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家庭农场承包合同附件编号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2010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签订前请仔细阅读。二、本合同适用范围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中的转包、出租。三、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请载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四、本合同中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款的事项,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出让方所有,
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当事人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六、本合同文本自2010年12月28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合同编号: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2010版)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土地基本情况该土地位于上海市 区(县) 乡(镇)村 组(具体情况见下表)。二、流转期限流转期限: 2011年 1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
3、三、土地的用途该土地以 租赁 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 粮食种植 ,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四、土地交付时间甲方应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五、流转价款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3 种方式确定。 1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2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 元,以后每年递增比例为 %,合计 元。3每年流转单价按每亩 525 斤稻谷的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进行计算。4其他 。 六、支付方式双方同意流转价款按下列第 2 种方式支付。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乙方应在 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年
4、 月 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转价款。3其它 。 七、定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定金,定金在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八、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5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6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
5、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一次流转。8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9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九、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1)乙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5其他违约
6、责任 。 十、其他约定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篇二:农场土地承包协议书 2土地承包协议书甲方: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土地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1、甲方将农场土地木、苗木、青苗、设备设施)承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土地上的建筑物、树木、苗木、青苗、设备设施乙方从前任承包人购买取得。2、承包期限年。于月 年 月 日止。3、承包费每亩每年元,乙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交清当年承包费元。4、乙方浇地实行“一水一清”的用水原则,乙方预交水费每亩 元。
7、不预交水费的甲方有权不安排浇灌。5、乙方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包。乙方不得种植国家违禁植物。6、承包土地上除土地以外的房屋、树木、苗木、青苗设备设施等所有权属乙方,乙方有绝对处分权。7、如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土地附着物、青苗等土地以外的所有补偿归乙方。8、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的,按同期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对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树木、苗木、青苗及其他设备设施进行补偿。9、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能承包则由甲方按同期征用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后地上所有建筑物、树木、苗木、青苗归甲方。如第三方承包的由第三方按上述原则进行补偿。10、未
8、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年 月 日篇三:农场承包合同书承包合同书发包方: (甲方)承包方: (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承包项目及数量:甲方以山田及山地约亩。(杨家庄深笼片)租给乙方开发,农、牧、林基地。二、承包期限:(30年)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乙方向甲方缴交承包款为每年山地30元/亩,山田150元/亩。共款 元。(大写:)。(注:地方面积由国土局、林业局提卫星投影面积计,四、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在使用期内,承包或转让部分股权甲方无权干涉,
9、应协助乙方供电照明(线路费用由乙方负责)开路、指明路线、路道通过农作物不能索赔。五、租金计算:按每亩(山地30元/亩,山田150元/亩) 人民币计。从开始10年后,以10%提升,5年一提,如此类推。付款方式:1年按金,1年上期(即一次付2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年1月份交付。六、在乙方使用期内,国家如征收土地作其它使用,赔偿土地由甲方所有,土地上农作物、固定财产赔偿归乙方所有,不得争议。七、合同期满后,土地动产,不动产,农场设施(不包括资金)以股份制共同合作,乙方占股份51%,甲方占股份49%股权,保持原状,共同发展、管理,再重新签合约。(注:双方不再合作的情况下,果树,建筑物归甲方所有。土地上的动产一切由乙方处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助交接事项。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九、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20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立约人: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地址:签约时间:二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