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充墙砌体施工合同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邢台香榭公寓 住宅楼、工程地点:邢台市车站南路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1、承包范围:建筑图纸所包含的全部砖砌体及设计变更增减的砖砌体、构造柱、过梁、拌制砂浆、砂浆和砖运输、撘拆脚手架、配合放线,工完场清等等一切均由乙方负责,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除甲方提供搅拌机和施工电梯外,砌筑所需其它工具均由乙方自理;第三
2、条 工期 工期从进场之日算起天,提前一天奖励0元,推迟一天罚款200。第四条 承包价格及支付方式1、按验收合格的成型砌体体积计算,为 元/立方,构造柱每根5元。工资支付方式:三层砌体完成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付完成工程量的75%,以此类推,全部工程量完成后经质检站验收合格,付全部工程量的95,工程竣工后3日内余款全部结清.第五条 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技术交底组织施工。2、本工程后砌墙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的验收和确认方可生效。第六条 甲方责任1、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提供夜间照明。、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
3、进度要求.3、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第七条 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并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自身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乙方应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在施工过程中,不许浪费材料,做到工完场地清,乙方如违反规定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如工期和质量问题达不到甲方要求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它队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用工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不满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使用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一切责任,严禁职工家属、小孩借住工地宿舍,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6、如发生场内外员工喝酒打架等一切事故,甲方不付责任,施工现场施工当中如发生安全事故,1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万元以上甲方负责30%,乙方负责7%的费用。第八条 其它 1、经双方协商,工具费用000元甲方出钱乙方购买工具满足施工使用保管。、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自本工程全面竣工且所剩余款付完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