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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协议书母版J1-1-1-5.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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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遂资眉高速公路眉山段施工项目部劳务分包协议书 协议编号:SZM- - 甲方: (劳务作业发包人)代表:乙方: (劳务作业承包人)代表:丙方: (担保方)代表:鉴于:1、甲方为遂资眉高速公路J1-1-1标段的建设施工承包人,具备作为劳务作业发包人的资格;2、乙方为独立法人,具备签订本协议的相关资质条件和其他必要条件;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明知并充分理解项目业主(四川鑫福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条款中所称业主均指该单位)对于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相关规范等要求;4、丙方自愿为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甲方的保证人,丙方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与法律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中

2、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将遂资眉高速公路J1-1-1工区段北斗互通、北斗停车区及相关的路基、桥涵、防护、排水等劳务作业发包给乙方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供共同遵守执行。一、承包范围及合同价款:1.1.施工内容: 遂资眉高速公路J1-1-1 工区段桩号: K122+612.416-K132+000;长度:约9.39km工作内容:挖方,填方,挡土墙;大桥、中桥、涵洞(通道)、分离式桥,人行天桥(或渡槽)等。1.2.施工的工程量:见协议附件2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预计工程量,不作为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数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认可的数量为准。1.3.根据

3、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综合单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最终结算价款以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二、承包方式:2.1.本协议承包方式按综合单价计价承包,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为结算量。2.2.综合单价的各项工作内容及单价说明:见协议附件1。2.3.综合单价内容:指按协议约定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内容中包含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修建及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协议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各类材料消耗、损耗、超耗,施工机械,施工调遣、临时设施,施工场地内便道、便桥,通风设施、排水设施,水电设施、水电费,施工风险

4、,安装、管理、自检费、保险、安全生产费、文明施工费、税费、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其中安全生产费和文明施工费总额不低于协议总金额的1%。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另行计价。2.4. 工程量清单单价为一次性包干的综合单价,不受气候因素、市场价格波动、施工人员生活费用增加、甲方对工期的调整、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因监理、业主、设计单位、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窝工、停工未造成关键性工程延误时而形成

5、的费用增加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补偿。如按照本协议7.1规定进行变更的,其清单单价按照7.3条规定予以作价。2.5.乙方进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三、工期要求及质量缺陷责任期3.1.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3.2.总工期: 日历天3.3.质量缺陷责任期质量缺陷责任期为自“本工程”所属的整个合同段工程由业主方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计24个月。四、工程质量标准与要求:4.1.本工程执行的质量标准 按业主方的规定及现行国家实施的各项规范、标准。4.2.本工程要求的质量目标 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业主要求。4.3.各工序质量要求严格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满足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6、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桩基础类桩比例不得低于 98 %,并满足全线创优规划要求,严禁出现类桩;砼质量内实外美,严禁修饰。五、履约保证金、工程预付款、质保金5.1.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后3日内向甲方递交签约合同价(如有甲供材料,则扣除相应材料价款)的10%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本协议工程全部完工,并由甲方、监理及业主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由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并扣除有关应扣款项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在担保期间不计利息。5.2.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5.3.质量保证金甲方按乙方每次计量总额扣除甲供材料款金额后余额的5 %提取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在缺

7、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扣除有关应扣款项后,甲方将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六、工程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处理:6.1.工程验收前,乙方必须对现场工程进行全面自检,并及时提交完整的基础资料(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后报甲方申请。6.2.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6.3.乙方对业主、甲方或监理人的整改意见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整改的费用。无论业主、甲方或监理人对工程进行正式验收前是否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只要业主、甲方或监理人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其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直至验收合格。6.4.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如属于

8、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整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整修。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整修,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减相应的乙方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七、变动、增加和取消7.1 变更:7.1.1、如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本协议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做出变更,为此,甲方有权指令乙方进行下列变更、增加或取消:(1)增加或减少本协议中的任何工程的数量;(2)取消协议中的任何单项工程;(3)改变协议中的

9、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种类;(4)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5)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6)改变本工程任何分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7)其他工程所需的必要变更。7.1.2、上述变更均不影响本协议效力,变更后的工程根据本协议第7.3条的规定予以作价。但是,如果发出本工程的变更指令(简称变更令)是因乙方过错、乙方违反协议或乙方责任造成的,则该变更增加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7.2变更的指令没有甲方的指令,乙方不能进行任何工程变更。7.3 变更后的作价7.3.1变更需要调整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1)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

10、价且甲方认为该单价未明显高于市场价时,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只有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且甲方认为该单价未明显高于市场价时,按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3)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既没有适用于也没有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甲方核定单价执行。7.3.2甲方核定单价原则: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中套用相应定额后得出的单价下浮 %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中的主要材料价格确定原则如下:(1)在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的材料价格,且甲方认为该单价未明显高于市场价时,按已有的单价执行;若甲方认为该项单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时,按甲方核定的材料单价执行

11、。(2)在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核准的同期市场价格。7.3.3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当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增加超过给定的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时,按以下原则办理:(1)其增加的工程量在 %内(含 %)执行原综合单价。(2)其增加的工程量超过 %以上部分(扣除 %后)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原综合单价下调 %执行。7.3.4工程量清单中相同或相似项目的单价应无明显差异,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相同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有差异时,甲方有权按报价低的进行计量支付及结算。7.4桩基工程因地质条件变化超过桩长的20%,超出部分套用相应岩层类别的综合单价。八、材料供应8.

12、1.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采用甲供材料(品种、数量)见协议(附件4)甲供材料一览表。8.2.甲方材料供货方式、地点、装卸费用:8.2.1.甲方负责甲供材料的装车费用、运输费用,乙方负责甲供材料的卸车费用和保管费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根据乙方所报用料计划,统一组织供应。甲供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验货签收,甲方未进行采购的其它材料可由乙方自购组织进场。甲方可委托乙方组织甲供材料的装车、运输,其甲供材料款按8.2.2款规定扣回。8.2.2.乙方要指定专门的材料员定期与甲方核对领用材料以及上报材料计划,乙方进场后五天内,应将有关人员资料报送甲方备案(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材料员的授权证

13、明)。指定的材料负责人员如有变动时,乙方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在计量支付时根据乙方实际调拨材料的数量扣回甲供材料款(如甲方负责甲供材料的装车、运输,则甲供材料款包括材料原价及运费,如乙方负责甲供材料的装车、运输,则甲供材料款只含材料原价),甲供材料的单价及运费按附件4甲供材料一览表约定计算。乙方要加强材料计划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材料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制度规定处理。领用材料在双方合同终止前,其所用权属甲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包括甲方欠付款)擅自改变用途或变卖、抵押或转让(包括节余料和边角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工程款或终止合同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8.3. 由乙方自

14、行采购的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材质检验单、材质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资料。乙方工程所用材料(包括甲供材料)必须按监理、业主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现场随机取样,材料送检或随机抽检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性能和指标要求。检验不合格不允许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8.4. 材料供应商随货同行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材质试验单、化验报告、批号、合格证等原件交甲方统一保管,作为竣工验收资料不可或缺的部分。8.5.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详图以及监理人批准的试验结果参数,编制各种材料数量的预算计划,编制季度、月物资申请计划,并报甲方审核认定,经审核的季度物资申请计划必须在上季度

15、最末月20日前报送甲方,经审核的月度计划在上月20日前报送甲方。根据乙方填报的月用料及季度用料计划数量、规格、型号,由甲方进行统筹安排计划指标。如因乙方计划原因,而造成工程停工待料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6.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或委托的,乙方不得自行采购任何品种的材料用于本工程或乙方不得将任何品种的上述材料挪用到本工程以外,甲方若有发现,则乙方应按同期市场价格的二倍向甲方进行赔偿,同时甲方将依据协议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责成乙方自行清退出场,或拆除用自购材料施工的成品或半成品,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清退或拆除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进行,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7. 乙方须提供材料运输所需的汽

16、车便道和卸货作业场,并提供材料仓库或符合要求的材料堆放场地。8.8. 材料进场后,自检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出现质量争议,以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为最终结果,相关费用由责任方负责。乙方应随时按监理、业主和甲方的指令在制造、加工或施工现场对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进行检验。8.9. 乙方的材料仓库、保管、堆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由于材料保管不善,引起材料变质,不得用于本项目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8.10. 乙方每月15日18:00(北京时间)作为结算时间。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材料供应协调及供应材料对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达,应委托其他人员办理,否则将停止支付当月工程款,顺延至下月支付。

17、经对账确认无误后由各方盖章或签名确认。乙方对扣除材料款有异议,各方可重新核对,核对确认后的差异部分甲方将于下月支付所扣材料款中调整。8.11有关借方填筑的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依据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采挖(需爆破的由甲方另行安排)使用,使用中严禁将其用于本合同工程之外的事项,严禁私自买卖。乙方应严格施工规范管理,严禁乱采乱挖,严禁污染环境,并按甲方要求做好相关防护、排水、绿化等。九、施工、生活用电、用水及临时设施9.1.生产施工用电、用水:乙方自行负责安排施工用水,用电,相关费用自行承担。9.2.临时设施:有关乙方生活、办公驻地、临时设施等建设必须采用甲方制定的建设标准统一进行,有关费用由乙方自

18、行承担。十.施工安全管理要求10.1.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达到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满足甲方要求,确保无重伤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控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率为“零”。10.2.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10.2.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10.2.2.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教育,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0.2.3.乙方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各工序安全措施,按要求完善安全设施。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在安全和文明施工标准上主动配合甲方要求,并与相邻

19、项目工区积极协作,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施工有序进行。10.2.4.乙方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配备充足的安全管理员,特别是重点(关键)工程。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履约中的全面安全管理,对所施工工程管理负全面责任。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10.2.5.有关深基坑开挖等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与检查,做好施工中的安全防护。10.2.6.施工期间,乙方应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或派专人看守,不留安全死角。同时作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

20、的硬件措施。10.2.7.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的,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管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10.2.8.乙方应坚持文明施工的原则,遵守甲方及当地政府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应注意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工程所在地的环境,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相关处罚。10.2.9.乙方的宣传标志、员工佩戴的上岗标志、施工现场布置使用、机械停放、材料和设备布置应服从甲方统一规划、符合甲方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一切机具、材料应放置整齐。乙方应保证驻地整洁,现场文明施工,确保施工期间在工程范围内现有道路(含乙方修

21、筑的施工便道、便桥)的交通状况满足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10.3.安全事故处理:一旦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11.1.协议管理责任11.1.1.负责与乙方协议履行情况的管理和控制;负责履行协议约定的甲方的各项责任;11.1.2.负责代扣代缴工程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11.1.3协助办理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及相关索赔手续。11.2.技术指导责任11.2.1.负责

22、向乙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及文件,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负责审定乙方施工方案等;11.2.2.负责按设计提供控制点信息,完成施工前期的控制及水准复测;11.2.3.负责本协议段中心试验室的建立及运作,进行各类标准试验,负责给乙方提供标准试验的结果,负责与工程监理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作联系;11.2.4.负责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给乙方提供施工资料整理标准。11.3.质量管理责任11.3.1.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报验;11.3.2.及时通知乙方已合格工序转序施工。11.4.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对乙方施工中的安全实施指导、监控,监督施工生产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定期、不定期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

23、、检查,并做出指导性意见。11.5.进度管理责任11.5.1.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统一指挥与管理,组织施工调度会及生产会议,下达月度生产计划和发布各项生产指令。11.5.2.甲方有权及时对乙方发出进度方面的指令,有权对乙方的进度安排进行调整和改变,乙方应予无条件执行。11.6.材料供应责任11.6.1.按材料需求计划及时保证材料供应;11.6.2.做好使用材料的统计与核算。11.7.计量与支付责任11.7.1.甲方按协议约定每月对乙方施工内容进行一次中期计量,并按13.7.1给予支付。11.7.2.及时进行中期计量与支付。11.7.3.及时进行竣工(缺陷责任期满)结算与支付。11.8.有权对乙方违

24、约行为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十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12.1.履约责任:12.1.1.乙方对本协议明确的施工范围和全部工程量必须自行组织完成,不得对外分包与转包,乙方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协议要求的全部内容。12.1.乙方进场人数、机具数量必须满足但不限于附件3(投入本工程的机械、人员表)要求。12.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项目管理制度的约束,作为甲方施工队伍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12.1.4.在本项目范围内,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协调。当乙方的施工与其他工区的施工作业发生交叉或干扰时,应为其他队伍提供便利,服从甲方的协调与安排。12.2.工期责任乙方

25、需严格按照约定工期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约定任务,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乙方违约处理,乙方延期违约金按15.2.2条执行。12.3.质量责任12.3.1.实现质量目标: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按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及业主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执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业主要求12.3.2.施工中遵守施工规范与规程, 分项工程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及时报验自检合格的工序,自检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出现质量争议,以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为最终结果,相关费用由责任方负责。乙方应随时按监理、业主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整改,直至满足规范要求。12.3.3.承诺在质保期内及时整改质量

26、缺陷。12.3.4.本项目结构物全部采用定型大块钢模板。12.3.5每个分项工程必须实行首件制。12.4.安全施工责任12.4.1.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按相关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履约中的安全管理责任。 12.4.2.制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制度并遵守,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12.4.3.对全体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2.4.4.做好施工中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乙方要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并采取足够安全预防措施,包括配置工人劳保用品,灭火器等,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借故拒绝

27、用于安全的经费支出。12.4.5.抓好施工期间的防洪、防汛、消防、治安管理工作。12.5.施工资料编制、收集、整理责任12.5.1.做好总体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报审工作。12.5.2.做好施工各项记录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并及时移交给甲方。12.6.施工现场管理责任12.6.1.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自行负责其驻地设施的建设,做好现场标准化管理及文明施工工作。12.6.2.按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工作。12.6.3.有效保护已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交工前损坏自负。12.6.4.雨季施工要做好路基、边坡防排水工作,做好低洼地段、开挖段等的防洪、防汛工作。12.6.5.负责

28、施工便道、便桥的修筑,做好施工便道、便桥的维修、养护工作。如乙方中途退场(不论何种原因),不得损毁、拆除施工便道、便桥,否则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支付。12.6.6.乙方需处理好与其他工区施工协调工作,并为其他工区提供方便。12.7.对施工人员的管理责任12.7.1.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如乙方负责人更换,应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负责人离开现场,应经甲方项目经理批准。如批准离开时,乙方负责人应指定代理负责人并告知甲方;乙方施工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调度会、工地例会等,接受各项生产指令,并落实、组织实施。未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擅自缺席会议的,每次

29、将处以 500 元的罚款,乙方负责人每月必须在场20天以上,未请假离开工地每天 1000 元的罚款。12.7.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将用工情况登记造册报甲方备案,接受甲方监管,做好进退场人员的登记与上报工作。12.7.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员工社会保险,并承担其费用。乙方作为独立用工主体按国家规定承担相应责任。12.7.4.做好在场施工人员的施工、生活、安全管理。12.7.5.做好工资管理,特别是对民工工资管理,要采取如下措施:1)乙方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2)乙方每月上报民工工资表,甲方从乙方进度款中代为发放;3)民工在领取工资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

30、原件。12.8.工程计量与计划12.8.1.按照甲方规定时间上报计量报表及相关质保资料。12.8.2.按时向甲方上报月计划及统计报表。12.8.3.完成本工区的计量台账的编制及完善。12.9. 自行协调好地方关系,保证工程顺利开展。12.10.有权享受完成合格工作量并已计量的报酬。十三.计量与支付13.1.计量周期:每一个日历月为一个计量周期(中期计量)。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中期计量,中期计量时限为:每月的2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计量表格和要求提供完整的计量资料,由甲方核验后方可进行计量。13.2.计量程序:项目工区上报计量报表,由甲方工程部复核工程量、物设部审核材料扣款金额,合约部审核综合

31、单价并计量,报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13.3.计量项目的数量认定的要求:13.3.1. 协议附件清单数量为暂估数量。乙方计量、结算数量以参照本协议约定的计量支付细则,现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数量,但需经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现场收方审核后报项目部总工、项目经理确认签字并报项目业主认可方有效(违反协议约定、未经甲方签认、甲方人员签认不全或项目业主不认可的数量不予计量),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13.3.2. 凡对乙方施工发生的工程数量及单价等的认定,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签字齐全后方产生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不全的的签认单,不产生法律效力,甲方亦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13.5.施工中中期计量及完

32、工后末期计量的作用中期计量与末期计量仅作为中间支付与完工清算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13.6.支付程序:甲方合约部提供计量金额、财务部提供应支付货币额,按项目经理审核后的数额支付。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和国家税法、财经法律法规要求的发票。13.7.支付额度:13.7.1累计产值达到 万起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月进度款按甲方确认并报项目业主认可的当月计量款总额扣除甲供材料款及质保金等应扣款项后余额的 %支付,剩余 %在交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无息)。13.7.2.中期支付额不超过应支付计量额的 %、完工后末次支付额不超过累计量额的 %。13.7.3. 甲方按协议约定支付给乙方的各项价款应专用

33、于本项目工程。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甲方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附件5),接受甲方对资金的监管。甲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甲方的中期计量支付款将转入该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甲方及其派出机构有权对乙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月进度款,直至乙方改正为止。十四.协议结算 14.1.协议结算原则:必须按协议工作量全部完成、全部合格后进行结算。 14.2.被清退或乙方中途退场结算原则:按完成合格量的 %计量、清算(其余工程量不予认可)或按照经甲方认可合格的工程数量乘以本协议清单综合单价的 %给予

34、计量、清算,并暂扣总计量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14.3.结算程序: 14.3.1. 甲乙双方按协议约定,完成工作量的质量确认程序。 14.3.2.甲乙双方按协议约定和甲方管理制度要求,完成工作量确认程序。 14.3.3.工程部根据工程量提供材料用量、物设部提供实际用量,双方复核,完成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程序。 14.3.4. 物设部提供领用、归还量,双方验收签证,完成甲供机具、料具、器材归还确认程序(如有)。14.3.5. 双方核对账目,完成乙方已收甲方货币额确认程序。14.3.6.完成其他应扣款的确认程序。 14.3.7.项目部提出结算结果、按流程最终审定,完成最终结算

35、额确认程序。十五.违约处理与奖罚 15.1.对乙方违约的处理15.1.1乙方如将协议内的施工项目擅自对外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对外分包或转包工程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5.1.2. 乙方的施工投入达不到本协议要求,甲方有权为其配置,由此增加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施工进度若连续2次达不到甲方计划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已完成工程量对应价款的 %作违约金。15.1.3. 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检查,因乙方出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甲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有权根据质量

36、、安全管理条款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不管乙方是否签认,处罚单均有效),并在计量结算时扣罚;如乙方受到甲方上级部门的批评和处罚,甲方双倍处罚乙方,且若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规范要求而被甲方要求返工,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费用,造成甲方名誉、经济损失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清退乙方,并扣除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作违约金,乙方需对其施工造成一切不良后果负责。15.1.4.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善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并报知甲方,根据事故性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事故处理方案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甲方进行监督、指导

37、。乙方除接受法律追究外,还应承担因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清退乙方,并扣除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5%作违约金,乙方需对其施工造成一切不良后果负责。15.1.5.乙方以本工程的名义与甲方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生的任何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5.2奖罚约定15.2.1.奖罚在当期计量支付时兑现。15.2.2.工期奖罚:乙方按协议提前一天完工奖励 元,推迟一天完工罚款 元。十六、纳税和缴费除协议另有规定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乙方需缴纳的一切税费、保险,均应由乙方承担。十七、协议的组成:17.1.本协议

38、及附件17.2.双方签的补充协议17.3.工程清单17.4.甲方下发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指令、通知17.5.乙方书面承诺十八、其它问题的约定及解决争议的方式:18.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18.2. 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造成协议终止或不能生效、工期延误等情况时,双方另行协商,如因甲方资金未到位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工期顺延。在停工期间,乙方负有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的责任,乙方在停工期间产生的费用和进退场费用甲方概不负责。18.3.在本项目范围内,应与其他施工处的作业协调好,工作过程出现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18.4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协

39、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有破坏、阻工、闹事等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九、协议生效、解除时间及份数19.1.本协议自双方双方签字签章后成立;19.2.在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3.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协议附件:附件1、工程量清单单价说明附件2、工程量清单附件3、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人员表附件4、甲供材料一览表 附件5、工程资金监管协议附件6、承诺书甲 方: 乙 方:代 表: 代 表:日 期: 日 期:地 点: 地 点:丙 方(担保方): 代 表:日 期:地 点:16附件5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遂资眉高速公

40、路眉山段 工区(项目名称)的顺利实施,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根据遂资眉高速公路眉山段 工区劳务分包协议书条款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1)乙方成立的遂资眉高速公路眉山段 工区项目部必须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设基本结算户;(2)甲方在乙方开设的结算户上增加留用甲方指定人员印章作为乙方银行预留印鉴;(3)甲方应按遂资眉高速公路眉山段 工区劳务分包协议书将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除外)汇入乙方开设的账户;(4)甲方在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时,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5)甲方财务部门负责直接代为乙方发放民工工资,由乙方提供民工工资花名册,并列明身份证

41、号,民工在领取工资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甲方: (盖单位章) 乙方: (盖单位章)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7附件6承 诺 书致: 如果我方能承建贵方所中标的“遂资眉高速公路眉山段”的部分隧道、桥梁、涵洞、路基土方施工项目,我方愿根据国家和贵方的有关规定,安全顺利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并向贵方郑重承诺:1、在我方与贵方正式签订协议三天内,我方承诺向贵方一次性缴纳¥ 万元(人民币大写: )的现金履约保证金。2、我方承诺按月向贵方上报当月资金使用情况的书面说明,并同时上报下月的资金使用计划。3、我方承诺自愿接受贵方代为发放民工工资,按月如实向贵方报送

42、提供民工工资花名册。4、因其他原因造成协议中止后,我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结算,并保证决不向贵方提出超出协议之外的任何费用。5、如果我方与贵方发生争议,我方承诺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与贵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需提起法律诉讼时,我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进行诉讼。6、我方承诺按照协议工期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如因贵方合理缩短协议工期我方无条件接受,并坚决执行贵方要求增加人员、设备的条件,由此增加的费用我方愿自行承担。7、未经贵方同意,我方承诺不外泄本项目所有资料和信息,如有违反,由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因此而造成贵方损失的,我方承担赔偿责任。8、贵方及贵方上级对业主做出的承诺对我方同样有效。承诺单位:(盖章)代 表 人:(签字) 年 月 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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