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广告主(以下称甲方):广告发布单位(以下称乙方): 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户外媒体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户外广告媒体位置第二条 、户外广告具体形式第三条 、户外广告媒体发布期限第四条 、户外广告媒体发布费用 媒体发布总费用:大写金额 元整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人民币 以上费用包括:广告租赁费、城市户外广告报批费等相关费用第五条 、付款方式1. 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定金 元整人民币,广告发布后,甲方按季度付款,每个季度初付人民币 整。2. 乙方必须提供正式发表
2、给甲方。3. 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4. 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自主更换画面,或由乙方负责落实画面的更换及安装,更换画面甲方应支付相关的材料和安装费用。5. 第一次广告画面安装及相关费用有乙方负责,以后每次更换收取3000元工本费。第六条 、广告发布内容要求1、 广告刊登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符合广告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2、 甲方应将广告画面给乙方并由乙方提交有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乙方需在三日内安装或更换,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审批所需的一切与甲方有关的资料。第七条 、户外广告维修管理1、 乙方要对广告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以确保广告媒体的完好和广告正常发布。保持画面及广告媒体清
3、洁、完好无缺。2、 若遇到广告不能正常发布,乙方将在七个工作日内排出障碍并将修复情况通知甲方,如延期发布广告,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每天按300元计算。第八条 、特别条款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如战争、地震、飓风等)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继续发布广告。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双方均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第九条 、合同续约与解约1、 合同期满后,甲方若有意继续发布该广告位,应自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另行洽谈是否续定租约。2、 如甲方有意继续发布,在同等市场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广告发布权。第十条 、争议解决1、 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通过协商解决。2、 如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 、其他1、 如因政府征用或者道路扩建等因素造成广告无法正常发布,应按实际天数退还或者减免相应费用。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即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附加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乙方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