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拍摄合同甲方: 联系电话:乙方: 联系电话:一、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拍摄活动,就该次拍摄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于2014年11月22日委托乙方拍摄; 2、乙方于2014年11月22日安装调试好 3、乙方必须尽职尽责完成演出当天的拍摄工作(活动演出现场全 程拍摄工作); 4、甲方必须尽力配合乙方当天的拍摄要求所需拍摄环境; 5、乙方提供的拍摄服务为三机位(高清)带摇臂、切换台摄像服务; 6、拍摄完成后乙方15个工作日内(2014年12月5日)交于甲方 演出当日的拍摄剪辑成品及拍摄素材; 7、拍摄过程中,双方约定因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等人力所不可抗 因素导致无法顺利进行,则双方另行协议,并不视为违约; 8、乙方在此合同生效后按双方协议日期向甲方提供服务; 9、拍摄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二、版权责任 拍摄完成的成片知识版权归甲方所有。三、费用结算 (甲方在拍摄完毕后付清全部拍摄余款以及相关费用) 1、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2、现场拍摄完毕需付费用的60%:人民币元(大写:) 3、制作完毕甲方向乙方交付余款:人民币(大写: ) 4、签约时间:2014年11月5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起 生效甲方: 乙方: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