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 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以使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起重至不超过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6、禁止超负荷使用。
7、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8、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9、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
10、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11、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2、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3、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14、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5、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的一切电气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工承担。无证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2、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用电安全性需要。
3、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在木制或水泥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4、低压架空线路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m。
5、现场禁止使用导线。
6、绝缘导线临时在地面铺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7、电气设备移装或拆除后,不得留由可能带电的线头。
8、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器具。
9、现场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应由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措施。
10、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应齐全,不得以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带负荷开合闸。
11、防爆场所,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电源接插头(座)。
12、电器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警示牌。
13、现场用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14、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的行灯。
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1、气焊作业
(1)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真确穿戴防护用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设监护人,合理配备灭火器,清理周边易燃易爆物品;
(3)氧气瓶、乙炔瓶设防震圈(夏季高温要有防暴晒措施),乙炔瓶必须设置回火阀,立方靠牢;
(4)氧气瓶河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距离动火点不得小于10m,否则必须采取有效隔离防护措施。
2、电焊作业
(1)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设监护人,合理配备灭火器,清理周边易燃易爆物品;
(3)设置专用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匹配合理,灵敏可靠,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
(4)电焊机外壳有可靠保护零线,接线柱设防护、电焊机一次测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二次线不应大于30m,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
3、易燃物品的装卸管理
(1)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装卸物品;
(2)在仓库或堆料场惊醒吊装作业时要严防产生火星,引起火灾;
(3)装过化学危险品的车,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装运易燃河可燃物品;
(4)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4、生活办公区防火要求
(1)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烧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宿舍、休息室内严禁在床上吸烟;
(2) 严禁乱拉电线,冬季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3) 施工现场禁止搭设易燃临建河防晒棚,严禁冬季用易燃材料保温;
(4) 严禁随意动用火操作各种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设施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作业。
2、脚手架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并应按照清
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4、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锁好闸箱门,清理作业场所。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
5、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严禁
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将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
6、机械明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7、电动机械的电闸箱必须按规定按装漏电保护器,并应灵敏有效。
8、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
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场地要有水源、沉淀池及良好的排水条件,场地不能积水。
2、传动机构、工作安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骨料规格应
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不得使用。
3、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
4、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
操作、制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
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机筒内扒料出料。料斗生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引,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
6、向搅拌机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原有的砼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
7、作业时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机筒内的砼清理干净,然后进行维修。
8、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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