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班费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107399 上传时间:2024-06-18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班费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班费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班费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班费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班费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班级班费管理制度第一条 班费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是维护班级活动正常开展,保证班集体学习、生活开支的专项资金,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班费的开支项目应本着合理、科学、公开、节约的原则。为规范班费的来源、使用和管理,指导班级学生合理使用班费,更好地发挥班费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办法。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各级各类全日制班级和学生。第三条 班费缴纳和管理的原则。1、自愿缴纳原则。费用收缴不得强制,不得歧视,不得以获得奖助学金等名义变相克扣或强制缴纳。2、班费公开原则。班委定期向全班学生公开班费缴纳和使用情况。3、集体管理原则。各班班费由班委会集体管理、专人负责、账款分开,团支部和

2、纪检委员负责日常监督。4、节约使用的原则。的开支项目应本着合理、科学、公开、节约的原则。第四条 班费班费主要使用范围1、用于班级开展文体、科技活动,购置班级共同使用的文体器材等; 2、用于班集体学风、班风建设,如订阅报刊,购买资料、体育器材、组织生活、宣传活动、班内奖励等;3、用于本班级学生疾病、意外等临时紧急救助(事主事后归还),原则上应随时留存有不少于500元的“应急备用金”。4、所有同学都要交的、额度比较小的费用。5、每位同学都可以提出对班级建设或班级活动所需班费用途的建议,经班委会讨论,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一经确定,可以使用。6、如有特殊情况,由班委会讨论决定,并报辅导员批准。第五条

3、 一、班费的筹集班级全体成员自愿缴纳。原则上每学期由辅导员和班委会共同研究,在征求同学意见后,并报辅导员批准,面向班级全体学生公开决定收取。,额度控制在50元/人/学期以内,特殊情况下,如需超额面向全班收取必须经辅导员同意专题报所在系主任审核批准。二、班费主要使用范围1、用于班级开展文体、科技活动,购置班级共同使用的文体器材等; 2、用于班集体学风、班风建设,如订阅报刊,购买资料、体育器材、组织生活、宣传活动、班内奖励等;3、用于班级学生疾病、意外等临时紧急救助(事主事后归还),原则上应随时留存有不少于500元的“应急备用金”。第六条 三、班费的使用管理1、使用班费必须事先有工作方案和预算,经

4、辅导员审批后方可预支。相应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将发票(收据)整理好,按审批权限报班长或辅导员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或冲抵借支)。2、筹集的班费应需存入专用的银行卡中,原则上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共同管理。班长负责银行卡的管理,团支书负责密码保管,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收支的记录与发票(收据)的保管。3、经费审批程序。如需使用班费,使用人向班长申请,100元以内,班长与团支书协商后,由班长批准;100-500元,由班长与团支书协商后,经班委会同意,方可使用;500元以上,需经班会讨论决定,实到学生应80%,同意人数应60%,班长据实报辅导员批准后,方可使用。需要班费开支时,班委提交申请书交于

5、辅导员处(百元以上支出申请需班委成员集体签字),经审批后,由生活委员团支书从班长处拿银行卡支取,存折使用后需当天归还,存取款单据由生活委员保管并做好账务记录。班费使用凭证保留至毕业,经班委会成员共同审核,并报辅导员同意后销毁。 4、如无特殊情况,班费一般不予借取。55、辅导员有权否定一些不合理的班费开支。第七条 四、班费使用情况的公布规定1、班费使用原则:计划开支、统筹安排、注意节约。2、使用班费必须事先有工作方案和预算,经审批后方可预支。相应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将发票(收据)整理好,报班长、辅导员审核无误,辅导员签字后,方可报销(或冲抵借支)。班费使用凭证保留至毕业。3、班费收、支情况每月由生

6、活委员在班会上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结算一次,并张榜公布;学年结余班费转到下年。毕业前如有剩余的平均退还给已缴纳的学生。42、各系及学生会使用经费,每学期末在系公告栏公布。3、本班学生对班费使用情况持有异议的,可以向班长申请查阅收支记录和发票单据。第八条 班费使用纪律4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擅自动用班费。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开支,禁止使用班费请吃请喝,严禁私分班费等违纪行为。5、辅导员有权否定一些不合理的班费开支。五、其它规定12、本班同学有权对班费的使用项目等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3、不允许支付以班级名义的聚餐。4、不允许支付集体外出旅游。5、不允许教师参加学生聚餐。第九条 2、学生处和各系领导不定期对各班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受理学生举报。第十条 3、对私分、挪用、贪污等行为坚决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各系及学生会使用经费,每学期末在系公告栏公布。六、第十一条 本规定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6年9月20日5 / 5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