准;所有顶棚(电梯前室除外)刮水泥胶两遍,888饰面,达成验收标准;楼梯踏步水泥砂浆找平。10、1-4层商业层不考虑外墙干挂人工(如1-4层商业层外墙设计不是干挂石,需完毕外墙装饰施工);电梯间筒体内不粉刷。11、地下室墙柱面及顶棚不做粉刷,结构面解决后直接刮水泥胶888两遍,达成验收标准;地下室底板面、负一层地面不考虑建筑做法,但达成验收标准;地下室顶板结构面(混凝土浇筑后采用磨光机收光)必须达成做防水的基层标准,如达不到则做找平层,乙方负责材料、人工费;地下室顶板面在防水施工完毕后做一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地下室外侧墙止水螺杆解决,达成做防水的标准。 12、屋面面层仅考虑建筑找坡、防水、
8、保温及细石混凝土刚性保护层的人工。 13、乙方负责清包范围内的全套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其他分包专业的资料由各专业承包人负责编制并满足备案规定,最终由乙方负责整理归档(节能检测费用、档案馆影像资料费用及存档费用由甲方负责)。14、乙方负责与质监、安监、监理工作联系费用。15、清包范围内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费用。16、所有材料及设备的检测、检查费用。17、室外工程(散水以外)不在清包范围内,但室内排水管道按图纸规定施工安装至就近的排水井道;给水接至楼梯间阀门井。18、本章第四条甲方承担的未明确的材料和费用所有由乙方承担。第三章 工程协议价款与履约保证金第六条 工程协议价款1、地下室建筑按 元/清包报价
9、大包干;2、地上住宅标准层按 元/清包报价大包干(涉及5、6栋1层门面);3、地上1、2号楼1-4层商业按 元/ 清包报价大包干。4、施工区域的临水、临电人工及材料费按 元总包干,甲方负责将电送至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由乙方进行管理并做好维护。5、以上协议价款涉及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国家政策性文献调整;一般自然灾害;施工方案变化引起的施工费用的增长;材料、机械及人工市场价格变化因素;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及计算错误等,风险范围内均不调整协议价款。6、乙方作为项目总包方的项目管理费及甲方分包的工程的备案技术服务费,以人民币 元包干。该部分价款分三次向乙方支付,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
10、元,竣工验收后7天内支付人民币 万,档案馆完毕备案后7天内支付 元;7、需在乙方注册地交纳的相关税费按乙方开具外经证总额的0.83%计取,在开具外经证时由甲方支付;8、劳保基金由甲方交纳,乙方协助甲方返回,返回部分所有归甲方所有;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1、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600万元履约保证金。本协议签订后7天内支付人民币300万元,2023年3月5日前支付人民币300万元。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约定如下:(1)施工至0.000之日起7天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40%;(2)施工至主体16层楼面之日起7天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3)施工至主体封顶完毕之日起7天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0%;
11、(4)外架拆除完毕之日起7天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第四章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第八条 各部位工程暂定总价1、各部位工程暂定总价=该部位单方造价建筑面积。(1)其中地下室工程暂定总价为: 元(2)1-4层商业层工程暂定总价为: 元(3)地上工程的暂定总价为: 元(4)1-4层商业楼工程及地上工程以每一单体为付款单位.第九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节点1、工程款支付分别以地下室工程、1-4层商业层工程及地上工程的暂定总价为基础按形象节点支付:(1)地下室工程A、地下室胎膜及垫层完毕之日起7天内支付地下室工程暂定总价的5%;B、地下室负二层(负一层楼板)结构浇筑完毕之日起7天内支付地下室工程暂定总价的3
12、5%;C、地下室负一层(0.000楼板)结构浇筑完毕之日起7天内支付地下室工程暂定总价的35%;D、如因桩基施工工期滞后,导致在春节后甲方不能向乙方一次性移交所有地下室的工作面,甲方将在乙方完毕甲方移交的工作面相应的节点施工内容后,按以上A、B、C三条约定的比例的一半进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E、地下室负二层初装饰工程完毕之日起7天内支付地下室工程暂定总价的5%;F、地下室负一层初装饰工程完毕之日起7天内支付地下室工程暂定总价的5%;(2)1-4层商业层工程A、1-4层商业楼工程主体结构完毕之日起7天内支付商业楼工程暂定总价的65%;B、内初装饰工程完毕之日起7天内支付商业楼工程暂定总价的10%;
13、C、外架拆除之日起7天内支付商业楼工程暂定总价的10%;(3)地上工程A、地上结构每完毕五层之日起7天内支付地上工程暂定总价的10%;B、地上结构主体封顶之日起7天内支付地上工程暂定总价的5%;C、外架每拆除五层之日起7天内支付地上工程暂定总价的3%;D、外架拆除完毕之日起7天内支付地上工程暂定总价的2%;(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内支付至整个工程暂定总价的90%;(5)工程备案之日起7天内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7%;(6)保修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竣工验收满壹年之日起7天内返还保修金的60%,满贰年之日起7天内返还保修金的35%,满伍年半之日起7天内返还剩余部分。2、施工区域的临水、临电
14、人工费及材料费按 元包干,桩头解决完毕之日起7天内支付该款项的20%;0.000完毕之日起7天内支付该款项的40%;主体结构封顶之日起7天内支付该款项的40%。第十条 各付款时间节点已竣工程量及其工程造价的核算拟定1、乙方按本协议第九条所约定的付款时间节点分阶段向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件4),列明工程量及其工程造价。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接到付款申请单后按设计图纸和乙方投标报价单核算乙方已完毕的合格工程数量及其工程造价,在7个工作日内核算并支付工程进度款。2、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乙方自行超过设计图纸规定增长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因素导致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计价。第五章
15、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相关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1、甲方驻工地代表为: ,职务为: ,甲方的指令经甲方工地代表签署生效,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第十二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权利1、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权、对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执行的审查权、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权、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确认权。具体职权如下:(1)会同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会审和交底,提出甲方意见;(2)会同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3)会同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4)会同监理单位参与分
16、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查收和验收;(5)会同监理单位核验施工单位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计量和工程造价;(6)监督工程按规范和设计规定施工,核验工程质量,解决质量事故;(7)会同监理单位检测、验收工程用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和数量;(8)会同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对于乙方委派的分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规定的施工管理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管理人员,可以规定乙方予以更换。如甲方认为乙方更换后的人员仍无法胜任工作,乙方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9)会同监理单位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10)会同监理单位
17、监督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的的实行;(11)会同监理单位监督乙方施工进度,督促乙方按施工进度计划执行;(12)验收工程和确认工程款支付;(13)监督施工协议的履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甲方代表发送乙方的所有文献等须加盖甲方公章后方生效。其中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单次增长协议价款3千元以上的设计变更或增长工程、单次增长协议价款3千元以上的签证和索赔、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决算款的审定需经甲方相关部门及甲方领导会签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生效,未经甲方相关部门及甲方领导会签并加盖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签署的文献无效。3、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规定,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1)甲
18、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甲方的指令、告知须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甲方代表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届时间。特殊情况下,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并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规定,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提出确认规定的,视同乙方默认,若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逾期视作乙方认可甲方指令。乙方拒不准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给甲方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发
19、给乙方的指令、告知应同时抄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监督乙方实行。(4)甲方发送乙方的指令、告知或其它文献乙方拒绝签收的,甲方以法定有效的形式送达乙方后,视同该指令、告知或文献已送达乙方。(5)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3天书面告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或承担协议文献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1、开工前甲方需按乙方提供的合理方案完毕现场生活区及办公区的搭建,施工道路的浇筑,施工围墙的砌筑。2、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3、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六套,乙方应妥善保管,如遇特殊情况需另向甲方索要,乙方需支付所有费用。4、甲方在乙方正式进场开始土方修理前七天
20、内组织有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与的图纸会审。5、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导致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负责联系设计院对设计图纸问题解决、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第六章 乙方驻工地代表及相关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1、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为: ,职务为: ,乙方授权乙方代表解决与项目工程管理相关的事宜,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第十五条 乙方代表权利和义务1、乙方代表按以下规定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1)乙方的规定、请
21、求和告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加盖乙方项目部公章后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收件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届时间。监理单位对乙方的规定,请求和告知经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甲方审批,甲方的答复意见由监理单位送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届时间。(2)乙方代表按甲方和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规定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单位联系的情况下,可采用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用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和监理单位送交报告。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批准。后任继续行使或承担协议文献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22、。甲方也可与乙方协商,建议 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代表。3、乙方代表应坚持在施工现场组织施工,因故离开工地超过一天,应向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 乙方重要责任和义务1、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按协议规定的质量和工期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毕本工程的施工。2、开工前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个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在施工前10天将图纸问题反馈给甲方,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长和工期损失,乙方承担所有
23、责任。3、协助甲方办理开工证明(含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4、开工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配备责任心强、专业素质过硬、可以胜任本职工作的施工管理人员,保证安全、优质、高效完毕协议工程。甲方对于乙方委派的分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规定的施工管理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管理人员,可以规定乙方予以更换。如甲方认为乙方更换后的人员仍无法胜任工作,乙方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乙方在签定协议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边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本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
24、、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边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涉及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或未按甲方指令执行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迟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指令错误除外。6、收到施工图后,应在十天内做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7、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保养。采用措施避免施工对红线周边地下管线及市政设施导致破坏。假如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甲方和专门机构指示,负责修理遭受破坏的前述
25、公共设施,并将之恢复到原有正常使用状况,费用由乙方承担。8、负责对甲供材料验收、保管、检测。9、保护好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10、在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11、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有关证件,依法由施工方办理的,乙方应及时办理。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办理相关证件而发生扰民和民扰的,乙方应妥善解决。12、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监理。13、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
26、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工程中严格贯彻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14、保护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符合长沙市有关规定的规定。天天施工完后将施工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前,负责建筑垃圾的清理和外运,并将门窗、洁具、外墙面等擦拭干净。负责做好门前三清工作,涉及由于工程施工而使用的市政道路修整、清理。因工程施工所留下临时便道,各类路、场基材料所有清理干净。15、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和长沙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估标准执行,搞好文明施工,树立公司形象。如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
27、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16、施工过程中,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涉及摄影、录像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在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17、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8、自行解决本工程所需所有资源,涉及施工所需的、协议明确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并自行进行妥善看管,丢失、损坏由乙方自理。19、实行周报和月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单位,周报涉及下周计划和本周已完毕的工作、未完毕情况说明(涉及拟采用措施、最终完毕时
28、间);月报在每月二十五日报送甲方和监理单位,月报涉及次月施工进度和当月工作总结,月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具体、具体,涉及人力安排、增长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月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按本协议约定的进度规定编制。如不准时、按规定报送,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0、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与监理组织的每周工作例会,因故不能参与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21、参与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 ,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22、按国家规定为自己
29、在施工场地的人员、财产和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23、保证准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若出现拖欠,双方共同承诺,甲方可从协议约定的到期应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付。24、本协议范围内的工程不得肢解分包,更不得转包。如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人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且免去以后的合作机会,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导致的一切损失。25、乙方应对甲方指定分包和直接分包的工程提供配套服务(配套服务的内容详见本协议第十二章第三十七条)。乙方在提供配套服务中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指定分包和直接分包工程产生的施工质量和工期延误,由甲方和分包人承担
30、责任。2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和监理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及时执行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任何指令。27、在施工中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乙方发文必须提前发文给监理单位,口头报告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固定格式,规范的文献编号。甲方和监理单位发文给乙方,乙方应及时签收。28、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非计划内施工,并按甲方指令时限完毕。29、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但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行为。30、已竣工工程(涉及已通过度项工程验收的甲方分包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前,负责成品保护,保
31、护期间发生损坏、损失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费予以修复。31、严格按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进场设备一览表承诺的进场设备进场施工。乙方设备退场应经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第七章 协议工期和进度管理第十七条 协议工期1、本工程总工期52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施工流水作业面、甲乙双方完毕交接日起算,该总工期涉及春节及其他一切法定节假日。2、甲乙双方在拟定本工程工期规定期,已充足考虑也许出现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及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第十八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1、乙方按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
32、能准时开工,应在本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规定。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延期规定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规定,工期不予顺延。2、因甲方因素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相应顺延工期。第十九条 进度管理1、乙方按总工期规定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网络计划),在开工前14天提交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应当内容全面详实,针对工程的所有或分项施工作业和特点提出施工方法、安排、顺序和时间表,并在各节点位置标注有相应的工程量及材料消耗量。2、乙方必须按总工期规定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
33、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和总监理工程师对进度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和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规定提出整改及进度追赶措施,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因乙方的因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善措施提出追加协议价款。3、乙方必须组织强大的施工队伍,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该工程达成甲方营销规定。第二十条 暂停施工1、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在确有必要时,可规定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规定后48小时内提出解决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竣工工程。乙方实行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解决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规定,甲方代
34、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相应顺延工期,由此给乙方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停工责任在乙方,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2、如乙方不按协议、规范、设计规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规定,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勒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第二十一条 工期顺延1、因甲方的因素,导致竣工日期迟延,且该迟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在开工前三天不能按协议约定条件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施工用水用电的。
35、(2)按本协议定义的不可抗力(本协议定义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影响已由乙方在投标施工总工期中综合包干考虑)。(3)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4)甲方不能按乙方需要准时提供材料的。(5)甲方未支付工程进度款超过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三方签字认可后15个工作日的。(6)乙方按协议规定对甲方指定分包和直接分包工程提供配套服务的(详见第十二章第三十七条),由于分包方因素引起工期迟延的。2、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并盖章,乙方保存原件作为延期凭证。第八章 材 料 供 应第二十二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属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须提前14个工作日向甲方上报材
36、料需用量,乙方不及时上报甲方采购计划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上报数量或规格有误,导致供货及施工的损失,所有由乙方承担.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数量、规格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告知后5日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若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材料到场,或到场材料未能满足施工规定,则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误工损失。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应告知乙方,货品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卸货位置,并在到货后6小时内与甲方共同验收、清点.逾期未验收,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相应的保管责任乙方承担。3、甲方于现场设立地磅,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规定下,有权对所进材料过磅,乙方实际接受的材料数
37、量按过磅量签收。4、所有甲供材料设备在甲、乙方双方材料员均签字认可后才干签收、使用,甲、乙双方必须保证所配材料员24小时进驻现场。5、运至施工现场的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按约定期限由甲、乙双方清点无误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其材保费已包含在协议总价内,若该材料设备发生丢失或损坏,以及因丢失损坏导致的误工、误期等,其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第二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检测、检查1、所有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乙方负责检查或实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查、检测或实验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检测、检查或实验使用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 材料节约1、甲供材料按施工图纸及湖南省06消耗量定额计取(以甲乙双方核算确认的
38、预算量为准),乙方领用材料的核算在结算时甲乙双方统一核量。如乙方超量领用,超量的材料费将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有节余,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提成,但乙方不得有任何偷工减料的行为。材料节余提成项目仅涉及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费按甲方采购的单价乘以超量或节余的数量计算。材料节约在6%以上,甲方有权对本项目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如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第九章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第二十五条 工程质量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证体系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规定的合格规定,力
39、争获评为湖南省优质工程。3、工程质量标准的评估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查评估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因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工程质量不合格,经修复后仍不合格的,甲方不支付工程价款;若有单体工程获得湖南省优质工程的,则甲方按获奖面积给予乙方奖励5元/平方米。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以甲方指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所需费用及因此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第二十六条 工程样板1、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应先报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甲方和监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乙方做施工样
40、板(不涉及甲方分包工程),样板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毕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第二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规定以及甲方和监理单位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查,为检查检查提供便利条件。2、因乙方因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的规定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3、检查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补偿
41、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不予顺延。4、检查检查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查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检查检查合格后,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5、开工前,乙方需在现场放出各建筑物的边线,并配合专业测量单位的复核。为保证放线准确,乙方放出的建筑物边角点误差应2。第二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工程具有隐蔽条件或达成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告知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参与。告知涉及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收
42、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限定期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修改后工程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乙方再修改直至合格为止,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导致的损失所有由乙方承担。2、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本协议约定的关键工序重要涉及:(1)基础工程: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础垫层防水层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2)主体及装饰工程:测量放线钢筋绑扎或支模板混凝土砌体混凝土表面解决基层解决抹灰(分层验收)保温层(分层验收)涂料或其他饰面;(3)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测
43、量放线洞口解决基层解决(含地面清理)砂浆找平防水保护层其他层面;(4)门窗工程:门窗框初步固定(由分包方负责)塞缝(由分包方负责)收口;(5)屋面工程:基层解决(含结构层表面清理)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找平屋面层;(6)给排水安装工程: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排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立存水湾设立;(7)电气安装工程:预埋管暗设定位开关插座传线(8)有防水规定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实验,并经验收后才干进行下道工序;3、为方便维修,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按照甲方的规定建立每户水电竣工图,具体注明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具体尺寸。第二十九条 重新检查1、无论甲方代表和监理总工程师是否参与验收,当
44、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查的规定期,乙方应按规定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隐蔽或修复隐蔽。检查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三十条 工程质量保修1、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保修内容及保修年限(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按设计年限;(2)外墙面、地下室、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保修期为伍年半;(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保修期为两年半;(4)内墙饰面裂纹、地面结构裂纹保修期为叁年半;(5)水电、精装修保修期为两年半;(6)其他按国家房屋保修相关规定执行。3、保修费用(含人工费、材
45、料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4、详见附件5“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十章 安全文明施工第三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对于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对于甲方提供的临建及设备负责保管和维护。2、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按“长沙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估标准”等规定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处罚,由乙方承担。3、进入施工现场任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及其它劳保用品,且未经甲方批准任何人不得住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一经发现,罚款500元/人次,严重隐患的按市相关规定条例进行处罚。4、乙方在危险
46、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实行。5、施工现场随时保持清洁卫生,保持清洁无污染,不得随地大小便,如经发现,违者每人次罚款500元/次。6、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危险品、地下障碍物时,应采用有效保护措施并在四小时内报甲方。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有直接责任外,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8、安全责任承诺:详见附件6“安全责任承诺书”。9、本工程若获得湖南省安全文明样板化工地,甲方按1元/平方米给予乙方奖励。第三十二条 事故解决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告知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解决,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第十一章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第三十三条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执行原则1、权利限制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2、时间限制原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严禁事后补办。3、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相应一个工程协议。4、一月一清原则:每月10日前,甲乙双方应就截止上月未竣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确认,交甲方领导复核。5、竣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