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节 择偶与婚姻一、择偶及择偶的相关理论择偶是指社会成员选择配偶的行为,它以婚姻为目标。择偶或许是人生中一个最重大的选择之一,因为这决定了一个人将和另外一个异性建立一个新的家庭。(一)传统的择偶观念说到择偶,并不是说双方当事人有完全自由选择对象的权利。事实上,由于社会中包括家庭本身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限制,如年龄、性别、婚姻地位(是否曾经婚配)、社会地位、乱伦禁忌、宗教、种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人们在选择的时候,“合适”的对象受到极大的限制。但总体来说,社会越发展,人们在择偶时所享有的自由度也越大。(二)择偶的相关理论对择偶行为的个人主义的解释主要包括生物学的解释和心理学的解释。生物学的解释
2、认为人们之所以择偶乃是受人的生理本能的驱使,因此人的择偶行为是一种由遗传形成的先天性行为。心理学的解释则主要有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同质性理论、需要互补理论等。1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弗洛伊得认为,作为儿童时期恋母情结或恋父情结的延续,人们长大之后总是倾向于寻找一种自己异性父母类似的人结婚。比如说作为儿子,等他长大了之后就会选择具有自己母亲气质的女子作为他的配偶;反之,作为女儿就会寻找具有自己父亲气质的男人作为配偶。2温奇的“需要互补理论”温奇(R.Winch)提出的需要互补理论认为,人们倾向于选择那些能满足其内在心理需要的人为其配偶。有人更进一步提出,所谓的互补更多的表现在性格、气质和
3、生理特征方面,这些方面具有互补性特征的男女往往更能相互吸引。但是在包办婚姻中,互补需要理论是无效的。只有在择偶是自愿的,且该社会文化鼓励男女之间的婚前互动,并不把爱情视为婚姻的一种重要尺度的社会环境下,互补需要理论才可以用于解释择偶行为。3同质性理论同质性理论认为,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特征的人相互更具有吸引力,这些相似点可能是生理的、社会的、人格心理的。其中价值观的相似对择偶的影响更为重要:共同的价值观使人们在空间上和心理上更容易接近,当人们具有类似的价值观时更倾向于互相吸引;在择偶过程中,双方价值观类似不仅可以证实自身,而且可以促进感情的满足,加强彼此的沟通。而且具有共同价值观的人往往具有共同或
4、者相似的社会化背景。这样,传统择偶规则门当户对的合理性就可以得到解释;具有类似社会的人习得的相同或相似的价值观,而具有相似价值观的人的互动是有益的,双方具有共同语言,易于有效的沟通和最小限度的紧张。4其他理论克尔科霍夫和戴维斯提出的“过滤理论”认为,在择偶的早期双方类似的宗教、教育和父亲的职业等因素发挥着重要主导作用。但是随着双方关系的继续深入发展,价值观一致所引起的作用变的意义更为重大。实际上,这个理论告诉我们,人们在择偶和交往过程中,其前后的预期并不是始终一致,而是会发生变化的。博尔顿更是把择偶看成是一种发展的过程。他认为,“也许择偶不仅应当按照形成互动情景的变项来研究,而且应当作为关系形
5、成的一个过程和某种社会环境中个体间交易达成的过程来研究,后者是关系转折点的决定成分,它产生于婚姻成立时的许诺。”人们的择偶行为是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个人的、社会的、文化的、经济的、地域的、制度的等。例如,现在社会虽然不再绝对限制同姓婚姻,但依然有诸如乱伦禁忌、禁止近亲婚配等规定。(三)择偶的原则择偶具有一些基本的原则:一是同类性原则,包括双方具有相同或相似的阶层、职业、知识水平、价值观念、共同的兴趣爱好、共同的生活习惯等;二是对等性原则,这并不是说双方要有完全相同的属性,而是要求按照社会通常的标准,双方所具有的属性和资源能够对等交换或互补;三是互补性原则,双方要能够满足对方深层次的需要,包括生
6、理的、心理的、和经济的。此外,人们在择偶时还会受到他周边的亲友网络的影响。如果双方的亲友网络对彼此的婚姻安排持赞同态度,那么婚姻当事人结合的可能性就更高。二、约会与恋爱(一)约会择偶和约会往往是相伴而生的。约会是一种社会化特别是性别社会化的学习,恋爱中的男女可以从两个人的相处中学习扮演负责任的、成熟的角色。它使年轻人增进对异性的认识,了解如何与异性互动,如何控制自己的冲动,如何忍受挫折,如何了解异性与自己的不同,从而促进人格与心理的发展。约会也是一种休闲和满足自我需要的活动,约会是一种沟通,可以促进感情交流,被认为是年轻人追求快乐的目标之一。人们从与异性交往中得到情绪上的充实感、自我的信心和对
7、自己性别角色的认同。约会更是择偶过程中的组成部分,它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导向婚姻的不可或缺的步骤。约会是一门技巧,许多人因为不知如何约会使自己的恋爱行为屡屡受挫。台湾学者彭怀真认为年轻人在约会过程中通常会面临四个方面的困扰。首先是如何在初次约会中约会对方,如何开始一个约会。尤其是第一次约会的男女,多半会有些心理的焦虑不安。女方害怕没有人与自己约会,而男方则担心自己的约会要求被拒绝。其次,约会的内容应该如何设计。为了尽快可能提高成功的概率,约会中应该注意地点的选择和温馨气愤的营造。在选择约会地点的时候,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在约会初期对对方不甚了解的情况,不要过于隐秘的地方和不安全的地方以防意外发
8、生;二是选择的地方和场景最好能给人愉悦感,并利于共同的活动,激发共同的兴趣和话题。第三,怎样达到对对方的充分了解?男女间的约会一方面是增进感情、享受爱情的活动,另一方也是了解对方的必要阶段。在约会过程中男女双方都应该有意识地尽可能多地设计一些话题和活动,来增进对对方的价值观念、性格特征甚至生活习惯、为人处世的方式等的了解,以寻找彼此的共同点,决定是否继续推进双方的情感交往。四是如何认识性在社会中的作用?如何面对对方出的性要求?在约会过程中,随着男女交往的深入,性是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的问题。对于性的问题,恋爱中的未婚者需要有一个考虑和心理准备。“走稳每一步”、“真爱要等待”是那些希望走向幸福婚姻
9、的恋人们应该把握的重要信念。(二)恋爱对于现代人来说,恋爱是婚姻的基础,择偶过程与恋爱越来越密不可分。恋爱恋爱的发展具有阶段性,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爱情的萌动爱情的萌动往往带有突发性质,又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常使许多青年困惑。2试探和表达对于萌发感情的一方总是抱有从对方那里得到回馈和肯定的希望。因此,处于爱情中的人常常有意识无意识地以各种方式试探对方对自己的感情,以期得到回应。应该说,这一阶段是最富有戏剧性和需要付出智慧、勇气的时候。有的人用直接的方式来表达,如写情书、送花、主动提出与对方约会、当面表达爱情等。3热恋当彼此接受对方的爱慕时,双方就正式确立了恋人关系,进入热恋阶段。在热恋阶段,
10、双方的感情都比较强烈,并不具有排他性,身体方面的接触会在双方的交往中占据重要位置,甚至以身相许。双方会尽量向对方展现自己的优点,尽情向对方倾诉自己的心思并渴望得到对方的回应,而且双方往往会有意无意地忽略对方的缺点和双方的差异,总是很快在观点和行动上达成一致或和谐。4平和恋爱期经过热恋阶段感情的充分宣泄,双方的关系会稍稍松弛下来,回到比较冷静、平和的交往状态。此时,尽管双方还会希望给予对方好的印象,但已经逐渐率直地表露出自己的一部分庐山真面目,并开始理智地相互观察,加深了解。此时,将会注意到两个人之间的价值观是否一致、性格是否调和、习惯是否相容、家庭和客观条件是否支持等,开始考虑长久相处的一系列
11、问题。5进入婚姻准备或分手经过相对长久的平和恋爱期之后可能的结果就是进入婚姻准备或者分手。关于婚姻准备,是指男女双方结婚之前的相关准备。广义的婚前准备包括择偶、恋爱的过程,而狭义的婚前准备仅仅是指男女双方订婚之后直至正式结婚之前的这个阶段。婚前的知识准备则主要学习处理家务和婚姻生活问题的方法。婚前的物质准备则主要是指建立一个新家庭所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如住房,基本的家用电器等。这些是组建新家庭所必不可少的。至于法律准备,则是现代社会越来越看重的一个步骤。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婚姻是一种契约关系,如何签订婚姻契约,以便在婚姻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婚姻权益,这方面的法律准备成了许多人婚前准备中思考的重
12、要问题。除了个人准备,婚前准备还包括涉及双方的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如婚前健康检查、双方父母的沟通和婚礼的诸项计划和安排。而分手可能是许多现代青年在恋爱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一般来讲,分手往往是由于一方先提出的,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的分手都会对双方特别是不愿分手的一方造成伤害。当确认了不可能再挽回时,失恋者往往会在一段时间内有一种一片空洞的感觉,或者陷入痛苦、自责、回忆而不能自拔,有的人甚至走上自杀之路。其实分手决不是哪个人的错,也不代表着一个人做人的失败和人生美好事物的结束,它只是一段感情的结束而已。对于已经破裂的感情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潇洒地跟它道声别,让它随风而去,不用哭泣,也不用强留。给自己找一些
13、事做,把心里的创伤交给时间去治愈,相信时间会治愈一切,而以后还有机会,去了的还可以再来。三、婚姻的含义及形式(一)婚姻的含义持续的性关系和共同的经济生活是构成婚姻的主要因素,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角度来看,婚姻系指一男一女间建立起来的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标的合法的两性结合关系。由于婚姻是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终身大事(一个人即使不结婚,本身就是婚姻问题的一种选择),因此为了对婚姻关系进行规范与约束,各国的法律都尽量对婚姻的过程及相关事项进行详细的规定。(二)婚姻的形式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中,婚姻制度是各不相同。不同的婚姻制度决定了不同的家庭形式,我国现有的形式是一夫一妻制,夫妻双方共同支持家庭的经济
14、、家务、抚育子女、照顾长辈,婚外的性生活受到严格的限制,夫妻结合被认为是终身大事,非到一方死亡或者被法院判决离婚不能终止婚姻关系。不过如果从人类学文化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现行婚姻制度只是众多形式中的一种而已。就婚姻的有效期而言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理解,例如在中东的穆斯林国家,至今仍然实行一夫多妻制,还有的实行一妻多夫制。按照配偶的数量来分类的,分为单偶婚和多偶婚。单偶婚就是一夫一妻制婚配,而像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制婚姻形式就是所谓的多偶婚。此外还有群婚制,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男子在同一时期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女子成婚,除此之外,中国社会还存在一些特殊的婚姻形态,其中最常见的是童养媳婚和招赘婚。四
15、、婚姻习俗及其社会意蕴简单地说,结婚就是男女缔结婚姻关系的过程。过去我国的婚姻安排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婚姻大事基本上是由父母包办的,子女拥有的自主性较为有限。中国自从周代开始,就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结婚习俗,它包括“订婚”和“结婚”两大步骤,具体包括“六礼”。礼记中记载了缔结婚姻的六步,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亲和迎亲。纳彩是男方向女方表达求婚婚配的愿望。问名则是由媒人出面详细了解男女双方的家庭及个人的各种情况,并征求祖先和神灵,看这桩婚姻安排是否吉利。纳吉则是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传送吉日书,有些地方称之为“送日子”。迎亲就是举行迎亲仪式,把新娘娶进家门。“六礼”的婚俗至今在
16、我国许多的农村地区仍有遗存,但在不同的地方,其具体表现形式都有很大差异。实际上,各地的结婚习俗都是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婚礼是亲属汇集的一个场合,亲属之间的联系也因此得以加强。各种各样的事件和来往不过是表明关系的一种方式,其结果是形成了群体的一种内聚力量。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和社区有着不同的婚姻习俗,而各种习俗都有其独特的社会学意蕴可能并不为当事人所深刻了解。但应该意识到,正式由于各地的婚俗不同,包括对人情世故的处理方式也有很大不同,如果夫妻来自不同地方,往往会因为婚俗的不同而导致许多婚姻问题的出现。倘若出现缔结婚姻的双方及彼此的家庭沟通不好,甚至可能引起严重的婚姻危机乃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