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 作 协 议 书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公司房地产注册估价师(乙方只是资质挂靠,不属甲方正式在职员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一、期限挂靠期限定为贰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自 2012 年12月1 日至 2013年11月30日止,协议期限满即终止,双方应将续签或不续签的真实意思表示提前2个月告知对方,协议期满前,如双方表示不再续签,则甲方应在期满前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给乙方办理完毕估价师工作关系转移手续,并归还乙方所有证件。二、挂靠待遇挂靠费用为一年人民币20000元。甲方于乙方将房地产资格证书原件、转移登记申请表(转出单位盖好章)及其他相关资料交予甲方
2、,并签订合同之日时一次性付清。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注册证书未办下来,该协议失效,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地注册证书未办下来,该协议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挂靠费用。本协议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协议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不用为乙方办理社保、医保等保险。三、甲方义务及权利1. 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房地产估价师的转注册手续,乙方应进行相关的配合,提供所需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转移登记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本人照片。2. 挂靠期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注册证书和执业证章用于公司维护
3、资质使用。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估价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它公司,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3. 挂靠期内,由甲方保管乙方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应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使用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期间,有保证其继续教育有效的义务,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证书失效,甲方有责任采取措施使乙方证书恢复效力,并承担证书恢复效力前的一切损失。4. 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乙方注册证书维护所需费用(包括注册费、协会会费、印章费、年检费)以及甲方负责乙方每年继续教育培训,如果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需
4、要乙方本人参加,乙方产生的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5.合同期满乙方转公司时,应为其办理转出手续,为其提供乙方公司签章,解聘合同及原执业机构隶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同意转出意见签章。四、乙方义务及权利1. 双方签字后,乙方将转注册所需的乙方资料交由甲方。待注册生效后,乙方注册证书及资格证书交由甲方保管。2. 乙方与甲方只是挂靠关系,乙方不对甲方的经营行为负责。若甲方在估价报告上盖了乙方房地产估价师印章,出现不良后果及造成乙方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参与甲方的任何工作,不承担资质挂靠所带来的一切责任。3乙方配合甲方的资质核准工作。乙方在协议存续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合
5、法权益,不得有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的行为。4. 挂靠期间,乙方应按规定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以保证甲方能正常有效地使用乙方证件。5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应损失。6. 挂靠期间,乙方需配合甲方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年度检查,如需估价师本人到场(需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乙方需在甲方接受检查时到场,乙方所需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五、违约责任1. 在挂靠期内,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挂靠费,或甲方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甲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
6、其他行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2. 在挂靠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或注销的,或乙方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印章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其他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3. 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乙方退还甲方当年已支付的全部挂靠费。4. 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甲方支付乙方解聘当年的全部挂靠费。六、其他1. 本协议原则上壹年一签,在协议期满前二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重新办理挂靠手续,挂靠费支付方式不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便利条件,不得无故刁难乙方,否则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相应损失。2. 在办理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注册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为办理注册手续所用,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3、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乙方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照片交由甲方。4.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挂靠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资格证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