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运员聘用合同根据边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安全生产的情况,为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合同。1、危险运输的押运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如不按规定持证上岗,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配备驾驶员对车辆的例行保养。 3、押运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 4、熟记岗位职责、作业流程、应急处理预案。 5、了解所运载的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6、掌握通讯工具和消防设施,应急处理设施的使用方法。 7、车卸过程中要严格清查货物数量,发现数据不符,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8、车押运过程中严禁吸烟及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9、定期进行安全学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违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0、押运员工资月定为3000元/月。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所聘押运员各执一份,本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12、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车队: 押运员: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