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框架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地: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地:北一、 为促进中医药医疗服务发展,更好的为乙方客户、员工提供健康增值服务,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二、双方合作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终)。三、 甲方权利义务1、根据乙方需要对乙方客户、员工进行健康知识进行讲座,宣传普及健康知识;2、派人参与乙方组织的健康和慈善等公益活动;3、提供有关健康状况、疾病治疗等健康咨询,为乙方客户、员工提出健康合理化建议;4、安排乙方客户体检,建立健康
2、档案,对发现的健康问题给出指导或转诊建议;5、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指导,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疾病防治方法;6、甲方需对参检人员健康状况做好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并对个人隐私给予以保密;四、乙方权利义务1、对外宣传时不得夸大和甲方的合作关系,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2、应当告知其参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不得扰乱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 3、组织客户、员工在不影响甲方工作的前提下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健康教育和其他有利于健康的活动;4、根据实际消费情况及时结算应付款项;五、费用乙方根据参予的项目、按专家级别支付费用,双方另行商定,甲方在符合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给予优惠。六、未尽事宜 1、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晓、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秘密所有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2、本框架协议仅确定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争议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