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习生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 代理人: 乙方(实习生): 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名共和国劳动法、中计划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一、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 实习岗位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学生到 岗位实习,乙方应按学校的教学内容及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三、 实习津贴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实习生的实习津贴。具体支付方法如下:实习津贴 元/月,其他补贴:根据实习生在岗工作表现,以奖金形式发放。四、 工作时间及休息假日1、 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
2、作制,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同行业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2、 甲乙双方具体约定:如有项目需要,本着自愿原则加班。加班补助细则如下:a、加班补贴,伙食补贴30元/天(或由公司负责午餐、晚餐),报销交通费用(凭公交卡充值发票和出租车发票); b、工作日晚上加班,晚餐补助15元(或由公司负责),报销交通费用(凭公交卡卡充值发票和出租车发票);五、 保险福利待遇1、 由于乙方还是在校学生,甲方需为实习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2、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实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3、 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
3、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4、 实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六、 合同解除、变更、终止1、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2、 乙方在本合同旅行期间可以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3、 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对甲方项目造成损失或乙方无法达到项目要求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实习生旅行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合同。4、 本合同未及部分,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照同行业的常规处理方式执行。七、 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代表签字(公司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