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吉林市***大酒店
有害生物防治合同书
甲方: 吉林市***酒店
乙方:吉林市***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卫生害虫的防治是一项持久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甲乙双方就甲方提出的作业区域内的卫生害虫防治,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遵照本合同约定对甲方提出的有害生物防治作业范围,负责 2008 年有害生物防治。
二、 防治区域:酒店主楼,重点部位:后厨、餐饮包房、客房、地下停车场、行政区域。
三、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2.49万元 ,付款方式:分 三次付清,第一次作业结束后支付费用的50%,作业6个月时支付40%,最后一次作业结束支付10%。
四、 在确保杀灭效果的同时,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低毒药品。如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安全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
五、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消杀作业人员的工作。
六、 在作业前,甲方应提供作业详细地点,不同作业地点时间安排,联系方式等材料。
七、 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工程由乙方提出方案,甲方负责施工与维护,防控药物、材料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应给予协助,如需乙方购买,费用另行计算。
八、 乙方应保证消杀效果,消杀结束后,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对速杀效果进行观察。
九、 甲方应看护好所布放的杀虫药剂,如出现误食、人为移除等事故,责任应由甲方负责。
十、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增加防治范围及种类,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如有不遵守本合同行为发生,双方将各自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