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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施工技术规范.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3198839 上传时间:2024-06-24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12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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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1.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 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 1.9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1.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1.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1.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1.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2.编制说明编制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 MDI 工程中电气装置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变压器、母线、盘柜、电缆线路、电机、接地、照明等电气装置的安装,该工程中多数装置是防爆场所,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该工程中有部分电伴热系统,该部分方案

3、的编制依据我公司施工过的沧化 TDI 施工经验。现场如有变动,再做修改和补充。3.施工准备 3.1 认真熟悉图纸,了解工程中电气装置工程概况。技术员作好技术交底。3.2 配合土建做好保护管预埋及预留孔工作,保证其位置及尺寸正确无误。3.3 编制好施工用材料计划。3.4 做好施工用电准备工作。备齐施工用料及施工机具。3.5 与质检部门一起进行工程设备及材料的检验工作。要求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应与图纸一致,并有合格证,同时应符合规范要求,做好检验记录。4.质量及技术要求 4.1 电力变压器的安装 4.1.1 电力变压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施工。4.1.2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4、:4.1.2.1 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4.1.2.2 室内地面的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地面上标出标高;4.1.2.3 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预埋件牢固;4.1.2.4 具有足够的施工用场地,场地清理干净。4.1.3 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外观检查。4.1.4 器身检查 4.1.4.1 器身检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周围空气温度不宜低于 0器身温度不应低于周为空气温度;当器身温度低于周围空气时,应将器身加热,宜使其温度高于周围空气温度 10。b.当空气相对湿度小于 75时,器身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不得超过 16h。c.器身检查时,场地四周应清洁和有防尘措施;雨雪天或雾天,不应在室外进

5、行。4.1.4.2 器身检查的主要项目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a.所有螺栓应紧固,并有防松措施;绝缘螺栓应无损坏,防松绑扎完好。b.铁芯检查 检查结果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中的有关规定。c.绕组检查 检查结果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中的有关规定。d.绝缘围屏绑扎牢固,围屏上所有线圈引出处的封闭应良好。e.引出线绝缘包扎牢固,无破损、拧弯现象;引出线绝缘距离应合格,固定牢靠,其固定支架应紧固;引出线的裸露部分应无毛刺或尖角,其焊接应良好;引出线与套管的连接应牢靠,接线正确。4.1.5 本体及附件的安装 4.1.5.1 本体就位应符合下列要求:a.变压器基础的轨道应水平,轨道与轮距应配合;装有气体继电器的变压

6、器、电抗器,应使其顶盖沿气体继电器气流方向有 11.5的升高坡度(制造厂规定不须安装坡度者除外)。b.装有滚轮的变压器,其滚轮应能灵活转动,在设备就位后,应将滚轮能拆卸的制动装置加以固定。4.1.5.2 变压器的附件安装应符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4.1.6 变压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如下:4.1.6.1 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且不渗油。4.1.6.2 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应可靠。4.1.6.3 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

7、作应动作可靠,指示正确。4.1.6.4 变压器的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4.1.7 变压器试运行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4.1.7.1 接于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变压器,在进行冲击合闸时,其中性点必须接地。4.1.7.2 变压器第一次投入时,可全电压冲击合闸,如有条件时应从零起升压;冲击合闸时,变压器宜由高压侧投入。4.1.7.3 变压器、电抗器应进行五次空载全电压冲击合闸,应无异常情况,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不应少于 10min;励磁涌流不应引起保护装置的误动作。4.2 母线装置的安装 4.2.1 母线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4.2.2 母线装置安

8、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4.2.2.1 基础、构架符合电气的设计要求;4.2.2.2 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4.2.2.3 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抹平标高;4.2.2.4 母线装置的预留孔、预埋铁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4.2.3 母线的安装 4.2.3.1 母线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裂纹、折皱、夹杂物及变形和扭曲现象。4.2.3.2 成套供应的封闭母线、插接母线槽的各段应标致清晰,附件齐全,外壳无变形,内部无损伤。4.2.3.3 母线涂漆的颜色应符合规范规定。4.2.3.4 硬母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贯穿螺栓连接或夹板及夹持螺栓搭接;管形和棒形母线应用专用线夹连接,严禁用

9、内螺纹管接头或锡焊连接。4.2.3.5 母线伸缩节不得有裂纹、断股和褶皱现象;其总截面不应小于母线截面的 1.2 倍。4.2.3.6 封闭母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支座必须安装牢固,母线应按分段图、相序、编号、方向和标志正确放置,每相外壳的纵向间隙应分配均匀。b.母线于外壳间应同心,其误差不得超过 5mm,段与段连接时,两相邻段母线及外壳应对准,连接后不应使母线及外壳受到机械应力。c.封闭母线不得用裸钢丝绳起吊和绑扎,母线不得任意堆放和在地面上拖拉,外壳上不得进行其它作业,外壳内和绝缘子必须擦拭干净,外壳内不得有遗留物。4.3 电缆线路的施工 4.3.1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以批准的设计进行

10、施工。4.3.2 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4.3.2.1 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4.3.2.2 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a.管口应无毛刺和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b.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 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4.3.2.3 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 3 个,直角弯不应超过 2 个。4.3.4 电缆支架的安装 4.3.4.1 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4.3.4.2 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

11、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4.3.4.3 电缆桥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4.3.5 电缆的敷设 4.3.5.1 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4.3.5.2 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4.3.5.3 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4.3.5.4 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4.3.5.5 直埋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要符合施工规范要求。4.3.5.6 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

12、隔 50100mm 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4.3.5.7 直埋电缆回填上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4.3.6 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4.3.6.1 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进行。4.3.6.2 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4.3.6.3 塑料绝缘电缆在制作终端头和接头时,应彻底清除半导电屏蔽层。4.3.6.4 电缆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下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上时,接地线应穿过互感器接地。4

13、.4 接地装置的施工 4.4.1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以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4.4.2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4.4.3 接地装置的敷设 4.4.3.1 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角钢及钢管接地体应垂直配置。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焊接部位应作防腐处理。4.4.3.2 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一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4.4.3.3 明敷接地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便于检查。b.敷设位置不应防碍设备的拆卸与检修。c.支持件间的距离,再水平直线部分宜

14、为 0.51.5m;垂直部分宜为 1.53m;转弯部分宜为 0.30.5m。d.接地线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宜为 250300mm;接地线与建筑物墙壁间的间隙为 1015mm。4.4.4 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接地;由电缆头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4.4.5 接地体的连接 4.4.5.1.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采用螺栓连接。4.4.5.2 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扁钢

15、为其宽度的 2 倍(且至少 3 个棱边焊接)。b.圆钢为其直径的 6 倍。c.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 6 倍。4.4.6 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 4.4.6.1 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应遵守下列规定:a.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b.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c.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的 1.51.8m处设置断接卡,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4.4.6.2 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4.5 旋转电机的施工 4.5.1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

16、备应有铭牌。4.5.2 电机运达现场后,应对外观检查进行检查。4.5.3 当电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做抽芯检查:4.5.3.1 出厂日期超过制造厂保证期限。当制造厂无保证期限时,出厂日期以超过一年。4.5.3.2 经外观检查或电气试验,质量可疑时。4.5.3.3 试运转时有异常情况。4.5.4 电机试运行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4.5.4.1 电机本体安装检查结束,起动前应进行的试验项目已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试验合格。4.5.4.2 电机的保护、控制、测量、信号等回路的调试完毕,动作正常。4.5.4.3 盘动电机转子时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4.5.5 电动机宜在

17、空载情况下作第一次启动,空载时间宜为 2h,并记录电机空载电流。4.5.6 交流电动机的带负荷启动次数,应符合产品技术的规定;当产品技术条件无规定时,可符合下列规定:4.5.6.1 在冷态时,可启动 2 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小于 5min。4.5.6.2 在热态时,可启动 1 次。当在处理事故以及电动机启动时间不超过 23s 时,可再启动 1 次。4.6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的施工 4.6.1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的安装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4.6.2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做验收检查,并应符合要求。4.6.3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4.6.3.1 屋顶、楼板

18、施工完毕,不得渗漏。4.6.3.2 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4.6.4 基础型钢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4.6.4.1 允许偏差符合下表规定。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mmm mm全长 不直度 1 5 水平度 1 5 位置误差及不平度 5 4.6.4.2 基础型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 10mm;手车式成套柜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基础型钢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4.6.5 盘、柜及盘、柜内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主控制盘、继电保护盘和自动装置盘等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4.6.6 盘、柜单独或成列安装时,其垂直度、水平偏差以及盘、柜面偏差和盘、柜间接缝的允许偏差应符

19、合下表规定。盘、柜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垂直度(每米)1.5 水平偏 相邻两盘顶部 2 成列盘顶部 5 盘面偏差 相邻盘面 1 成列盘面 5 盘间接缝 2 4.6.7 成套柜、抽屉式配电柜、手车柜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中 4.6.8 二次回路结线应符合下列要求:4.6.8.1 按图施工,接线正确。4.6.8.2 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 1 根,不得超过 2 根。对于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对于螺栓连接端子,当接两跟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4.6.8.3 二次回路接地应设专用螺栓。4.6.9 引入盘、柜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要求:4.6.9.1

20、 引入盘、柜内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到机械应力。4.6.9.2 铠装电缆在进入盘、柜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4.6.9.3 强、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并应分别成束分开排列。4.7.低压电器的安装 4.7.1 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4.7.2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4.7.3 低压电器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4.7.3.1 当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按产品技术要求选择螺栓规格;其钻孔直径和埋设深度应与螺栓规格相符。4.7.3.2 紧固件应

21、采用镀锌制品,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电器的固定应牢固、平稳。4.7.3.3 固定低压电器时,不得使电器内部受额外应力。4.7.4 电器的外部接线,应符合要求。4.7.5 电器的金属外壳、框架的接零或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4.7.6 低压电器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4.7.7 通电后,应符合下列要求:4.7.7.1 操作时动作应灵活、可靠。4.7.7.2 电磁器件应无异常响声。4.8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安装 4.8.1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4.8.2 采用的

22、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4.8.3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中的有关要求。4.8.4 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4.8.4.1 接触面应平正无锈蚀,导电应良好。4.8.4.2 起重机在终端位置时,滑接器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小于 200mm;固定装设的型钢滑接线,其终端支架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 800mm。4.8.4.3 型钢滑接线所采用的材料,应进行平直处理,其中心偏差不宜大于长度的 1/1000,且不得大于 10mm。4.8.4.4 滑接线安装后应平直;滑接线之间的距离应一致,其中心线应与起重机轨道的实际中心

23、线保持平行,其偏差应小于 10mm;滑接线之间的水平偏差或垂直偏差,应小于 10mm。4.8.5 滑接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4.8.5.1 连接后应有足够机械强度,且无明显变形。4.8.5.2 接头处的接触面应平正光滑,其高差不应大于 0.5mm,连接后高出部分应修整平正。4.8.5.3 型钢滑接线焊接时,应附连接托板;用螺栓连接时,应加跨接软线。4.8.6 软电缆的吊索和自由悬吊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4.8.6.1 终端固定装置和拉紧装置的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其最大拉力应大于滑接线或吊索的最大拉力。4.8.6.2 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小于或等于 25M 时,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

24、不应小于 0.1M;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大于 25M 时,终端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 0.2M。4.8.6.3 软电缆移动部分两端,应分别与起重机、钢索或型钢滑道牢固固定。4.8.7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4.8.7.1 安全式滑接线的连接应平直,支架夹安装应牢固,各支架夹之间距离应小于 3m。4.8.7.2 安全式滑接线支架的安装,当设计无规定时,宜焊接在轨道下的垫板上;当固定在其他地方时,应做好接地连接,接地电阻应小于 4。4.8.8 起重机上电缆的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4.8.9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4.8.9.1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

25、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4.8.9.2 配电屏、柜的安装,不应焊接固定,紧固螺栓应有防松 4.8.10 行程限位开关、撞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中的有关要求。4.8.11 起重机无负荷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4.8.11.1 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运转应正常,并测取空载电流。4.8.11.2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器的动作,应准确可靠。4.8.11.3 各运行和起升机构沿全程至少往返三次,应无异常现象。4.8.11.4 采用软电缆供电的机构,其放缆和收缆的速度应与运行机构的速度一致。4.8.12 当进行静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4.8.12.1 逐级增加到

26、额定负荷,分别作起吊试验,电气装置均应正常。4.8.12.2当起吊1.25倍的额定负荷距地面高度为100200mm处,悬空时间不得小于10min,电气装置应无异常现象。4.8.13 当进行动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4.8.13.1 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加速度、减速度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4.8.13.2 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应在 1.1 倍额定载荷下分别进行,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电气装置均应工作正常,并应测取各电动机的运行电流。4.9 配线工程的安装 4.9.1 配线工程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4.9.1.1 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支架、螺栓等预埋件,应

27、在建筑工程施工时预埋。4.9.1.2 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埋设牢固。4.9.2 配线工程中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和接零应可靠。4.9.3 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 5080mm。4.9.4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扁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 10%。4.9.5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国家规范的有关要求。4.9.6 钢管的敷设 4.9.6.1 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同内应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4.9.6.2 钢管口连接应符合要求。4.9.6.3 钢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的要求

28、:a.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b.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 200mm。4.9.7 配线的施工 4.9.7.1 当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导线的芯线应采用焊接、压板压接或套管连结。4.9.7.2 导线与设备、器具的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4.9.7.3 配线工程施工后,应进行各回路的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作好记录。4.9.7.4 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 40。4.10 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 4.10.1 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当修改设计时,

29、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4.10.2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要求。4.10.3 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4.10.4 灯具的安装 4.10.4.1 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4.10.4.2 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同一室内或场所成排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 5mm。b.日光灯和高压汞灯及其附件应配套使用,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4.10.5 插座开关的安装 4.10.5.1 插座的安装高度、接线应符合设计的规定。4.10.5

30、.2 暗装的插座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的四周不应有空隙,且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4.10.6 照明配电箱(板)4.10.6.1照明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5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4.10.6.2 照明配电箱(板)上应标明用电回路名称。4.11 电伴热的施工 4.11.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4.11.1.1 管道系统 a.管道系统与配备都已施工完毕。b.防锈防腐涂层以干透。c.挫去所有毛刺和利角。4.11.1.2 伴热线和配件 a.伴热线表面是否有破损。b.伴热线的绝缘性能良好(要求用摇表在 1000VDC 测试时绝缘电阻为 20M)。c.伴热线与所有配件的型号与设计

31、要求一致。4.11.2 单根伴热线的施工方法 4.11.2.1 用玻璃纤维带每隔约 50cm 处将伴热线固定于管道上。4.11.2.2 尽可能将伴热线附在管道的下方。4.11.2.3 所有散热体(如支架、阀门、法兰等)应安设计图要求预留伴热线长度,将此段伴热线缠绕于散热主体上并固定。并注意以下几点要求:a.伴热线可互相重叠。b.缠绕方向应尽可能使散热体必要时可随时拆除进行维修或更换而不损坏或影响其他线路。c.在使用二通或三通配件处,伴热线各端应预留 40cm 长度。4.11.3 多根伴热线的施工方法 4.11.3.1:各种伴热线由各独立的线圈取出:a.散热体所需伴热线由一个伴热线路供给。b.各

32、线路轮流供给沿管道线路各散热体所需的伴热线。4.11.3.2 各种伴热线由同一线圈取出:a.伴热线由管道线路一端起布线至尾端再回头至起点。b.供电点只有线路的一端。4.11.4 配件安装 4.11.4.1 按设计图要求选用配件。4.11.4.2 所采用密封圈需与伴热线相配。4.11.4.3 供电接线盒尽可能接近管道供电端。4.11.4.4 每一线端应预留一小段伴热线以便将来维修。4.11.5 伴热线路安装完成后的检查和测试 4.11.5.1 视察伴热线表面是否损伤。4.11.5.2 视察所有配件是否安装完整。4.11.5.3 用摇表 2500VDC 摇试线路一端,绝缘电阻应在 20M 以上。注

33、意摇试时间应在一分钟以上,供电电缆对金属屏蔽摇试。4.11.6 恒温系统的安装 4.11.6.1 环境感应恒温器 a.按设计要求采用适当的恒温器,并应达到防水、防爆等级。b.按要求电压供电。c.恒温器应尽可能安装于最冷最当风的位置。4.11.6.2 管道感应恒温器 a.按设计要求采用适当的恒温器,并应达到防水、防爆等级。b.按要求电压供电。c.感应器应与管道紧贴并远离伴热线,至少离开 1m 以上。d.感应器应安装于比较隐蔽的地方以免受损。4.11.7 测试 4.11.7.1 将所有线路空气开关关掉。4.11.7.2 用摇表对每一线路摇试一次。4.11.7.3 将恒温器调至线路供电的状态。4.1

34、1.7.4 对用环境感应恒温器控制的系统,对线路进行 4 小时的供电使管道温度达到一平衡状态。4.11.7.5 对用管道感应恒温器控制的系统,使供电线路至达到恒温器所调校的温度止。4.11.7.6 测量每一线路的电压,电流,环境温度和管道温度,并将数据记录在安装记录单上。5.5.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 5.1 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5.1.1 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5.1.2 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5.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参考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5.1.4 所有安全措施须经安全部门检查、确认。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并记录。5.2 电缆桥架的施工 5.2.1

35、施工队要认真落实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5.2.2 必须有专人扶升降梯,上面作业人员未下来前,扶梯人严禁离开。5.2.3 高空作业用的工具材料严禁上、下投掷,必须用绳索吊运。5.2.4 脚手架搭设,必须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5.2.5 安装后桥架不能当平台及脚手架使用。5.3 电缆施工安全措施 5.3.1 电缆敷设前,由队安全员针对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和做好防范措施。5.3.2 戴好手套,严禁穿塑料底鞋。要穿电工绝缘鞋。5.3.3 电缆盘与电缆拉力方向必须一致,以防侧力拉倒。5.3.4 配备通讯工具,对讲机、指挥旗、口哨等,统一号令,服从指挥。5.3.5 电缆转弯处,敷设人员必须在电缆外侧。5.4 变电所施工安全措施 5.4.1 盘、柜和变压器在运输、吊运过程中要设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监督,杜绝人身及设备事故。5.4.2 变压器送电试运严格制格执行 5.4.2.1 操作票制度 5.4.2.2 监护人制度 5.4.2.3 挂牌制度 5.4.2.4 消防及保卫制度 5.4.3 盘、柜带电后,若进行接线工作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如加隔离绝缘板,铺绝缘胶皮,护栏,挂警示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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