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悦大酒店客房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甲方:乙方:为了加强酒店客房部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酒店客房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一、甲方将位于 泰悦大酒店4、7楼客房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间等整体服务经营权交给乙方承包经营。二、承包金、押金及支付方式:1、乙方承包金每月 人民币,押金 人民币。2、乙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的承包金。三、承包期限:1、暂定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四、双方权利和义务:1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2)将泰悦大酒店4、7楼客房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间等移交给乙方经营。(3)将客房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他一些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4)负责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确保酒店客房部正常营业。(5)按时交房租、有线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等费用,确保酒店客房部正常营业。(6)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总台和客房干涉乙方自主经营。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的正常供应,电梯的正常使用。(7)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酒店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
3、的改造,应由甲乙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8)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对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一个月承包金总额的 计算,并退回乙方所交全部押金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客房部、会计室等。(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3)承包期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属正常使用自然损坏的,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修理,所产生的修理费 。(4)承包期内,乙方正常使用甲方移交的财物没有折旧费,但归还时要确保物品能使用。(5)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以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必须承担
4、全部责任。(6)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酒店客房部。(7)如乙方违约所交押金不退回。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2、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两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结清有关费用和理赔事项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理赔责任。六、解决争议:1、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应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