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星华府售房部外墙石材干挂施工合 同 书发包方:芷江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法等法规,就乙方承包施工天星华府售房部外墙石材干挂安装工程等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天星华府售房部2、工程地点:怀化市天星东路天星华府项目部 3、承包范围:除甲方提供脚手架搭设使用、石材主材、石材护理外,其余所有石材干挂施工的工料均由乙方包工包料负责。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施工依据甲方委托乙方对天星华府售房部外墙石材干挂装饰工程进行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天星华
2、府售房部外墙石材干挂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组织施工,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确保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工期要求1、开工日期:2014.10.242、总工期:2014.12.103、因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四、工程价款组成1、本单项工程实行不含税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结算,包干单价为398元平方。包干单价中含材料费、损耗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管理费、劳保费、运输及搬运费等一切费用。外墙干挂面积预估950平方米,工程价款预计378100元(大写:叁拾柒万捌仟壹佰元整)。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改变或增减,
3、其增减费用由甲、乙双方现场签证调整,变更及增加工程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签证单作为乙方决算依据。五、材料1、本条款第1款的包干单价中包括龙骨架材料、辅材及安装配件。石材材料规格由乙方开具材料规格单,甲方联系材料供应商。乙方开具材料单和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5%,超出部份由乙方自行负责,小于5%由甲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磨损,由甲方负责。2、本工程外墙使用的主材按业主及甲方要求规格施工,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六、付款方式1、进度款:工程施工按进度付款。龙骨材料全部到场,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总工程款的25%。2、龙骨架全部安装施工
4、完成,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总工程款的50%。3、石材安装完成一半,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总工程款的70%。4、所有工程安装完成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七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总工程款的97%。5、尾款:剩余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乙方完成保修任务后无息结清(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为期一年)。七、工程质量和验收1、隐蔽、预埋工程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应于48小时内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24小时内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2、本单项工程验收以相关施工工程验收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单项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八、双方责任和
5、义务甲方:1、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施工场地、水源、电源、脚手架、等事宜。2、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3、甲方应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4、甲方在乙方进场进行安装之日起到安装完成,应指派石材供应方技术指导到现场,进行技术交底,且指导施工。乙方:1、由于本工程属多工种、多专业同时作业,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与其它工程的配合协调,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争议时应服从甲方、监理部门的处理意见。2、合同签订后,乙方指派申松林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指导。3、工程完成后,若因乙方施工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直至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止,其所用工料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 4、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工程款,且可向乙方收取两倍工程款的违约金。九、签证事项:乙方涉及工程施工工期、补充签证等事宜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2天内予于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十、安全事项: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外架上抛扔东西。乙方人员生产作业时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社会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一、其它事项: 乙方进场人员应听从甲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指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配合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等工作。十二、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已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立足友好合作并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