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折迁补偿协议书甲方(拆迁人):涂家垴镇官田村村民理事会乙方(被拆迁人):见证方:涂家垴镇官田村村民委员会为推进迁村腾地和新社区建设,改善生活环境,乙方自愿搬迁,并拆除在官田村原居住房屋。现依据拆迁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情况:乙方应拆房屋位于官田村 湾,门牌号为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拆迁时限:乙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3天内完成搬迁,并自行拆除第一条所述房屋及所有附属物;乙方逾期不搬迁和拆除的,甲方可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补偿方式:甲方以货币方式按补偿安置标准一次性给予乙方补偿。 四、补偿金额:甲方应补偿乙方
2、各项补偿补助费合计人民币 :_(¥_)。其中:房屋拆迁补偿款计人民币:_(¥_) ;搬家安置费人民币:_(¥_)。 五、付款方式:于乙方拆迁完毕之日后2013年元月30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第四条款项。六、安全责任:在拆迁过程中,必须确保拆迁安全。如乙方拆迁,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和处理,甲方和见证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拆迁,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本协议条款约定,否则给予对方两倍于第四条约定款项的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一份。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见证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