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 议 书卖方:周才义 (以下简称甲方)买方:钱海东 (以下简称乙方)原车主:牧启胜甲方家庭住址:铜陵县荷花塘小区2期乙栋306室身份证号:340823197709257558 手机:13856219460乙方家庭住址:安徽省肥东县桥头集镇桥青村钱堡乐组68号身份证号:340123198102244132 手机:原车主家庭住址:铜陵县观湖东苑16栋104号身份证号:340721197308230970 手机:13705620145现乙方钱海东购买甲方周才义(挂靠公司为铜陵县铜汽出租公司)羚羊出租车壹辆(原车主牧启胜),现就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事项答成如下协议:1、被出售车车号为皖GT9090,营运
2、许可证号:340721000003 2、出售价格:整车以人民币 元整(包括随车工具、备胎、营运证使用权一次性被甲方买断),甲方在当天一次性付清所购车款。3、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原车主(牧启胜)必须无偿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4、乙方从签字之日起不承担以前一切事由(包括交通事故、红灯、与本车所涉及到的债权债务等);甲方不承担签字之日起以后一切事由(包括交通事故、红灯、债权债务等)。燃油补贴费自签字之日前归甲方所有,之后归乙方所有。5、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证明方各执壹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3、:证明方(盖章): 证明方(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转 让 协 议卖方:周才义 (以下简称甲方)买方:钱海东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家庭住址:铜陵县荷花塘小区2期乙栋306室身份证号:340823197709257558 手机:13856219460乙方家庭住址:安徽省肥东县桥头集镇桥青村钱堡乐组68号身份证号:340123198102244132 手机:兹有铜陵县铜汽出租公司,皖GT9090出租车,因甲方另有发展,现将该车转让给乙方继续经营,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决定如下:一、车辆及营运证使用权转让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二、乙方负责对该车质量和车架号、发动机
4、号的确定,否则后果自负。三、甲乙双方自交车之日起,以前的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自乙方接车之日起以后债权债务及交通(违法)和司机乘客伤亡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费用、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交车时间2009年8月13日。 四、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该车营运证所有及使用权,按铜陵市运管处相关规定执行,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过户时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过户,过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费用,过户完当天乙方退还甲方押金贰仟元整。 五、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并建立在公平、公正、透明的基础上进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视为违约,违约方负另一方人民币叁拾万元。六、乙方如在以后转让此车给第三者时,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负。 七、燃油补贴在协议签订日前归甲方所有,协议签订后归乙方所有。 八、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过户前一切事务。九、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证明方各执壹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证明方(签字): 证明方(签字):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