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对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案例辨析.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3151083 上传时间:2024-06-2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68.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案例辨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对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案例辨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对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案例辨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对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案例辨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对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案例辨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某化工厂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案例点评人】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刘定慧【主要违法行为】 在污染治理设施没有通过验收的情况下,即将扩建部分投入生产,造成污水排放超标。【处罚及执行情况】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罚款一万元。【关键词】 限期治理 法条适用 【基本案情和审理过程】某化工厂于2008年建厂,是一家生产化学添加剂的企业。2009年,该厂通过了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废水处理设施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2010年该化工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企业利润,在已向环保局申报的情况下扩建了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因赶工期,水污染防治设施只进行了适当改造(只敷

2、设塑料薄膜而未做永久性防渗)。在投入生产使用前,该厂申请污染治理设施验收,未通过。之后,该厂即将扩建的设备投入使用。扩建的设备投入使用后,因废水处理设施存在缺陷,造成处理池废水渗漏和直接排放,污染了地下水和附近河道。2011年3月,某省A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化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对排污口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污染物排放严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A县环保局以化工厂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责令化工厂限期治理,并处1万元罚款。【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一、法律条款的适用是否正确?环境执法中作出的行政处罚要有法律依据,法律本身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不能是未生效或已失效的;适用的法律要与违法行为一致,

3、 符合法律适用规则;出现法律条款竞合时,按照从重的原则处罚。环保部2009年9月1日实施的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不适用限期治理:(一)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处罚。本案中某化工厂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水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验收即投入生产,由此发生了后面的废水渗漏和直接排放,污染了地下水和附近河道的事故。因此,按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似不够准确,按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处罚更为妥当。二、罚款额度是

4、否有依据?本案中环保局对某化工厂处1万元罚款,缺乏依据。即便是按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处罚,罚款额度应是该企业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二至五倍,“1万元”与企业应缴纳排污费数额是何关系呢?何不按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处罚更有法定依据。因此,A县环保局若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罚更为恰当。【本案启示】环境执法部门在处理水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验收即投入生产,同时造成排污超标的违法行为时,应当适用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进行处罚,而不是七十四条。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这一规定提醒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准确适用法

5、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额度进行处罚。【本案涉及的法律条款】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二、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但有下列情形

6、之一,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不适用限期治理:(一)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处罚。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

7、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