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长沙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修改版.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3294135 上传时间:2024-06-28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7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长沙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修改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长沙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修改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长沙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修改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长沙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修改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长沙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修改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长沙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本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所(址):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长沙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长沙市x路x号x小区 栋 室的房屋(简称该房屋)

2、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类型为多层电梯楼房,结构为三室两厅两卫,房屋用途为居住。 1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2014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2

3、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佰元整)。上述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32 乙方应于每季度前提前5日(即2014年9月15日,2014年12月15日,2015年3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每日50元(伍拾元)支付违约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合同签订时收取三个月的租金(合计¥ 元, 元整),以后为银行转账方

4、式 收款人: 开户行: 帐号: 。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52 根据前款约定,应由甲方维修而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

5、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而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及小区物业部门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5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

6、民币)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71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如有必要的话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72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 甲、乙双方同意

7、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限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 8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7

8、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月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3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9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

9、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9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9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96 租赁期间,如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

10、不足抵付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0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不可抵押或变卖该房屋。 112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各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113 租赁期间,乙方应该对自己家的小孩和老人做到看护作用。如果乙方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意外的由乙方承担。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1、,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16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屋中介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 乙方: 附件 : 住宅房屋家具家电清单 物业地址长沙市 芙蓉南路四段1111号山水印象小区 栋 房 家 具 家 电区域物品名称品牌数量 状况区域物品名称品牌数量 状况客 厅沙发 1套 主 人 房床 1 茶几 1 吸尘器 1 吊

12、灯 1 灯 1 餐桌餐椅 1空调 注1电视机 注1衣柜 注1窗帘 2 书桌椅 1 窗帘1 客 房I床 1 厨 房煤气灶 1 床头柜- - - 电冰箱 1 灯 1 抽油烟机 1 空调 注1微波炉 1衣柜 注1 书桌椅 1 窗帘 1 客 房II床 注1 卫 浴 煤 气 水 电余 数洗衣机 1 空调 注1热水器 1 灯 1 书桌椅 1 衣柜 注1 水:余 吨窗帘 1 煤气:余 立方米 电:余 度其他注1: 甲方保证如实陈述房屋设备、装饰、家具家电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期间正常使用承租房屋的问题;乙方对甲方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充分了解并已现场查验确认。租赁双方同意按上述标准出租房屋。出租方: 租赁方: -精品 文档-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