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 故 赔 偿 协 议 书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因乙方工地受伤事故赔偿问题,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严格按照本协议书条款执行:1、乙方于2013年,由工程劳务分包人胡邦生将其带入甲方施工的石河子第二水厂管网配套工程,从事管道安装施工作业。由于乙方违章作业,在管道铸铁管被挖掘机抬起,穿钢丝绳起吊时,擅自将手伸入铸铁管下方挖取石块,铸铁管滑落,导致其右手被挤伤(第5小拇指毁损伤)。后甲方及时将乙方送往石河子市二医院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甲方派专人对乙方进行护理,并已支付其在工伤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含医疗费)。现已全愈出院。2、现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述受伤事故给予
2、其赔偿。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一次性受伤赔偿款(包括后续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受伤期间工资、护理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现金付款),以终结双方有关受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并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法律责任。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不得就上述赔偿问题另行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责任。3、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4、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附件: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按手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