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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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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公司方针2、绪言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网络图4、安全生产责任制5、用电管理6、高空作业安全管理7、焊接与切割安全8、手持电动工具9、消防设施10、安全防护11、安全管理12、责任划分13、附件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 -34567891011111213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理解为:守法诚信以人为本构建绿色精品追求与时俱进守法诚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诚待人;构建绿色精品:优化设计、倡导使用绿色建材。绿化、美化工作环境,精心施工确保实现环保和质量方面的承诺;以人为本:以顾客、相关方和企业员工为关注点,综合考虑他们的安全和

2、利益;追求与时俱进:积极开展预防污染、预防风险的活动,持续改进各项管理,紧跟时代发展,争创全国一流装饰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1)杜绝职业病的发生;2)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3)轻伤不超过 5 人次,且累计失能工日不超过 300 天。- 2 -第一章 绪言第 1. 1 条 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政策,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搞好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第 1. 2 条 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并使施工现场各种设施的设

3、计、施工运行及维护收到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经济合理的效果。根据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 -第二章 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网络图公司分管工程管理副总经理工工程管理部管理员木瓦石水油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安 全 员电杂其地仓库管理员工班组负责人全工班组负责人体材班组负责人施工班组负责人- 4 -工漆班组负责人人工班组负责人工班组负责人员他班组负责人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第 3.1.1 条 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第 3.1.2 条 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员及保证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配备所需的

4、资源,并督促、指导其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活动;第 3.1.3 条 在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第 3.1.4 条 负责职工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组织各工种每月安全活动、并与每个职工上岗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第 3.1.5 条 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第 3.1.6 条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因素,针对可能产

5、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并加以落实解决;第 3.1.7 条 发生事故后,在积极组织抢救负伤人员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和处置,并认真吸取教训,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第 3.1.8 条 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的危险性设备及防护装置进行验收,必要时报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第 3.1.9 条 审批项目部重大危险源清单,全权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第二节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第 3.2.1 条 施工员对所在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第 3.2.2 条 编制和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 3.

6、2.3 条 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第 3.2.4 条 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第 3.2.5 条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第 3.2.6 条 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同时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第 3.2.7 条 认真参加每次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检查中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实施。第三节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第 3.3.1 条 在项目经理及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下,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

7、的先进经验;第 3.3.2 条 负责收集项目所在地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要求;第 3.3.3 条 工程开工前,完成项目危险源识别、重大危险因素确定等工作;第 3.3.4 条 工程开工前,根据公司安全目标制定本项目的目标及管理方案;第 3.3.5 条 每天对所在项目的安全进行检查,记好施工安全日记,发现各种不安全问题,及时帮助、督促整改,纠正违章作业,消除隐患;- 5 -第 3.3.6 条 指导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第 3.3.7 条 协助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第 3.3.8 条 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操作技术措施、种类方案的贯彻执行情况

8、进行督促检查;第 3.3.9 条 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及时分发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第 3.3.10 条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他们按期实现;第 3.3.11 条 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向上汇报;第 3.3.12 条 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女职工保护工作。第 3.3.13 条 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并作好会议记要;第 3.3.14 条 负责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运

9、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管理工作;第 3.3.15 条 负责落实安排张贴公司统一标识、标牌、警示语;并落实公司大型广告牌的树立工作。第四章用电管理第 4.1 条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公司各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特编制本制度。第 42 条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第 4.3 条 施工现场临时电工程必须采用 TNS 系统(若施工现场因具体原因而无法采用时,应采取补救措施),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第 4.4 条 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

10、两级保护”,同时规定开关箱(末极)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30mA 或 15mA,01S)。第 4.5 条 对机械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如开料机、刨板机、大型压刨机、电焊机、大型切割机、台钻、空压泵、大型磨光机、锯板机及卷扬机等属设备)。第 4.6 条 配电箱设 100A 保险丝;并设100200A 总漏保一只;动作电 流75100mA 时间 0203 秒或设总空气开关 100200A 一只;下设分路漏保 60A动作电流 50mA S02 秒;设专用保护接零铜排。第 4.7 条 分电箱设 4060 保险丝;下设分路控制漏保,动作电流 50mAS01 秒或 02 秒;设专用保护接零铜排。第 4.

11、8 条 开关箱最后一级。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开关箱取电;开关箱内漏保必须满足动作电流30mAS01 秒,并设保险丝。第 4.9 条 施工现场所有的电线、电缆必须按规定要求架空。(施工后期无条件架空时,电线应靠墙边走;特殊部位要做防护处理;电线、电缆必须排列整齐)第 4.10 条 施工用电缆进线(室外)必须架空至 3m 以上,并使用不小于 10平方的电缆;第 4.11 条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的架空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第 4.12 条 对接线规定要求配电箱的进入线应加护套由箱底进出;开关、接线接触良好;第 4.13 条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 6 -在

12、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第 4.14 条 进入的电源线接入,严禁使用插头;第 4.15 条 配电箱,开关箱须防雨防尘,2M 内不得堆放杂物;分配电箱、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所控制的用电设备(指电焊机、刨板机、锯板机等中型设备)水平距离不得超过 3M;第 4.16 条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第 4.17 条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1.3m,小于 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 0.6m,小于 1.5m;第 4.18 条

1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第 4.19 条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第 4.20 条 施工用电必须在第三级,严禁使用裸电线代替插头。第 4.21 条 施工照明用电的规定:第 4.21.1 条 灯头与易燃物保持大于 05 米的安全距离,照明电线严禁在地面乱拉、乱拖;第 4.21.2 条 面积照明应采用高压汞(钠)灯,室内严禁使用碘钨一般照明选用 220 伏电源,局部照明电源选用 36 伏。第 4.21.3 条 灯具实行分组或单灯控制,防止发生电路等故障时现场黑暗而造成意外伤害。第 4.21.4 条 在焊接等作业造成电压不

14、稳的情况下,现场办公室用电、照明应使用专线。第 4.22 条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第五章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第 5.1 条 在我们施工现场中,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为了在建筑高空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特编制本制度。第 5.2 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上岗证;第 5.3 条 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要求佩带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第 5.4 条 施工人员并必须预先进行身体检查。凡是有不适应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上操作平台作业;

15、第 5.5 条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落实不得进行施工;第 5.6 条 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不定期检查,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第 5.7 条 施工单位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第 5.8 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

16、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 7 -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第 5.9 条 门式钢管脚手架:第 5.9.1 条 门架立杆离墙净距不宜大于150mm;大于 150mm 时应采取内挑架板或其他离口防护的安全措施。第 5.9.2 条 当脚手架高度超过 20m 时,应在脚手架外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宜为 4560 度,宽度宜为 48 米。第 5.9.3 条 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不闭合(一字型、槽型)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 40m。第 5.9.4 条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钢管上严禁打孔;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

17、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第 5.10 条 满堂脚手架:第 5.10.1 条 间距不宜大于 12m;第 5.10.2 条 大于 200mm 的缝隙应张挂安全网;第 5.10.3 条 满堂脚手架距墙或其他边缘距离应小于 05m,周围应设置栏杆(高度 1112 米);第 5.10.4 条脚手架高度超过 10m 时,上下层门架间应设置锁臂,外侧应设置抛撑或缆风绳与地面拉结牢固;第 5.10.5 条脚手架的跨距为 18m 和 09m 两种,荷载较大是采用 09m,一般采用 18m。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第 5.11 条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国家标

18、准验收其质量。第 5.11.1 条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 755u20026X宜,踏板上下间距以 30cm 为宜,不得有缺档。第 5.11.2 条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 3545u20026X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第 5.11.3 条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第 5.11.4 条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自制木梯。不得以木架子代替脚手架登高作业。第六章焊接与切割安全第 6.1 条 电焊、切割作业是一种特殊作业,它除了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规范外,还有其

19、独特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所以在公司焊、割作业时请参照以下办法:第 6.2 条 焊、割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第 6.3 条 焊接设备应有完整的防护壳,一、二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第 6.4 条 作业时必须提前向项目部申请,清理现场、落实监护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由项目部审核后签发动火证,方可操作;第 6.5 条 操作时焊、割设备必须正确使用,严禁用电焊机代替切割机作业;第 6.6 条 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第 6.7 条 在交叉悬空焊、割作业时,作业下方必须设置漏火盆。以防熔渣飞溅引起火灾;第 6.8 条 施焊现场

20、 10m 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第 6.9 条 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8 -第 6.10 条 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 ,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第 6.11 条 气焊设备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 ,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不得小于 10m;第 6.12 条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气瓶不得倒置;第 6.13 条 操作完毕,监护人必须

21、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留有火种,确认安全方可离开。(监护人位置应在动火点的下方);第 6.14 条 若发生触电、火灾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同时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上报公司;第 6.15 条 在下列焊接或切割的作业点及可能引发火灾的地点,应设置火灾警戒人员:第 6.15.1 条 靠近易燃物之处建筑结构或材料中的易燃物距作业点 10m 以内;第 6.15.2 条 开口在墙壁或地板有开口的 10m 半径范围内(包括墙壁或地板内的隐蔽空间)放有外露的易燃物;第 6.15.3 条 金属墙壁靠近金属间壁、墙壁、天花板、屋顶等处另一侧易受传热或辐射而引燃的易燃物;第七章手持电动

22、工具第 7.1 条 在施工现场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较为频繁,为了在施工中规范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特制定本方法。第 7.2 条 作业前必须检查:第 7.2.1 条 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第 7.2.2 条 保护接地(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应完好无损,开关动作应正常,并注意开关的操作方法;第 7.2.3 条 电气保护装置良好、可靠,机械防护装置齐全。启动后,空载运转并检查工具联动应灵活无阻。第 7.3 条 手持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必须装防护罩,操作时,加力要平稳,不得用力过猛。第 7.4 条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砂轮,发现有磨钝、破损情况是应立即停机修理或更换后再行作业

23、。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第 7.5 条 使用冲击钻注意事项:第 7.5.1 条 钻头应顶在工件上再打钻。不得空打和顶死;第 7.5.2 条 钻孔时应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第 7.5.3 条 必须垂直顶在工件上,不得在钻孔中晃动:第 7.5.4 条 使用直径在 25mm 以上的冲击电钻时,作业场地周围应设护栏。在地面以上操作应有稳固的平台。第 7.6 条 使用角向磨光机应注意砂轮的安全线速度为 80mmin,作磨削时应使砂轮与工作面保持 1530 度的倾斜位置。作切削时砂轮不得倾斜。第 7.7 条 作业面使用的空气压力泵,在使用前一定要检查安全阀的有效性(严禁将安全阀绑死),不能任意提高压力,否则可

24、能造成爆炸。(当压力不够是可采用加粗气管及增加气泵等方法)- 9 -第八章消防设施为了贯彻执行国家“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保证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根据本公司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本制度:第 8.1 条 施工现场必须留有消防车进入和行驶的道路;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和防火通道;第 8.2 条 办公室内备有报警电话、内部值班人员名单、电箱和灭火器材分布图;第 8.3 条 在应配备灭火器的场所,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第 8.4 条 灭火器配备要求:第 8.4.1 条 配备灭火器的场所:1)明火作业现场、有机涂料喷涂现场;危险品库房;2)配电箱和分配电箱、木工

25、现场和材料库房;3)办公室、职工宿舍;第 8.4.2 条 同一场所应选用同一种灭火器,灭火器的状态失效或有效期过后,应及时更换或补充。(灭火器分干、湿两种,湿式灭火器不能用于电器灭火)第 8.4.3 条 灭火器配备的规定:1) 每个明火作业点、危险品库房应配备不少于 2 具灭火器2)每个作业层面按面积大小,有效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同时,对施工现场吸烟者,应制定规定,直接进行处罚。第九章 “三宝”、“四口”防护第 9.1 条 “三宝”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四口”只要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种洞口的防护应符合要求。两者之间没有有机的联系,但因这两部分

26、防护做的不好,在施工现场引起的伤亡事故却是相互交叉,既有高处坠落事故又有物体打击事故。第 9.2 条 安全防护要求:第 9.2.1 条 “四口”、 “五临边”,在施工前应维护、检查合格;并在显眼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牌。第 9.2.2 条 施工多层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处在已确定的上层可能坠落范围之内,施工前应设安全防护层。第 9.2.3 条 上方施工可能坠落和特殊作业产生的影响的范围内(包括毗邻建筑和构筑物)设防护廊道等措施。第 9.2.4 条 不便使用安全带的悬空作业,施工前应张挂水平安全网。第 9.2.5 条 在脚手架拆除时,应派专人监护,下方不准有其他作业或人员。第 9.3 条 个人劳动保护

27、用品的配带要求:第 9.3.1 条 可能发生物体高空坠落和打击的区域的人员,必须按安全帽使用要求戴好安全帽。第 9.3.2 条 凡是可能发生高空(2 米)坠落的人员,没有防护设施或设施效果受到限制时,必须佩带安全带。第 9.3.3 条 腻子打磨工在作业时,带防尘口罩,涂饰工作业时应带口罩或防毒面罩。第 9.3.4 条 电、气焊工应带防护眼镜(面罩)、手套、护脚,穿工作服和胶底- 10 -劳保鞋。第 9.3.5 条 电工应穿绝缘鞋。操作人员对配发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应正常穿戴,安全员对未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人员进行处罚。第 9.3.6 条 项目部安全员还要负责对本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

28、工程供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记录。同时现场项目部必须配备急救箱及相应的药品以备急用。第十章 安全管理记录及安全资料目录在我们加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的同时,安全管理记录也不容忽视。在工程中我们应当用程序和规范来指导日常工作,同时用安全管理记录来检查、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是否到位,这样有助于对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不断的完善。在我们日常管理中应做到的安全管理资料有:有伤亡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的安全管理目标及责任考核规定、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工人签字)、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并签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新员工及转换工种的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劳保用品使用登记表、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及实施记录、(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电箱分布图、灭火器材分布图、动火证、用电消防检查记录、定期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及会议纪要。0HS 整理实施记录: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价结果一览表、重大风险及控制清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方案实施记录、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应急预案演练实施记录;0HS 绩效测量和监视、重大风险的监测记录、设备验收实施记录、机具使用维护实施记录、机具运行控制实施记录、危险品监控实施记录。(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事故、事件报告,事故、事件跟踪报告)。- 1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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