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汤巴关城中村改造项目4244#楼工程吊篮租赁合同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汤巴关城中村改造项目4244#楼工程吊篮租赁合同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 工程吊篮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2现场代表2.1承租方现场代表为 ,其职务为 项目经理,其权限为 代表甲方进行现场管理 2.2出租方现场代表为 ,其职务为 现场负责人,其权限为 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安全等监控和把
2、关,并协调乙方解决施工现场的各种问题。3. 设备要求序号品牌型号出产日期安装高度数量额定载重量(臂前端)备注注:1.实际数量以甲方通知且验收合格取得准用证明的塔机数量为准。 2.具体所需高度以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为准。3.乙方提供的吊篮在进场安装前应全面维修保养,经自检合格,且出厂日期不得超过两年。4、如乙方不能如约提供设备,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4. 出租方(乙方)资质要求和租赁设备4.1乙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4.2乙方自行进行吊篮安装的,乙方应当是具有相应装拆资质的专业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的相应装拆资质证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乙方无安装
3、资质的,严禁乙方自行安装吊篮,乙方另行委托有相应装拆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吊篮的安装的,应当出具双方就吊篮安装签订的吊篮委托安装协议和安全协议,第三方应与甲方签订安装安全协议,同时向甲方提供该第三方的相应装拆资质、营业执照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3 乙方提供的吊篮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必须经质量、安全技术监督等国家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应在吊篮进场前10天向甲方出具建筑起重吊篮设备制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证、该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自检合格证明,并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必须与乙方及其委托方的进场人员一致,特种作业人员名单、资格
4、证须交由安全部进行验证真伪)。5. 租赁期限5.1计划租赁期为_ _年_月_日至工程竣工。办理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期为准,租期起算日期从塔机安装测试及验收完毕并取得地方技术监督局相关部门准用证明文件之日起(或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准用且甲方启用时),至甲方工程完工通知乙方拆吊篮机之日止。具体日期以承租方签发的启用/停用通知书上所载日期为准。安装检验合格准用后,如停滞时间超过20天的从第21天起开始计算租金。5.2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计划租赁期满前_ 日内,书面通知出租方续租,如无特殊情况,出租方应按本合同条件予以续租。5.3 甲方如在计划租期内需提前终止使用租赁机械设备,应提前 日通知出租方退
5、租或部分退租,通知内所列的租赁物自退租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6. 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6.1本合同价款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租金包干、进出场费用包干,具体如下表:机 械 名 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安装高度 (米)租金标准(元/月/台)进出场装、拆费(元/台)备注6.2 租金包干,包括以下内容:(1)吊篮保养、维护、维修费(含材料及人工,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保险费);(2)吊篮保险费;(3)吊篮停滞费;(4)管理费;(5)税费、利润;(6)因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7)出租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8)其他: 。6.3进出场费用包干,包括以下内容:(
6、1)吊篮及所有部件的进出场运输、安装及拆卸费(含机械及人工,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保险费)、配备满足国家和地方安监要求(包含风速仪等);(2)吊篮调试、;(3)方案评审费;(4)管理费;(5)税费、利润。6.4操作人员费用包干:包括为操作人员支付的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购买的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在内的各类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6.5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续租时,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公式为月租金40元/ *实际使用天数。6.7乙方均按照以上包干价执行。甲方提供住宿,生活费乙方自理。 7. 价款的结算与支付7.1租金的支付:双方每月20日或月底结算当月租金,甲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乙方租赁费,人工工资
7、按月100%支付。租赁费根据甲方资金情况以银行转账方式或六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乙方支付三个月85%租金,剩余的15%留作质保金。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与质保金在设备拆除且清理出场后的30天内支付。每次办理结算请款时,乙方需出示经甲方项目部确认的设备有效运行记录。7.2操作人员费用的支付:操作人员费用按月结算。操作人员数量以甲方项目部要求为准。7.3进出场费的支付:在设备进场安装能正常使用并提供相关准用证明文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的60%作为设备进场运输和设备安装、调试、检测、检验取证、手续等的费用;设备拆卸离场后于次月30日前支付余下的出场费。7.4乙方在收取上述款项时应当根据国家税务
8、总局及地方税务机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等额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及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证明复印件资料。 7.5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工程款均需通过该账户支付。如乙方须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十五天以上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资金流失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 号: 指定收款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7.6甲方如果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或其他原因停用租赁设备达_15_天以上,在此期间的租金按_50%_计算。在设备报停待拆或春节等节假日导致设备停用的情况下,乙方免收停用期间租金。春节放假期间超过20天则计取除20天外(不含第20天当日)的停用期间租金按照50%
9、计取设备租赁费。7.7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租赁设备停用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8. 租赁设备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8.1吊篮交付时间(暂定): 上款规定之交付时间为拟定交付时间,乙方同意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款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交付时间。本条款约定交付时间为设备安装完毕并满足使用要求的时间,必要情况下,乙方应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提前进场安装,以确保设备按期满足使用要求。8.2吊篮交付地点:甲方项目部指定工作地点 8.3验收方式:乙方将吊篮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组织验收,并在进场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对吊篮有特殊验收标准的,应当
10、按照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甲方可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9.乙方义务9.1乙方在现场的一切管理活动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指挥安排,人员进入现场应统一着装。甲方认为乙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不合格人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_2日_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乙方所有操作人员的上下班时间必须与现场工人同步(包括赶工及加班),在项目现场住宿,离开项目现场必须请假,否则甲方按30元/人/次进行处罚。9.2乙方应按照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塔机的进场、安装、调试、拆除出场等相关工作,乙方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及时办理机械设备在当地的检验、检测、备案等相关手续
11、,并向甲方提供设备的档案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乙方因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无机械设备拆装资质,经承租方确认同意后,租赁机械设备的拆装由乙方负责另找有相应拆装资质的公司负责拆装,由此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9.3乙方保证设备按设计参数正常运转,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非因设备自身故障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停机。因特殊原因需停机时,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代表沟通,并在获得明确答复后方可停机,如因安全原因必须停机的情况除外。9.4乙方应当保证吊篮的安装和运行符合
12、国家相关规范,若过程中出现相关部门检查或验收不合格而停用,乙方应赔偿停用期间甲方的损失。9.5乙方必须确保吊篮每日运作时间(含所需的操作人员)能够满足甲方现场施工(包括赶工)需要,否则,每停机1小时即扣减停机时间相应租金及吊篮操作人员工资(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24小时的,除扣减停机时间相应租金及吊篮操作人员工资外,乙方还应按5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6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停机的,超过7天未恢复正常运作的,乙方必须更换一台吊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退场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9.7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维修、操作人员,保证持证上岗,
13、证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乙方承担操作人员的薪酬、奖金及相关保险费用。9.8乙方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严禁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9.9乙方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擅离工作岗位、不听现场负责人指挥、服务态度差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乙方应当执行。9.10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配备相应的操作人员。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应当持经年审合格的操作证上岗,证件(身份证、操作证)齐全,且操作熟练,能够满足工程项目的需要。根据项目生产的实际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减少吊篮的操作人员(甲方至少提前7天书面通知
14、乙方),乙方应当遵照执行。9.11乙方应与其派出的操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工资、福利、补贴等一切相关费用,购买包括意外伤害险在内的各类保险,并在1月内向甲方提供人员综合保险复印件。9.12乙方负责合同期间所发生的辅助费、维修费、保养费及配件费、各种保险费及当地安监局验收费、年检费等。9.13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非承租方责任造成的吊篮的毁损(含正常损耗在内)和灭失的风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和丢失的机件由甲方赔偿,租用期间,吊篮保管工作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操作人员有责任看管好乙方的吊篮及配件,造成偷盗和丢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在租赁物发生毁损和灭失时,甲方应及
15、时通知出租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吊篮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吊篮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吊篮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4)当乙方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时,则视为该吊篮自动退场,该吊篮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9.14乙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费、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9.15乙方与甲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9.16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安装资质证明文件和
16、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9.17乙方负责租赁机械设备在现场的财产保管并办理财产保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租赁机械设备损毁、灭失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9.18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停租且结算后 10天内拆机退场,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拆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因场地限制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9.19乙方必须为安装的吊篮敷设达到规范要求。9.20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的企业形象宣传,必须遵守承租方的有关规定。9.21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作为有经验的专业公司还应承担合同履行中的其他注意和勤勉义务,以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并承担相应费用。10.甲方义务10.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本
17、合同约定价款。10.2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的道路通畅。10.3与乙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10.4提供租赁机械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食宿条件,但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10.5如果甲方不能提供场地安装,造成二次转运,则场内二次转运费用由甲方负责。10.6负责协助乙方办理乙方工作人员、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的手续,积极配合提供安装报检所需的甲方资料。10.7 按合同约定返还租赁设备。11.吊篮进场、安装、调试、拆除和检验11.1乙方或其委托的有相应安装拆卸资质的单位在安装拆卸前,应向甲方提供完整、合理、科学的安装拆卸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并确保在甲方通知进场后3
18、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报检、取证,否则,应承当300元/天/台的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甲方原因引起无法报检除外)。乙方或第三方拆除塔机时,必须报方案予甲方审批后,方可拆除。11.2乙方应根据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实施吊篮的拆除出场工作。吊篮拆除出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经乙方及乙方授权代表确认同意的拆除施工方案。11.3上述11.1-11.2条所要求乙方提供的资料作为质量记录,乙方应当保证其真实性,在每项工作进行完毕后1日内,提交甲方存档备查。11.4吊篮的安装、调试、拆除等项工作,乙方需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承租方的要求出具检验报告。有关记录需交与承租方存档备查。11.5乙方负责组织吊篮的验收
19、。12.吊篮的维修12.1乙方应保证有足够的设备配件库存,以便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吊篮配件,保证吊篮能够正常运转。吊篮配件包括:(1)_ (2)_(3)12.2施工过程中,如吊篮出现紧急故障,如吊篮出现紧急故障,一般故障乙方应在限定2小时内维修完毕,大故障(主要部件或电机损坏)应在24小时内维修完毕,如果规定时限内不能修好,未超过2小时的,扣减半天租赁费及吊篮操作人员工资。12.3如果租赁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间超过_48_小时,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承租方可就此提出索赔,并可从月租金或其它途径从出租方处获得补偿。出租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每月因故障累计停机超过72小时,当月
20、租金不计。12.4出租方应如实填报租赁机械设备维修记录交与承租方存档备查。13. 安全责任13.1甲方安全责任13.1.1审核乙方提供的建筑起重吊篮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等文件;13.1.2审核乙方或其委托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吊篮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装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1.3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情况,参加安装后的自检和外部检验;13.1.4制定使用单位的建筑起重吊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1.5在建筑起重吊篮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
21、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13.1.6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13.1.7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13.1.8建筑起重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14.1乙方(及其委托安装单位)安全责任14.1.1应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吊篮;14.1.2 应组织安装、拆卸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14.1.3按照建筑起重吊篮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14.1.4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安装、附着、顶
22、升及拆卸现场进行现场监督,现场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乙方现场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两天对其施工吊篮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及与甲方联系;14.1.5建筑起重吊篮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吊篮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进行安全使用说明交底;14.1.6乙方应当建立并向甲方提供建筑起重吊篮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建筑起重吊篮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a 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协议书;b安全协议书;c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d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e安装工程验收资料;f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4.1
23、.7乙方吊篮机组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的相关规定,严格按吊篮操作规程操作,积极配合工地完成任务。如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现场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因乙方工作人员不听从指挥及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5. 权利瑕疵担保15.1乙方应确保租赁物所有权明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第三人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影响合同的履行,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承租方的一切损失。15.2 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纠纷和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如发生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承租方的一
24、切损失。16.违约责任16.1乙方违约责任16.1.1乙方未按时间提供吊篮,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_5_的违约金,并按甲方许可的期限内提供。如果乙方机械逾期进场且超过双方约定进场时间7天以上,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与乙方合作,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则乙方须负责赔偿。16.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特征提供租赁设备,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5 的违约金,并按甲方要求尽快提供合格的设备。16.1.3乙方未按数量提供吊篮,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5_的违约金。16.1.4 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或国家及施工所在地相关规定按时完成设备检测备案相关手续
25、,致使甲方不能按期使用,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5_的违约金。16.1.5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指派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人员作业,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5%的违约金。16.2如发生16.1款约定的违约行为,且乙方未在甲方通知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一方式解决: (1)按甲方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人承租类似机械设备,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2)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6.3甲方违约责任:甲方不按时支付租金,将按照拖延支付租金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为准)。17.
26、不可抗力17.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17.2 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17.3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公证或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传给对方审阅确认。17.4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3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60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18.争议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方式
27、解决争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甲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适用法律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20.其他约定事项20.1双方均视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愿意建立和发展长期战略合作关系。20.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0.3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0.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_份,乙方执壹份附件: 1、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2、施工现场作业队伍管理实施奖罚有关规定 3、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负责人: 负责人:签署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
28、: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 工程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分包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
29、责任主体。第四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对乙方进行总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交代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危险点。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乙方负责实施,费用含在协议单价中;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由乙方自购,采用前必须提供样品给甲方确认,须经甲方现场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7、按
30、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责令乙方限期退场。9、按照规定甲方要求乙方为其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0、当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甲方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当乙方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时,甲方可以另行安排专业施工队伍完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工程款中扣除。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1、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建
31、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给甲方备案,在证照许可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由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个组团至少1人。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甲方备案。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负责对进入本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均自行承担。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乙方必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教育,
32、严格遵守一切安全操作规定,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与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由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自身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5、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未经乙方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7、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保护、文明施工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费用,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整改要求及时执
33、行。8、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9、提供机器设备的安全检测合格证和使用许可证。10、严禁工人在工地内打架斗殴,违者相关班组将给以重罚处分。第六条 事故调查处理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2、甲方违章指挥造成死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缺失、安全技术交底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
34、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 方: 乙 方:负责人: 代 表 人:签署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施工现场作业队伍管理实施奖罚有关规定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促进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按照文明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及政府的有关要求,参照劳务、分包合同、消防治安责任状、安全及劳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奖罚措施来约束施工现场的管理。一、 安全管理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者每人次罚款100元;戴安全帽但未系带子的罚款50元。2、凡穿“三鞋”(高跟鞋、硬底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者,每人/次罚款50元。3、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每人
35、/次罚款200元。4、凡在高空向下乱扔材料、垃圾、物品等,每次罚款500元5、凡违章攀登脚手架者,每人/次罚款100元。6、私自拆除外架的拉结点、临边防护等安全设施的,每次罚款500元。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将加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请退出场并追究刑事责任。7、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每人/次罚款50元。二、人员管理1、施工队伍进场时必须向总包方提供本队人员花名册、务工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没缺一项罚款500元。项目统一为农民工办理胸卡(注册姓名、工种、身份证号及编号等),若有人员变动,施工队必须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重新上报一次给项目,若不及时上报,给施工队处以每月罚款20
36、0元直到上报为止。2、每月必须向总包方提供有工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否则,罚款500元。3、凡在工地打架斗殴者,对相关的施工队伍罚款5000元,再视责任与情况予以追加处罚。4、凡在现场酗酒者每人/次罚款200元,不穿上衣或只穿内裤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公共场所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对所在施工队伍补罚500元。5、分包方必须参加总包方召开的所有会议,如分包方未按时参加、迟到一次罚款50元;如缺席一次罚款100元;罚款以现金形式交付项目,如不按时交付的则由总包方直接从当月分包方结账中双倍扣除。三、生活区管理1、所有承包工程任务的施工作业队伍,必须服从项目总包的统一协调管理,严格按房间设置的人数足额住
37、满,若不住满,每空缺一位,每月每位罚款200元。2、房间内必须严格执行“三线一净”制度(毛巾一条线、被褥一条线、安全帽一条线,房间干净整洁),不乱拉乱接乱改电源电线,否则罚款200元。照明灯泡不得超过60W,超过60W,发现一次收缴灯泡并罚款50元。3、严禁在宿舍内私烧电炉、水乌龟,每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罚款。4、严禁职工在宿舍内卧床吸烟,发现一次处罚50元。5、每间住房内由施工队自行购置一个水桶装水放置烟头,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若宿舍内不放置装水的烟桶处以200元罚款。6、住房内工人乱扔、乱倒脏水、脏物等,不放到指定位置,发现一次处以30元罚款。7、住房内工人不讲究道德文明观念,在房间屋后随地
38、大小便,发现一次处罚100元。8、室内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直,鞋子摆放整齐,生活用品必须干净整洁摆放有序,脏衣、脏物当天更洗,不得乱扔乱挂,干净衣物必须叠放整齐,统一放在枕头边用枕巾搭盖。每月由项目部检查、考核评比,若施工队不按规定执行,我行我素,乱堆、乱放、乱扔,一经查处后,每间房按每项50元处罚。甲 方: 乙 方:负责人: 代 表 人:签署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3: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致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杜绝拖欠民工工资的指示精神,保证总包合同正常履约,确保实现工
39、程质量和工期目标,我司特向贵司承诺:1、我司保证每月及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每月工资,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并接受贵司的监督和检查。2、贵司一经发现我司存在拖欠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民工工资的行为,我司保证将无条件筹集资金立即发放所拖欠的民工工资,并愿意接受贵司的任何针对性的惩罚措施。3、我司承诺一旦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我司将无条件接受贵司代扣本工程项目的进度款直接交付给民工的权力,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4、本承诺自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承包合同有效期满结束。5、本承诺书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承 诺 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40、 月 日附件4: 授 权 委 托 书(法 人 用)委托人: 营业执照: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 职务: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住所地: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 务:合约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 务: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 务: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xxxxxx:我司委托上列受委托人 全权负责我司与贵司 的合同谈判、签订、变更、结算、完善财务手续、收款等一切事宜,并代表我公司签字确认。委托 为 项目现场代表 代理事项:与贵司及业主方工作对接;全面负责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施工、工程验收、
41、保修及相关工作;现场签字确认。 委托 为 项目财务人员 代理事项:与贵司财务部对接、完善财务手续、收款以及签字确认。我公司指定以下帐户为收款帐户,货款通过该帐户支付。若变更收款信息,我公司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司,由于账户信息提供错误造成资金流失的损失由我司自行承担,与贵司无关。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 号: 指定收款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受委托时间为: 从委托授权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止 。由于该合同约定的我公司负责事项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贵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特此授权附件:1、本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各一份;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按手印)一份。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