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光伏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协议二零一五年五月 光伏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协议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西安烽火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传真: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将位于 境内 亩土地租赁给乙方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详见测绘图附页,具体面积以实际项目使用红线为准)。二、土地租赁期限(一)项目土地租赁期原则为 年,根据政府核准光伏发电项目运营期限及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最高不超30过年。(二)如因任何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导致实际的租赁期早于本协议
2、约定的租赁期提前结束的,如乙方提出续签或者重签租赁协议的,甲方应当同意续签或重签并且新协议的租赁条件应与本协议相同。实际租赁期加上续租赁的期限应等于本协议约定的租赁期。如果甲方不同意按上述要求续签或重签租赁协议,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三、租赁价格、期限及付款方式(一)项目租赁面积为 亩,所需支付租赁费面积为 亩。项目土地租赁价格为 元/亩。(二)项目土地租赁费用支付方式为 项目开工前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乙方在支付土地租赁费用前,甲方必须提供等额发票给乙方。(三)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四、土地交付(一)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提供乙方该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相关合法文件以便
3、乙方办理项目立项及核准等相关手续。若甲方无法提供给乙方,则本协议自始不成立。(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进行项目开工建设,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间内开工,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三)为确保项目在政府要求期限内建设完成并网发电,甲方在合同生效后项目开工前须完成土地交付和树木砍伐、房屋征迁、道路清理等清理工作并经乙方认可。甲方承诺交付乙方的土地具备项目建设开工的条件,同时参与建设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三)租赁土地涉及到的补偿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补偿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土地为可马上用于项目建设的净地。(四)因为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场地的,甲方应当排除妨碍,造成损
4、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五、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正常建设、生产运营。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3、乙方项目取得核准后,甲方确保按期交付乙方所需项目用地。(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租赁土地上国家给予的各种政策性补贴。2、在租赁期限内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在建设光伏发电场地时,合理设计方案,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六、违约责任(一)本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宏观政策调整需要、如遇特大地质灾害均不负违约责任。(二)本协议一经签订后,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甲乙双方出现违约行为,须赔偿对方实际损失,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七、本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可以订立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无正文)甲方: 授权代表人:日期:乙方:西安烽火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