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建设施工合同甲方:乙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甲方房屋施工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责、权、利”,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镇复兴村,基础由甲方已完成,0.00以上由乙方负责包工包料施工。二、 承包方式:甲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三、 工程承包范围:乙方负责所有施工的材料包括(红砖、水泥、石粉、黄沙、石子、钢筋、支模顶柱、模板、砼、过梁、钉子、铁丝、薄膜等)机械(脚手架、吊车等),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从0.00至三层主体现浇完工。四、 承包价格及付
2、款方式:1、以现有基础以上 (一至三层)包工包料78000元结算,层高 ,砖:机制红砖,砂:石粉,黄沙;钢筋:主筋直径8,间距15厘米,副筋直径8间距20厘米;水泥:卧虎山水泥(一至三层砌体砂浆水泥不少于5吨,如发现主体砂浆不达标,甲方发现一次扣除工程款1000元。)顶板砼:C20,8厘米厚,过梁:预制新过梁。2、人员进入工地施工后,付 元,每一层主体现浇完工付 元,如无质量问题 日内一次付清剩余款。五、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推迟一天罚款200元,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六、安全责任:施工期间:1、本工程所有施工安全、用电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如遇自然灾害,必须停工,确保人身安全。乙方负责工程施
3、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工人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可酒后进入施工场地,由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方人负责,与甲方无关。在施工过程中四周注意行人及车辆的安全,出现状况当事人负责。2、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监护人员。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特别是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概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以上合同双方遵守各自责任,本合同工式三份,自签字日期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