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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0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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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渝黔10标第五分部 爆破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 司渝黔铁路土建10标项目经理部第五分部 爆破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贵阳至重庆渝黔10标五分部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三年六月 爆破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批栏 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部门: 审核人: 批准部门: 批准人: 编制日期:2012年6月23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中铁三局二公司建设项目 贵阳至重庆铁路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编号: 单位名称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渝黔铁路合同段 致 贵州路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完成了爆破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签章):渝黔10标第五分部合同段 项目经理(签名):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 期: 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章):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总地监理工程师(签章): 日 期: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7 1、路线走讫点及总概况 7 2、地形地貌 7 3、交通、气候及气象条件 7 4、水文及河流 8 5、不良地质现象: 8 6、小河口特大桥工程概况: 8 二、 主要危险源危险源 8 三、 安全作业方法及要求 9 (一)、爆破施工的安全要求 9 (二)、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1 1、 基本规定 11 2、 爆破器材的采购与搬运、贮存和保管 11 (1) 一般规定 11 (2) 库房设计施工要求 11 (3) 运输与装卸 12 (4) 爆破器材管理人员规定 12 3、 爆破器材的加工 13 (1) 炸药的干燥粉碎 13 (2) 电力起爆药包 13 (3) 加工品的保管与标识 13 4、 爆破作业 13 (1) 爆破准备工作: 13 (2) 装药与堵塞 14 (3) 警戒 14 (4) 起爆 15 (三)凿岩机守则 17 (四)装药工守则 18 四、安全落实措施 18 五、事故处理 18 (一)、物体打击事故 18 (二)、塌塌事故 19 爆破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1、路线走讫点及总概况 起始里程桩号为D1K282+735.787,线路穿越小寨坝镇、永靖镇,临近210国道及贵遵高速公路,终点桩号为D1K290+554.27,路线全长7.818km,工程总造价: 万元,合同工期:30个月。本合同段只要控制性工程为大干沟双线特大桥(高墩、大跨度连续梁)、安理寨隧道(采空区、岩溶、低瓦斯隧道)坪上双线特大桥(多次跨越既有铁路)。 主要桥梁: 序号 桥名 起点桩号 迄点桩号 桥全长说明 1 拖电厂双线大桥 D1K288+183.06 D1K288+491.04 9×32米预应力T梁 2 大寨双线大桥 D1K285+823.52 D1K285+955.40 3×32+1×24米预应力T梁 3 龙塘湾1号双线大桥 D1K287+600 D1K287+810.15 5×32米预应力T梁 4 龙塘湾2号双线大桥 D1K287+886.36 D1K288+015.97 2×24+2×32米预应力T梁 5 黄沙坡双线大桥 D1K284+115.10 D1K284+289.70 5×32米预应力T型梁 6 坪上双线特大桥 D1K288+757.95 D1K290+554.277 2×24+4×32+(40+2×64+40)连续梁+3×24+3×32+(48+2×80+48)连续梁+4×32+2×24+(36+56+36)连续梁+20×32米 7 大干沟双线特大桥 D1K282+735.787 D1K283+695.287 1×24+17×32+(68+128)+68米预应力砼连续钢构+3×32米 本合同段主要工程量: 路基开挖:58万m3,路基填方:37万m3,防护工程:112227m3,涵洞(通道)工程:316.48m/11道,特大桥两座:2.775延长米,大桥五座:0.927km 2、地形地貌 本路段以低中山侵蚀地貌为主,区内地形陡峻,河谷深切,路段位于赤水河的东岸,茅台向的斜东南翼。地层岩性:路段大部上覆粘土夹碎石0~8米,植被较发育,局部地段基岩裸露,出露地层岩性较复杂,,岩性主要为中厚层状石英砂岩、白云岩、泥岩。该路段切割山体,路线走向垂直岩层产状,边坡开挖易发生滑塌、顺层滑坡。该工程地质条件差,需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处理。沿线地表水系不发育,施工及生活用水匮乏。 3、交通、气候及气象条件 气候及气象条件:项目区域属中亚热冬春半干燥,夏季湿润型气候,四季分明,冬暖夏热,水热同季,雨量充沛,干、湿季明显,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5.6℃,最冷1月平均4.8℃,最热7月平均25.8℃,极端最高37.4℃最低-5.5℃。年平均降水量1034.6毫米,多集中于五至十月份。最大一日降水量曾达113.7毫米。年平均风速1.5米/秒,全年以西北风为多,多集中于五至十月份。年平均下相对湿度78%,最大在冬季。灾害气候主要为春旱、冰雹和暴雨。 4、水文及河流 本合同段区内河流属长江流域,主要有赤水河及其支流盐津河。 5、不良地质现象: 本合同段内不良地质主要有顺层滑坡,古滑坡体及软质边坡。 6、坪上双线特大桥工程概况: 1起迄号D1K288+757.95~ D1K290+554.27,全174.06m ,上部结构:5x30m先简支后连续T梁+106+200+106m预应力砼连续刚构+18x30m先简支后连续T梁。下部构造:主墩采用双薄壁空心墩。群桩基础;过渡墩为空心墩,群桩为基础;引桥墩为双柱式圆墩和墙式实心墩,桩基础:桥台为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或桩基础。桥面宽度2x9.72m设计荷载:公路I级。 茅台岸6号主墩(桩号K3+836.75~K3+853.25)边坡上游侧发育H1滑坡,主墩前缘距离滑坡侧壁约18m,桥台右侧边坡上有H2滑坡,5#桥墩后侧发育有危岩体(W1);而且,主墩区边坡岩层顺倾,含有控制坡体稳定的泥质粉砂岩软弱夹层。上述不良地质现象对茅台岸桥梁主墩安全形成潜在威胁。坛厂岸7号主墩(桩号K4+036.75~K4+053.25)位置与陡崖边缘距离有限,主墩承台外侧边缘距陡崖坡顶最近距离约20m,陡崖边坡稳定与否、主墩靠近河谷侧岩体保护层厚度是否充足将直接影响到线路设计、桥梁施工及运营安全。 2)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 场区位于仁怀市茅台镇境内,处于贵州高原北部边缘向四川盆地过渡的斜坡地带,总体为高原低山山地丘陵峡谷地貌,整个地势向赤水河河谷倾斜。桥位横跨一U型峡谷及一乡村公路,交通较方便,小河口特大桥两个方案桥位区附近标高410.2~694.5m,相对高差约284.3m;桥轴地形标高412.0~613.3m,相对高差约201.3m;两岸纵坡陡峻,自然坡角为45~50度,茅台岸主墩左侧为一滑坡,两岸均有基岩出露;谷部为盐津河。 二、 主要危险源 施工危险源和可能造成的伤害爆破工程是一种高危险源的工程,它的危险源主要是:瓦斯爆炸、火药爆诈、高处坠落、火灾、坍塌、物体打击等。可能造成的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爆破伤害,中毒等安全事故。可以造成伤残、死亡等。 三、 安全作业方法及要求 (一)、爆破施工的安全要求 爆破在公路建设中被广泛采纳使用,特别是随着西部大开发进程的发展,国家加大对西部基础设施的建设,高速公路穿越的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涉及到的高挖方地段特别多,在这些路段爆破技术的使用就显得特别的重要。由于在使用中的失误,使能量意外释放,导致爆破事故的频繁发生。据统计,爆破事故占公路建设中工伤事故的30%左右。这就非常有必要加强爆破的施工管理,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 1、爆破原理 炸药在一定的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发生爆炸,同时释放热量并形成高热气体。建筑施工中,就是利用炸药的这种性质来为施工服务,达到工程建设的需要。炸药爆炸时的危害主要是产生爆炸2地震、空气冲击波、飞石和噪声等,一旦失控,就会造成事故。要避免这些危害必须按照爆破的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当地的有关情况,编制适合工程需要的具体的爆破施工方案。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涉及到非常多的石方开挖。凡不能使用机械或人工直接开挖的石方,则应采用爆破法开挖。需要采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电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如果有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距离等,然后制定爆破方案。 2)检查爆破从业人员的资格,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禁止未爆破专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的合法化。根据确定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和资料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爆破。 3、爆破安全距离的确定 爆破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爆炸引起的飞石导致的安全事故,确定爆破的安全距离就显得特别的重要。公路施工中,绝大部分是露天爆破,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些岩块飞散很远,对人员、牲畜、机具、构造物和构筑物造成危害。确定飞石的安全距离可参考下列计算公式: R=20×k×n×w 式中:R—飞石安全距离, k —安全系数,根据爆破的综合因数考虑, n —最大药包爆破作用指数, w —最大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一般为阶梯高度的0.5~0.8 倍。 4、爆破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从业资格的人员实施。根据爆破前编制的爆破施工组织设计上确定的具体爆破方法、爆破顺序、装药量、连线方法、警戒安全措施等组织方案实施爆破。在爆破过程中,必须撤离与爆破无关的人员,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2)、装药、充填,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使用竹、木棍装药,禁止用铁棍装药。在装药时,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照明。在扩壶爆破时,每次扩壶装药的时间间隔必须大于15 分钟,预防炮眼温度太高导致早爆。除裸露爆破外,任何爆破都必须进行药室充填,堵塞前应对装药质量进行检查,并用木槽、竹筒或其他材料保护电爆缆线,堵塞要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网路和线路。隧道内各工种交叉作业,施工机械较多,故放炮次数宜尽量减少,放炮时间应有明确规定,为减少爆破药包受潮引起“盲炮”,放炮距装药时间不宜过长。 3)、设立警戒线。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在重要地段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撤走危险区内所有人、畜;孔桩爆破时,应在爆破孔桩口用竹笆或模 板覆盖,并加压沙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 4)、连线、起爆 (1)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2)用电雷管起爆时,电雷管必须逐个导通,用于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爆破主线与爆破电源连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误差必须小于±5%,否则,禁止连接。大型爆破必须采用复式起爆线路。 (3)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5)、爆破检查 爆破后必须经过15 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再确认爆破地点安全与否,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经爆破指挥班长同意,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其他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地点工作。 6)、盲炮处理 盲炮包括瞎炮和残炮,发现盲炮和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盲炮处理,应由原施工人员参加处理。处理主要有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和漏接、漏点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进行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起爆。对于浅眼爆破,平行眼距盲炮炮孔不得小于0.6m 外另行打眼爆破(当炮眼不深时,也可用裸露药包爆破),深孔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不得小于10 倍炮孔直径。 (3)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火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若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 (5)对于大爆破,应找出线头接上电源重新起爆或者沿导洞小心掏取堵塞物,取出起爆体,用水灌浸药室,使炸药失效,然后清除。 5、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爆破器材属于危险品,应进行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建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炸药库,建立爆破器材集中收发制度,由现场负责人签字领料,按工作量发料;每天下班前进行爆破器材进行清点,施工现场 当天没有使用完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上交炸药库保管,做到集中发料、统一制作、统一收回、集中保管、严格登记手续,避免爆破器材流入社会。 (二)、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 基本规定 1.1.1. 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培训程序》实施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监炮员作业证》、《运输作业证》并定期参加受检培训,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1.1.2. 所有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 1.1.3. 对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贮存、保管和使用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1.1.4. 采用新爆破器材和爆破技术应进行爆破设计,并经上缴领导批准,制定相关的安全规定。 2、 爆破器材的采购与搬运、贮存和保管 (1) 一般规定 2.1.1 爆破器材的采购必须按《采购程序》实施控制。 2.1.2 爆破器材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和保管必须按《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程序》实施控制外,还应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 库房设计施工要求 2.2.1 库房应为平房,窑洞等结构坚固的构造物,设计与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设施施工规范,并进行质量验收。 2.2.2 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并有防潮湿设施。 2.2.3 库房必须有足够的防火器材和接地,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2.4 库房要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严禁乱堆乱放,严防老鼠及有害动物,若有发现及时消灭。 2.2.5 库房周围应设有围墙或铁丝网,配有防雷接地和照明。 2.2.6 不同爆破器材应分别堆放,雷管和炸药不得存于同一库。库房贮存量应小于允许量,库房与库房,库房与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库房周围应设有围墙或铁丝网,应配有防雷接地装 置。 (3) 运输与装卸 2.3.1 运输爆破器材,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2.3.2 装运爆破器材司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非押运人员不准乘车。 2.3.3 运输车辆应有帆布覆盖,用绳子绑牢并设有明显危险警戒标志。 2.3.4 车箱底应加软垫,电雷管、火雷、导爆索、炸药等物品在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冲击、撞碰、拉拖、翻滚和投掷。 2.3.5 搬运作业宜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装卸雷管。如必须在夜间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场应有充足的照明允许使用防爆和防爆电灯,禁止使用电灯、油灯、汽灯和明火把。 (4) 爆破器材管理人员规定 2.4.1 为确保安全对采购进货爆破器材数量必须严格清点,作好验收记录。对于数量或品种与单据不符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证落实、处理。 2.4.2 对每次进库材料必须检查说明书并进行必要的试验,试验规程参照有关规定,否则不能发放使用,对已加工好的各种不同批材料不能同时发放,要注明标签防止发生意外。 2.4.3 严格领发清退手续,作到认真负责,填写爆破单据;注明项目及单位、时间、地点、班次、发放人、领用人和施工单位并要三方签字方能生效。 2.4.4 仓库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登记表。当面查清物和账目,严禁涂改和撕页。否则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4.5 爆破器材应按规定堆垛:宽度应小于5m,垛与垛之间宽度为0.7~0.8m,堆垛与墙壁应有0.2m的空隙,炸药堆垛高度小于1.6m,并且不同的品种、批号分别堆放。 2.4.6 爆破器材的堆放要平稳、牢固、整齐、堆放高度合乎规定,留出一定的通道,以利于搬运和通风检查。 2.4.7 为防止混用,应在爆破器材堆放场所进行标识,内容包括: ○1名称;○2产地;○3厂标;○4批号;○5生产日期;○6试验方法、结果等。 2.4.9 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的验收,发放及统计制度。并应有安全保卫人员。 3、 爆破器材的加工 (1) 炸药的干燥粉碎 3.1.1 有硝铵美炸药加工各种规格的药卷时,要根据炮孔的直径按规定进行,加工要保证质量,严禁把块状的炸药装入药卷内,以免影响爆力。 3.1.2 粉碎结块的销铵美炸药,只许用木器碾压,严禁用铁器和石头砸碎。 3.1.3 炸药拆箱应在库外,确认安全地方进行,开箱时严禁敲打。 3.1.4 处理防水炸药时,一定要认真细致的检查,若发现药卷上有小孔或两头封闭不好应立即处理,以达到防水。 3.1.5 散落在地面上的炸药,要及时清扫干净,并分别集中妥善处理,以免踩踏,撞击引起爆炸。 3.1.6 药卷封蜡或沥青及石蜡的混合材料时温度应控制在不超过70℃,浸泡时间应控制在4~8s(温度高时间短,温度低时间长)。 3.1.7 水胶炸药加工之前,若发现药卷变软,淌水,药水分离等现象,应做试验、确无问题才许加工。 (2) 电力起爆药包 3.2.1 用爆破电桥检查电管之前,首先检查电桥是否完好,干电池盒子是否拧紧,无异常情况方可测管。 3.2.2 选择电雷管时,其电阻误差应不大于0.25Ω。 3.2.3 检测各种电雷管时,应将电雷管放入4cm厚木箱内(一次只放10个)在无炸药,无他人的单独房间内单个检测,检测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3.2.4 在插入电雷管时,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开小眼后将雷管顺眼慢慢插入,并在绑扎时注意电雷管封闭口及脚线处不要受伤。 3.2.5 接线时电雷管线严禁补钳子夹得太重,以免损伤脚线。 (3) 加工品的保管与标识 3.3.1 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加工房加工,如无条件时也应确认安全的地方进行加工。 3.3.2 加工时应认真仔细,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禁硬打、硬插。 3.3.3 加工好的药包应堆放整齐,做好标识,内容包括:○1药包种类○2加工时间以及导火索、雷管、炸药的名称、产地、厂标、批号、生产日期以及试验情况等作好记录。 4、 爆破作业 (1) 爆破准备工作: 4.1.1 为保证开挖尺寸满足要求,保证基础开挖质量,机械化施工应采用钻孔爆破法施工。如需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必须通过专门试验证明可行和制定补充规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1.2 爆破施工前,应进行爆破设计,并报主管部;重要的爆破设计,应经主管部门批准。钻孔爆破施工应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 4.1.3 在制定爆破设计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要示执行。 4.1.4 爆破施工必须由爆破负责人统一指挥,由爆破员、监炮员按爆破设计规定进行操作,警戒人员负责警戒其他人员有次序的进行撤退。 4.1.5 施工前或施工中应受要求进行爆破试验和爆破监测,按规范要示执行爆破试验和爆破监测成果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用于爆破设计、修改设计和指导施工。 4.1.6 设计边坡轮廓面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方法。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的效果应符合规范要示:高度较大的永久和半永久边坡应分合级开挖。 4.1.7 基础岩石开挖应主要采用分层的梯段爆破方法,梯段爆破的效果应符合规范要求。 4.1.8 紧领水平建基面,应采用预留岩体保护层并对其进行分层爆破的开挖方法若采用其他开挖方式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 4.1.9 在坑、槽部位和有特殊要求的部位以及水下开挖应另行确定相应的开挖方法。 (2) 装药与堵塞 4.2.1 炮孔的装药结构、药包直径、装药量、装药长度、堵塞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一般由二人一组,一人操作;一人负责监督和记录。 4.2.2 深孔爆破,爆孔四周的大块石应首先清除。 4.2.3 药卷不能冲击或抛掷入也,深孔装药可用带钩的提强将药放入孔中,并须使药包紧密结合。 4.2.4 禁止将起爆药包从孔中拨出或拉出。 4.2.5 堵塞物应用土壤,细砂或其它混合物,禁止使用块及可燃的材料。 4.2.6 在条件允许时可用水为堵塞材料,禁止使用炮孔不进行堵塞的爆破方法。 4.2.7 装药和堵塞过程中均须谨慎保护电雷管、导爆索、连接电线等,以防发生事故。 4.2.8 严禁边打扎边装药。装药堵塞作业时应有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 (3) 警戒 4.3.1 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明确规定安警界线,警界线的距离应大于爆破安全距离,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和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应有明显标志。 4.3.2 在规定时间内非爆破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按计划撤至安全地点,如无法转移 ,应采取防护措施,否则严禁起爆。 4.3.3 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4.3.4 在电雷管起爆作业区不准携带不绝缘的手电筒,对报话机应经检查无漏电元感应电。工作区杂散电流大于30A和可能产生静电或感应电流时宜采用非电起爆。 4.3.5 放炮人员在起爆前,应选定安全的掩蔽处所,掩蔽处所必须坚固牢靠。如需人工点炮撤退道路不得有障碍物并具备擅离条件。 4.3.6 放炮时应指定专人负责指挥,用对报话机先与各安全哨的取得联系,发出爆破警戒音响统一信号,只有安全哨警戒人员确认爆破警界线内无行人车船及机械设备/或采取保护措施,各自报告爆破负责人方可点炮,若有问题及时汇报爆破负责人采取措施以予处理。 (4) 起爆 电力起爆 4.4.1用于同一爆破网路内的电雷管、电阻值应相同。 4.4.2 同一网路中各支线(组)电阴应平衡。当并入母线后,必须量测电阻,测定计算的电阻值相差不得超过5%。 4.4.3 网路中的支线区域线和母线彼止联接之前各处的两端应短路绝缘。 4.4.4 电力直爆宜使用专用的起爆器,或使用有手柄的闸刀形状箱子应上锁,并指定专人联线合同。供给每个电雷管的实际电流应大于准爆电流。 4.4.5 网路中全部导线必须绝缘。有水时应架空。各接头应用绝缘子布包好,两条线拱接口禁止重叠,至少应错开10cm。 4.4.6 测量电阻只许使用经过检查的专用爆破测试仪表或线路电桥。严禁使用其它电气仪表进行量测。 4.4.7 给电后若发生拒爆,必须立即切断母线电源,锁上电源开关箱进行检查。检查时,炮孔用即发电雷管至少在10min以生,如炮孔用延发电雷管,则至少需在15min以后始可进行。 (3)导爆索起爆 4.4.8 导爆索禁止打结或移作绑扎物品。 4.4.9 严禁用剪刀剪断导爆索,应用锐利的刀子在木板上切断。 4.4.10 网路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4.4.11 导爆索装入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4.4.12 导爆索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地方,应采用渗油措施,或使用塑料皮复导爆索。 4.4.13 用导数量级管起爆时必须有设计起爆网络,并进行传爆试验。网路中所使用的联接元件,必须经过技术鉴定。 4.4.14 禁止导爆管打结,禁止在药包上缠绕。禁止在炮孔内的妆头。网络连接处应牢固,两元件应相距2m,敷设后应严加保护。防止冲击和损坏。 4.4.15 一个8号传爆雷管连接簇起导爆管的数量不宜超过40根,层数不宜超过三层。 4.4.16 只有确认网络联接正确,与爆破无关人中员已经撤离,才准许接入引爆装置。 4.4.17 应遵守厂家出厂说明的规定进行使用。 (5) 瞎炮处理 4.4.18 处理瞎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发现或怀疑有瞎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在其附近设立标志,派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 处理瞎炮必须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 c) 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工作。 d) 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e) 电炮外露的导线必须短线。 f) 瞎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并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惧起来。未判明有无残药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4.5.2 处理裸露爆破的瞎炮时,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安置起爆雷管重新封泥起爆。 4.5.3 处理浅孔瞎炮,允许用以下方法: a) 经检查起爆网路良好时,可重新起爆。 b) 可采用打平行钻孔装药起爆,使瞎炮起爆。但平行孔距瞎炮不得少于0.3m,且方向、角度必须一致,为保证平行,可取出瞎炮孔20cm深的填塞物。 c) 可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取出填塞物装入起爆药包。 d) 用水冲出残药,水压不宜大于490.5kpa。 e) 本班未处理可交下一班继续进行。 4.5.4 处理深孔瞎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 网路未破坏,可重新联线起爆。 b) 当原孔用导爆索起爆和装入硝铵类炸药,可以取出拒爆炸药。 c) 距瞎炮孔不小于3cm处,另打平行孔起爆。 d) 非坑水性硝铵炸药,可用水使之失效再进一步处理。 5、 销毁 5.1.1 对已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报告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 5.1.2 爆破材料销毁方法: a) 硝铵炸药可以采用水溶,爆炸等方法。 b) 胶质炸药只准采用爆破法。 c) 雷管销毁只准采用爆破法。 e) 电雷管、导爆索采用爆破法。 5.1.3 销毁工作应做好以下事项: a) 销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以及公安保卫人员参加,并指令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 b) 销毁爆破器材应选择在天气较好的白天进行,禁止在暴风雨、大雪天和风向不定的天气或夜晚进行。 c) 销毁前,对所用器材、起爆材料、地址及安全设备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以确保销毁前,必须在销毁地区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 d) 一切报废的爆破器材应防止在阳光下曝晒。 e) 销毁过清理场地时,必须在场地冷却后进行并确保销毁完全彻底。 5.1.4 销毁工作必须遵守有关爆破安全的规定。 (三)凿岩机守则 1、 钻孔前,应准确定位炮孔位置,并仔细检查风钻的风管及管路是否连接牢固;钻机的风眼水眼是否畅通;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空有无堵塞现象。如有毛病应及时修理或调换; 2、 钻孔时由一人操作,双手持凿岩机对正位置,使钻钎与钻孔中心在一条直线。钻时先小开风门,待钻入岩石,能控制方向,方开大风们。气量和风压应符合凿岩机的要求,保证正常作业; 3、 钻孔应根据岩层性质,最小抵抗线和台阶高度等因素,合理布置并严格掌握钻眼方向、深度和间距。钻孔时,先用开门短杆,每打五十厘米深左右再换一次长钻杆,炮孔较深时,应钻成口大底小的钻研,以防卡钻; 4、 在施工中,如于石质松软和较完整,可适当增加双手支托风钻的推压力;如遇松软岩石或穿过土夹层时,为防止钻眼孔壁收缩变形,粉尘增,多粉尘与地下水胶和包住凿岩机使钻敢提不起来的情况发生,在钻到一定深度后,应将钻杆提上一定高度使其空转,同时开动风门吹出粉尘; 5、 开挖基坑、沟、槽时,其钻孔深度一般不应超过沟、槽、基坑的1/2,并使用密眼小炮的方法来爆破。如沟、槽深度超过沟、槽宽度的1/2 时,应分层钻孔爆破和开挖; 6、 操作中如发生堵孔现象,应立即开动风门,全力提起钻杆,并反、顺钻动钻杆,在个别情况下可适量向下灌水浸泡,直至钻机能自由上下运动为止; 7、 施工前,应检查凿岩机机身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操作中应精力集中,眼看耳听,如发现有不正常的声响或震动时,应停机检查、分析,及时排除故障,方准继续作业; 8、 风动凿岩机使用风压应在0.5Mpa 以上,以保证机械钻眼效率; 9、 换杆时应检查钻头是否陀螺、掉角,如油,应把钻头或刃角掏出来。检查风钻及加油时,都应先关闭风门,然后工作,并应防止碰动风门,致使凿岩机发生故障。在机械运转过程中,禁止用身体支撑风钻的转动不分; 10、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凿岩机拔出炮孔中的钢钎,以免损坏凿岩机部件。严禁在残孔中急需钻眼; 11、 钻孔时机具要扶稳扶直,以防钻杆弯曲、折断而造成事故。同时要求掌握钻杆的方向、角度及深度,使之符合设计要求。钻孔达到要求深度后,应将炮孔内的石粉细渣吹净、吹干,并将孔口封盖,以便装药。 (四)装药工守则 1、 装药前检查炮孔深度、位置与方向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结果要向爆破手或老板报告; 2、 将炮孔中的岩粉、泥浆除净(可用吹风法),如炮孔内有谁要掏干净,为防止炸药受潮,可在炮孔底放一些油纸或使用一些经过防潮处理的炸药; 3、 在干孔中可装粉药,宜分几次装入,每装一次,用木棍轻轻压紧;如装药卷,可用木棍将药卷顺次送入炮孔并轻轻压紧; 4、 起爆药卷(雷管)应设在由炮孔口算起,装药全长1/2~1/3的位置上,并为保证起爆应装双雷管; 5、 装药时,应按规定炸药品种、数量、位置进行,不得投掷,严禁使用铁器,不得用炮棍用力挤压或撞击,防止碰撞雷管引起爆炸事故。或将雷管脚线或导爆管拉得过紧,损伤,弄断,造成拒爆; 6、 堵塞材料应选用于炮壁摩擦作用大、充填宜密实、不过潮和有较好塑性、不漏气的土料,如干细沙土、沙子、粘土等,最好用一份粘土和二~三分沙混合而成; 7、 堵塞要轻捣密实,不得用力挤实,应保证其堵塞质量与长度,并注意保护好起爆导火索或电雷管的脚线; 9、 水平或倾斜抛炮孔可用粘土制成比炮孔稍小、长100~150 毫米的圆柱土条,一节一节的填塞; 四、安全落实措施 每一次爆破时安全员必须在现场监控。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钻孔,装药,爆破。工点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工前安全交底、工后安全讲评。安全员每天上班前例行检查,下班后对所有施工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施工日志,并对重点危险源做好安全生产台账。施工人员未撤离现场,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到最早进场、最晚离场。 五、事故处理 (一)、物体打击事故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施工队长协助送外抢救工作,相应人员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塌塌事故 发生坍塌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公司有关部门和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项目经理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现场抢救。各施工队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理土方或杂物,如有人员被埋,应首先按部位进行抢救人员,其他组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展扩大,让外包队负责人随时监护,边坡状况,及时清理边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发生。在向有关部门通知抢救电话的同时,对轻伤人员在现场采取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安排人员在路口迎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第 28 页 共 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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