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3294645 上传时间:2024-06-2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出租方:_承租方:_担保人:_出租、承租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标的承租方因_需要,向出租方租赁_型号车辆_辆,颜色为_色,座位数为_座,车架号为_,车牌号为_,备案证号为_,行驶公里至_,行驶范围_。(出租多车,列表附合同后)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一)租赁时间单位为:年季月日小时。(二)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_时至_年_月_日_时。(三)租金单价为_元/日,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四

2、)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元。合同届满后,承租方按时交还车辆(包括双方确认的随车携带的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相关标志、标识、随车附件等),且结清承租车辆违章罚款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保证金。双方也可约定采取_方式担保。(五)租金交付时间_,交付方式_。 第三条租赁车辆保险出租方确认交付给承租方的车辆己在_公司办理了保险。其保险理赔的范围及时间为:_。(保险卡复印件附合同后)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义务(一)权利1.依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车辆的权利。2.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3.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

3、车辆丢失、损坏的,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二)义务1.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年检合格、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齐全的有效证件。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随车附件,并办理相应确认手续。3.承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的投保费用,并明确告知承租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和协助办理理赔事务。4.承租方要求增加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以外的其他险种的,出租方可代办,费用由承租方承担。5.向承租人提供车辆故障救援、维修和车辆替换等服务。故障救援以及维修期间免收租金(因承租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毁除外)。租赁车

4、辆经维修、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的,出租方应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6.承担租赁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辆正常损耗发生的修理费用。7.公示车辆租金、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8.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一)权利1.按合同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2.有权知晓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4.就租赁车辆的瑕疵从出租方获得救济的权利。(二)义务1.个人承租的,向出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租的,向出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拟驾车人

5、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以及授权经办书等证明文件。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3.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备案证及相关标识。4.爱护车辆以及随车附件、附属设备,不得处分、转租、抵押、损坏租赁车辆,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汽车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车辆进行修理、改装、拆卸、更换零部件、增设他物。6.协助出租方在规定期限或约定时间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损毁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保险等机构报案,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承担交通事故以及车辆被盗的

6、相应责任。8.遵守交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前述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承担。9.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10.承租期间,承租方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承担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 第六条意外风险(一)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二)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一)提供未经年检或检测不合格的租赁车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

7、合同,出租方还应向承租方支付租金总额_%的违约金。(二)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承租方支付车辆租金_%的违约金。(三)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的违约金。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一)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出租方支付车辆租金_%的违约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按逾期时间由出租方按日租金计收租金,并向出租方交纳逾期应交租金_%的违约金。(二)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租金总额的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三)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造成损失的

8、,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_日的;3.买卖、转让、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典当租赁车辆,涂改备案证及相关标志、标识的。(四)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的停运损失;承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修理费依照相关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计算,停运损失按日租金标准计算,不足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五)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六)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承租方采用担保人提供担保方式租赁车辆的,担保人应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约定承

9、担_。1.一般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有关机关调解,或者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一)出租方、承租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二)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_日内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应优先为承租方续租。(三)本合同经出租方、承租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担保人共同订立合同的,需担保人、出租方、承租方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四)

10、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持一份。合同约定有担保人的,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担保人各持一份。出租方(签字或盖章):_工商营业执照号:_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号:_住所:_联系电话:_承租方(签字或盖章):_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_住所: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_担保人(签字或盖章):_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_住所: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_签约日期:_年_月_日签约地点:_附:一、租车单二、术语解释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

11、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的安全技术性能、等级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定且有齐全有效行驶证件的车辆。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车辆行驶证、备案证、保险标识、环保标识、车船税迄、年检标识和租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等。7.设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6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