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3、预拌砼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超过合同供应终止时限以后的单价,双方另行商议。4、以上单价为普通砼的单价,如有特殊要求,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单价另行商议。5、如原材料单价上下波动5%以上(含5%),双方另行协商单价,并以双方盖章的书面协商函为准。6、砼中如需用UBA,单价按 元/吨,ZY单价按 元/吨,根据设计配合比掺量另行基数按砼单价。7、砼中如需掺用 纤维,单价按 元/吨,根据设计配合比掺量另行计算砼单价,除材料费外,另加收采管费 元/吨。8、吐过甲方指定使用臂架泵,砼单价
2、上调 元/m3,如甲方单次泵送使用不足50m3收费,指定使用车载泵砼单价上调 元/m3,指定使用柴油泵,砼单价上调 元/m3.9、如单次泵送砼数量少于100m3时,需加收砂浆费用 元/次,五、本工程预拌砼计量及结算付款办法1、本工程预拌砼计量办法: 预拌砼供货量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实际签证的供应量计算,以体积计,以m3为单位。预拌砼的供货量发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的规定: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体积)计算,本合同混凝土的密度不小于2420Kg/m3,但乙方提前报送混凝土配合比资料的按乙方提前报送的当批次商砼的混凝土配合比资料的数据为准。甲方有权采用随机抽样的办法,对乙方运输车的装载立方数
3、进行过磅抽样检查。乙方供应实际数量小于所报数量的,甲方有权按缺少数量的三倍扣减乙方当批次实际供应量。2、本工程预拌砼结算付款办法:(1)关于结算确认供应量的办法:甲、乙双方每月25日结算当月预拌砼供应量,填写结算单据,并由甲方指定现场负责人签字并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后视为有效确认。小票结算计量有争议的,需在当月结算时取得一致意见。甲方应在乙方提交月结算单五个工作日内确认混凝土供应量并核定金额,月结算量累计金额即作为该工程总结算金额。(2)付款方式:双方同意选择以下 A 项付款方式。A、甲方应在次月 日前按上月混凝土结算量的 %向乙方支付进度款;余下的 %砼货款甲方应在该工程主体工程断水后 个月内
4、支付完毕。(该工程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下的混凝土尾款与甲方办理工程总结算无任何关系,甲方不得以此理由向乙方拖延双方合同约定的尾款支付时间。)(但乙方应在主体断水后满一个月内先行向甲方提供二套完整商砼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完成主体验收,其余资料应在双方完成商砼结算后七日内提供完毕。)(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清当月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4)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商砼发票)作为甲方付款依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付款方式为转账支票。3、若该工程在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出现连续30天内非正常停工则视为甲方工程停工(春节放假期间停
5、工30日的不在此限);甲方应自停工满30日起的30日内结算付清乙方实际供应的所有砼货款。六、甲方责任: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填写“重庆市建设工程预拌砼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8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2、甲方负责运送砼所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和临时清洁车辆场地,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协调周边城管及相关事宜,施工现场应做到道路平整、畅通。3、甲方负责派人对砼运输车进出施工现场进行调度,协助泵机的进出场,砼输送管道的铺设、迁移、加固和卸料。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有甲方承担负责。4、预拌砼运到施工现
6、场后,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和物、注水,因违规操作引发的砼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5、乙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预拌砼计划表”的要求,运送预拌砼到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浇捣,甲方未能及时浇捣引发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6、甲方在砼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我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7、甲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的权限范围为:办理混凝土(加工费)结算,签署供应计划报、对账单、索赔文件、补充合同等其他合同文件。其他未经授权人员无权代表甲方对外出具结算单、对账单、欠条、借条等。七、乙方责任1、乙
7、方必须持有重庆市建委审查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预拌砼。乙方确保所供砼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甲方工程要求。2、乙方在预拌砼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我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向甲方提供砼出厂检验合格证、砼强度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乙方应在预拌(商品)混凝土开始供应前将各原材料的材质检验报告、配合比报告提供给甲方;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悬挂工程的名称和运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砼强度报告应在到龄期一周提供),并提供生产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文件、合格证、检验报告、泵送混凝土配合比实设计报告等,并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使用说明与施工注
8、意事项等。)3、乙方收到“重庆市建设工程预拌砼供应计划表”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供应砼(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情况除外),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捣需要。4、乙方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预拌砼供应计划表”的要求,负责预拌砼强度等级设计试验,并向甲方及有关质监部门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质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5、因乙方在预拌砼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饿直接经济损失,有乙方承担责任。6、乙方应派专人到施工现场与甲方共同协调预拌砼供应有关事宜。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7、乙方的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权限范围:组织混凝土的
9、生产供应(加工)、签收供应计划表、办理结算、接受甲方提供的材料。八、争议、违约与索赔1、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若调解不成,向 工地所在 人民法院起诉。2、违约与索赔(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每延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承担滞纳金,乙方不能按时供货的,应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机械材料停滞等,该损失暂按日1000元计,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实际要求赔偿,甲方承担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超过未付款的5%。(2)本合同所涉工程尚未完工,任何一方%的违约金。(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
10、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至少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必须给予答复,如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已经同意对方要求。因终止或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应又违约方承担责任。(4)因违约而索赔时,索赔方应提供索赔有关证据,并在14天内向违约方发出索赔书面通知,对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4天内必须给予答复,如14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已经同意对方要求(但是结算及付款不属索赔范围)。违约索赔的金额以合同约定或对方共同确认为准。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预拌砼供应完毕,甲方按结算总价支付完毕,乙方将有关资料全部交付甲方后,本合同即终止。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涉及双方总结算、付
11、款、违约赔偿、协商、函件来往、补充协议等公务往来事项,甲方以加盖分公司行政章为依据,乙方以加盖企业公章为依据;涉及财务对账的,可以加盖甲方或乙方的财务章为依据。十一、其它约定:1、 不可抗力约定:按国家法律约定执行。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对乙方进度结算或未能按合同付款,构成根本违约的,乙方有权停止或终止合同。3、 甲、乙双方有对账要求时,另一方应给予配合,确认无误后在对账单上签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4、 甲、乙双方关于该工程预拌砼生产与应用技术交底会议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5、 双方关于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如无甲方盖
12、分公司行政章的,甲方有权不予认可,并有权不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6、 为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债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债务。7、 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上注明的地址均为可送达地址,双方文件按此地址送达的,均视为已送达。8、 为便于订货计划传递,乙方提供如下专用传真 用于接收。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第一章. 合同价款支付1. 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13、2. 工程款支付:2.1. 本工程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支付方式:2.1.1. 洋房、别墅部分a低层区地库施工至正负零节点后支付首次工程款,付款金额比例为已完成工程造价的75%,达到正负零节点后分两月平均支付,每月支付至上述已完工工程造价的75%的二分之一;b低层区主体每月支付已完工部分造价的75%;c砌筑、抹灰、外架等工程,按月支付至已完工工程的75;措施费同比例支付。d建筑主体结构封顶,支付主体结构已完工工程造价总额的75;e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上报竣工资料(含档案管验收),并填写工程质量保证书、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以后,支付至已完工工程造价总额的85;f双方核对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并经甲方审定后,支
14、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g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金支付方式按合同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规定执行。h. 措施费按施工产值同比例支付。2.1.2. 高层部分a. 高层地库施工至正负零节点后支付首次工程款,付款金额比例为已完成工程造价的75%,此部分款项在达到正负零节点后分两月平均支付,每月支付至上述已完工工程造价的75%的二分之一;b高层主体施工至主体结构五层顶板后首次支付工程款,付款金额比例为已完工工程造价的75%:主体结构工程,每施工完五层(五层、十层、十五层、二十层、二十五层、三十层等施工完毕)后,支付至已完工工程的造价的75;c砌筑、抹灰、外架等工程,按月支付至已完工工程的75;d建筑
15、主体结构封顶,支付主体结构已完工工程总额的75;e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上报竣工资料(含档案管验收),并填写工程质量保证书、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以后,支付至完工总额的85;f双方核对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并经甲方审定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g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金支付方式按合同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规定执行。h. 措施费按施工产值同比例支付。2.2. 付款时间(每月一次集中付款日,但具体项目时间存在差异):乙方应于每月 日向甲方项目部提交上月 日至本月 日的进度款申请资料;甲方完成进度款审批后,于次月 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因乙方延迟递交付款申请相关资料造成乙方工程付款延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3. 工程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工程/材料完成情况确认表并描述质量情况,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或暂缓支付部分工程款。2.4. 甲乙双方对上述付款方式无异议,同时,乙方不认为因该付款方式而存在垫资行为;2.5. 如甲方未能按此付款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结算款除外)致使乙方无法按进度施工,同时,在乙方以书面方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无付款,乙方有权利提出解除合同,相关处理意见甲、乙双方协商解决。3. 保修款支付详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中的约定。-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