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咨询服务协议甲方:乙方:甲方为了提高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利用社会中介力量,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根据我国合同法,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服务行为,特制定如下协议:一、服务事项兹有乙方为甲方*年度、*年度的账务整理和*年度的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提供服务。二、服务费用根据*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价服字(*)*号关于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本项服务的收费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三、甲乙双方的基本权利 (一)甲方的基本权利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与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与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职业法规相冲突。(二) 乙方的基本权利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2、应当勤勉尽职,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最大的利益;3、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四、 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持友好态度协商议定解决;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律;3、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提交晋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