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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1905-2023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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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27.010 CCS F 10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 19052023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Classifica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waste in public institutions 2023-03-24 发布 2023-06-24 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 64/T 1905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2 5 源头减量.3 6 分类管理要求.3 一般要求.3 可回收物.4 有害垃圾.4 厨余

2、垃圾.4 其他垃圾.4 垃圾收集容器.4 分类投放.5 6.7.1 一般规定.5 6.7.2 投放要求.5 分类收集.5 6.8.1 一般规定.5 6.8.2 分类收集要求.6 分类运输.6 6.9.1 一般规定.6 6.9.2 分类运输要求.6 分类处置.6 6.10.1 一般规定.6 6.10.2 分类处置要求.6 组织实施.7 附录 A(资料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法.8 A.1 可回收物投放.8 A.2 有害垃圾投放.8 A.3 厨余垃圾投放.8 A.4 其他垃圾投放.8 附录 B(资料性)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情况台账(示例).9 图 1 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流程示意图.3 DB 64/

3、T 19052023 II 前言 本文件的编写规则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佛山环境与能源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明生、肖延锋、叶峰、郝志忠、张珂、何顶祥、范学峰、杜学梅、李燕、李静敏、张玉婷、黄世键、黄钰博、金子儿、牛沐馨、马佳、吴睿、王加平、马英。DB 64/T 19052023 1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宁夏回

4、族自治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基本规定、分类细则、收集容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组织实施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活动,其他公共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控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本文件涉及的生活垃圾不包括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及涉密机构产生的泄密垃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CJJ 205

5、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 CJ/T 280 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 DB64/T 1766-202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DB64/T 1766-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生活垃圾 domestic waste 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来源:DB64/T 1766-2021,2.0.1 生活垃圾分类 domestic waste classification 对生活垃圾进行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处置的活动。来源:DB64/T 1766-2021,

6、2.0.2 可回收物 recyclable 回收后直接利用或经过加工可以再利用的物品。来源:DB64/T 1766-2021,2.0.3 有害垃圾 hazardous waste 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固体废弃物。DB 64/T 19052023 2 来源:DB64/T 1766-2021,2.0.4 厨余垃圾 food waste 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党政机关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等。来源:DB64/T 1766-2021,2.0.5 其他垃圾 residual waste 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来

7、源:DB64/T 1766-2021,2.0.6 分类投放 classified delivery 将生活垃圾分类放至指定的分类容器、场所的活动。来源:DB64/T 1766-2021,2.0.11 分类收集 classified collection 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别进行集中收集的过程。来源:DB64/T 1766-2021,2.0.12 分类运输 classified transportation 将分类收集后的生活垃圾通过专用车辆运输至末端处理场所的过程。来源:DB64/T 1766-2021,2.0.13 分类处理处置 sorting process 对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按照其属

8、性进行资源化利用、生物化学处理、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等方法进行处理处置的过程。来源:DB64/T 1766-2021,2.0.14 垃圾收集容器 garbage collection container 符合垃圾分类和清运要求,专门用于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的容器。来源:DB64/T 1766-2021,2.0.15 垃圾投放点 garbage collection room 专门用于投放生活垃圾的收集点位。垃圾集置点 garbage transfer station 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集中暂放,等待装车运输的场所。4 基本原则 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常态化为目标。党

9、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广泛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DB 64/T 19052023 3 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应综合考虑各地自然条件、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以及回收利用废弃物的能力等方面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收集应遵循相关安全管理规范,大容量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附近应考虑布置适宜性消防设备。生活垃圾应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 100%,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垃圾收集容器完好率达到 100%,垃圾收集容器等设施布设率达到 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 60%。垃圾分

10、类评价指标核算可参照 DB64/T 1766-2021。5 源头减量 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接受源头减量、循环利用的监督管理。党政机关应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塑料袋、塑料纸杯、一次性筷子等一次性办公用品;在保密情况下开展无纸化办公,积极使用可再生纸等办公用品。党政机关应限制购买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品。产生厨余垃圾的党政机关应当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履行源头减量义务。6 分类管理要求 一般要求 党政机关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四类,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相关管理活动的流程示意图参照图1所示。生活垃圾分类管

11、理责任人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台账。图1 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流程示意图 DB 64/T 19052023 4 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包括:a)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空调机等;b)纸类: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纸质包装等;c)塑料类: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等;d)玻璃类:玻璃瓶罐、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e)金属类:易拉罐、罐头盒、餐具炊具、剪刀、铁钉、金属办公用品等;f)织物类: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等;g)大件可回收物:沙发、桌椅、衣柜、书柜等废旧办公器具等。有害垃圾 有害垃

12、圾包括:a)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类: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等;b)灯管灯泡类: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 灯等;c)涂料溶剂类:油漆和溶剂、硒鼓墨盒等;d)医护用品类: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等。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包括:a)蔬菜瓜果类: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b)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及其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废弃物;c)食品调料类:各类饼干、糖果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废弃物;d)茶叶盆栽类:茶叶、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等。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包括:a)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

13、、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b)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普通一次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c)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垃圾收集容器 6.6.1.1 一般规定 垃圾收集容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应坚持布局合理、卫生适用、节能环保、便于管理,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和环境污染控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做到标志规范、分布合理、数量充足、环境友好。b)垃圾收集容器应按照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设置,宜设置非手触的开启装置;c)垃圾收集容器的颜色和标志应符合 GB/T 19

14、095 相关规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应印制在相应分类收集容器正面的显著位置;DB 64/T 19052023 5 d)垃圾收集容器宜采用标准系列容积规格的产品,且室外垃圾收集容器应符合 CJ/T 280 所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e)室外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点地面,应经硬化防渗处理;f)垃圾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外观整洁干净,桶身桶盖完整无损,与周边环境相适应,并应定期进行消毒;g)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宜在每天收运后,进行清洗作业。6.6.1.2 设置要求 设置要求包括:a)应因地制宜配置垃圾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以办公室为单元配置可回收物的收集容器;b)宜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

15、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至少在本单位建立一处可回收物集中投放点;c)当垃圾收集容器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时,应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当可回收物的收集容器需要清理时,办公室人员在特定时间段内放至特定地点,由保洁人员现场指导收回已满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发放空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d)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设置在便于投放、收运的恰当位置,容量和数量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合理配置;e)有集中供餐的单位应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其数量应根据用餐人数和厨余垃圾产生量大小设置;f)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期间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按防疫规定清洗消杀并设置专门收集容器进行口罩收集。g)应因地制宜设置有害垃圾和其

16、他垃圾回收点。分类投放 6.7.1 一般规定 垃圾分类投放应符合以下规定:a)办公室生活垃圾分类由所属办公室工作人员完成,涉密文件不得投放到可回收物分类容器;b)应设置垃圾投放点,明确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并明确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区域;c)党政机关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可任命管理员、监督员和宣传员,指导和监督责任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d)区直和地市党政机关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辖区内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可任命管理员、监督员和宣传员,指导、监督和宣传责任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e)可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在相对固定时间内进行

17、集中投放,统一收运。6.7.2 投放要求 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参见附录A。分类收集 6.8.1 一般规定 分类收集应符合以下规定:a)应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场地条件等实际情况,设置至少 1 个垃圾集置点;DB 64/T 19052023 6 b)垃圾集置点的数量、规格、间距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和收运频率确定,收集点内的垃圾应不满溢、不散落;c)垃圾集置点的位置应固定,设置指示标识,并应方便垃圾运输车辆的收集、运输;d)垃圾集置点应配备指示牌,指示牌内容应至少包括: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垃圾分类指南、收运单位、投诉电话、管理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6.8.2 分类收集要求 分类收集要求包括:a)应指定专

18、人定时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集置点;b)生活垃圾分类集置点宜配备称重设备,形成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台账。分类运输 6.9.1 一般规定 分类运输应符合以下规定:a)生活垃圾运输应符合 CJJ 205 的规定;b)生活垃圾运输应安全、及时、环保、高效,运输过程中防止造成二次污染;c)运输车辆应当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标示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并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完整、密闭无渗漏,宜选用节能环保的新能源车辆。6.9.2 分类运输要求 分类运输要求包括:a)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实行分收分运,不得混装混运;b)可回收物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回收企业统一收运;c)厨余垃圾应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收运,做到日产日

19、清;d)有害垃圾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安全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e)其他垃圾应由环卫系统或外包服务公司收运,做到日产日清。分类处置 6.10.1 一般规定 分类处置应符合以下规定:a)生活垃圾处置应采用先进成熟的处理技术,提高资源化利用率;b)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应当达到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放标准要求。6.10.2 分类处置要求 分类处置要求包括:a)可回收物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回收企业负责进行分拣、资源化处理;b)有害垃圾应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c)配备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的党政机关,有条件时应引入新技术进行集中就

20、地或就近处理,未配备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的,厨余垃圾应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d)其他垃圾应交由环卫系统采用填埋、焚烧等方式实施无害化处理;DB 64/T 19052023 7 e)各类生活垃圾的处置与管理应符合投放要求。废大件可回收物应在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置还应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6.11.1 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应创造条件协调和加强各流程环节的衔接,通过管理责任、绩效考核、评比公示、激励约束等制度,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闭环运行系统;对垃圾分类工作以办公室为单元进行定期管理考核。

21、6.11.2 应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本单位绿色发展规划工作重点,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案,签订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落实并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建立相应保障机制,充分依托并利用市场资源开展相关管理活动。6.11.3 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档案等制度,建立垃圾分类减量台账。6.11.4 应充分开展广泛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制度、知识教育等各类培训;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主题宣传活动,选树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6.11.5 创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运用“互联网+可回收利用物”等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线上平台与线下实体融合措施。6.11.6 宜引进生活垃圾治理新技术、

22、新设备,宜选择可提供先进技术的生活垃圾收运车辆、中转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末端处置设施的企业及机构。DB 64/T 19052023 8 A A 附录A (资料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法 A.1 可回收物投放 可回收物投放需在满足DB64/T 1766-2021表6.4.3要求基础上,参考以下建议投放: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也可由保洁人员定期分类收集去除包装、清空内部垃圾后打包存储,做到标识明显。可回收物宜按照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分类投放。纸类垃圾投放时宜折好压平。塑料类垃圾投放时宜用水洗净残留物。玻璃类垃圾投放宜符合下列规定:玻璃瓶应撕掉标签,用水

23、洗净瓶内残留物;碎玻璃应包装牢固。金属类垃圾投放宜符合下列规定:易拉罐、罐头盒类宜压扁;金属尖利器物宜包装牢固。织物类垃圾投放宜洗净并折好压平。A.2 有害垃圾投放 有害垃圾投放需在满足DB64/T 1766-2021中6.5要求基础上,按照以下要求投放: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将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有害垃圾投放应保持物品的完整性;易碎物品应避免破损;电池投放时应采取防止有害物质外漏的措施,破损的电池应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后再投放至有害垃圾桶内;废荧光灯管投放时应防止灯管破碎;弃置药品及药具应尽量保持原包装,连同外包装一并投放至有害

24、垃圾桶内。A.3 厨余垃圾投放 厨余垃圾投放需在满足DB64/T 1766-2021中6.6要求基础上,按照以下要求投放:厨余垃圾宜滤水后投放;有包装物的厨余垃圾应去除包装物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可投放至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桶内;厨余垃圾投放时不应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A.4 其他垃圾投放 其他垃圾投放需在满足DB64/T 1766-2021中6.7要求基础上,按照以下要求投放:其他垃圾应避免混入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投放到其他垃圾桶内;按照分类标准无法确认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时,应投放入其他垃圾桶内。DB 64/T 19052023 9 B B 附录B (资料性)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情况台账(示例)填报单位(加盖单位印章):序号 单位名称 生活垃圾分类负责科室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构情况 联络员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1 2 3 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情况 序号 生活垃圾种类 生活垃圾承运单位名称 收运频率(次/月)生活垃圾数量(公斤或袋、桶/月)生活垃圾承运单位联络员姓名 生活垃圾承运单位联系电话 1 可回收物 2 有害垃圾 3 餐厨垃圾 4 其他垃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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