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b)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xx家园业主委员会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xx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xx坐落位置:xx四 至:xx占地面积:xx建筑面积:xx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附后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
2、、门厅、架空层。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红外线监控系统。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
3、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 物业管理服务费;2 业主室内有偿服务费;3 特约服务费;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赔偿损失等措施。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1协调处理开发商工程质量遗留问题。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4、 月 日 时止。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x日内向乙方提供 xx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1)执行;(1)无偿使用;(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8、负责收集、整理
5、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移交;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协调历来未缴物业管理服务费问题;(2)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为缴费时间,最多预交壹年;(3)电梯三方对讲补装问题;(4)xx咖啡屋、xx栋氧吧排烟问题、xx文化室开门问题。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6、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有(由)乙方组织实施;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8、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
7、实施;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缺损2、设备运行:运行状态良好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接到反应后24小时内组织维修4、公共环境:无垃圾暴露、日产日清、卫生达标5、绿化:修剪养护及时6、交通秩序:交通便利、车辆行驶畅通、停放有序7、保安:24小时值班、按规定巡逻8、急修:10分钟赶到现场处理 小修:随报随修或按业主约定时间修理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附后。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二条
8、物业管理服务费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5元(多层)、0.95元(高层)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场及业主委员会协商调整。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 收取。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2)项处理(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纳滞纳金;(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伍交纳滞纳金;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车位:80元/辆月2、车库车位:150元/辆月
9、(六个车位)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约定如下: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维修、养护费用: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
10、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有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合同第六章的约定,
11、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壹万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
12、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12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三十九
13、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综合管理服务标准: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2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3全体员工挂牌服务,执行职业道德规范,每半年召开一次业主座谈会,收集意见,及时整改;每年年底进行业主满意度评价;每年至少一次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组织文化趣味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二、卫生方面服务标准: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8小时动态保洁。 3
14、、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 扫,楼道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环保标准排放油烟、噪音等行为和违反规定饲 养、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 处理。三、维护方面服务标准:1、 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2、 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
15、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3、 保障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4、 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5、 电梯24小时运行,安全设施齐全、通风、照明及附属设施完好。6、 轿厢、井道、机房保持清洁。7、 电梯按时年检,由专业队伍维修保养,维修、保养人员持证上岗。8、 运行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在规定的2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9、 运行出现险情后,有排除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10、 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11、 对水箱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四、绿化方面服务标准:1、 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2、 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3、 适时对花草树木
16、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4、 园林小品及设施维护良好。五、秩序维护方面服务标准:1 小区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2007年5月1日开始执行),主要出入口有专人值守, 外来人员和车辆及大件物品出入登记。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3对非机动车实行凭牌出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5 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6 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并保存7天监控资料。7 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8 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