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铜仁市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3094801 上传时间:2024-06-17 格式:DOC 页数:204 大小:2.74M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铜仁市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4页
铜仁市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铜仁市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 ---李家湾锰矿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GUIZHOUSHE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 RESEARCH & DESIGN INSTITUTE 国环评证:甲字第3302号 二零一四年一月 铜仁市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责任表 项目名称: 铜仁市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 ---李家湾锰矿开采项目 环评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书 委托单位: 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评价证书: 国环评证甲字第3302号 院 长: 张 维(研究员) 分管副院长: 涂志江(高级工程师) 审 定: 史润选(副研究员) 技术审查: 李 敏(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赖炯萍(环评工程师) 职业登记证书编号 0008843 登记证编号 A33020240800 登记类别 采掘类 单位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黔灵山路217号 联系信息: 电话:0851-5522107 0851-5522197(传真) 监测单位: 铜仁市环境监测站 主要参加人员及资格 姓 名 职称职务 职责及工作内容 上岗证编号或登记证编号 签 字 赖炯萍 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第1章 总 则 第2章 建设项目概况 第3章 工程分析 第4章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 第5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第6章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第20章 结论与建议 环评工程师 A33020240800 敖世恩 工程师 项目参加人 第11章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第12章 水土保持方案 第13章 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第14章 环境风险评价 环评工程师A33020210700 杨立春 工程师 项目参加人 第7章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第9章 环境空气现状及影响评价 第15章 经济损益分析 第8章 地表水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 第10章 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 第17章公众参与 环评工程师A330200290400 李 燕 工程师 项目参加人 第16章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第18章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第19章 选址可行性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环评岗证字 A33020060 李 敏 高级工程师 技术审查 环评工程师 A33020060300 1 前 言 1.1 项目特点 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是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渝湘黔三省(市)交界处的贵州省松桃县。公司组建于2011年1月,注册资本1亿元,负责组织实施重庆乌江实业集团在贵州省铜仁市投资新建的“铜仁市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为了获取更多的资源从而保障“铜仁市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的顺利实施,武陵锰业有限公司与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共同组建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实施李家湾锰矿工程,本工程为矿山开采工程,不涉及矿石的加工。 李家湾锰矿位于松桃县城南西西方向,平距约42km,属乌罗镇管辖。地理坐标: 东经108°46′23″-108°48′14″,北纬28°03′41″-28°05′01″。矿区范围东自太阳庙,西至秦兴坡,南自天马寺,北至乌罗。由19个拐点组成,面积4.3027km2。 2008年铜仁市人民政府与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在铜仁市辖范围内联合启动了以锰矿为重点的优势矿产合作勘查工作,并联合组建合作勘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合作办)。2010年9月合作办委托贵州省地矿局一〇三地质大队按程序依法申请取得了杨立掌锰矿外围的李家湾锰矿普查探矿权,探矿权证号为T52120100902041939,勘查面积为28.73km2,有效期限为2010年9月6日—2012年9月6日。 探矿权范围于2012年纳入国家级铜仁市锰矿整装勘查区,勘查区的勘查工作总体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审定批准的整装勘查方案分步进行实施,并在合作勘查完成初步普查工作后,视取得的找矿成果,按照省人民政府优势资源配置优势企业的精神,以及铜仁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要求,探矿权于2012年依法变更到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名下,并由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完成矿区的详查地质工作,转让变更的新探矿权证号为T52120100902041939,勘查面积为28.08km2,有效期限为2012年12月25日—2014年9月6日。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划定贵州省松桃县李家湾锰矿矿区范围的通知》(黔国土资矿管函[2013]1987号),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的李家湾锰矿的矿区范围由20个拐点组成,面积2.4904km2。 本项目为矿山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目前本项目已完成了《贵州省松桃县李家湾锰矿详查报告》、《贵州省松桃县李家湾锰矿(新建)开发利用方案(建设规模:60.0万t/a)》、《铜仁市(松桃)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书》、《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二级评估)》,《水土保持报告》、《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 1.2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15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承担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在此期间,建设单位委托贵州创新矿冶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本工程的开发利用方案,委托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本工程的初步设计说明书,评价以建设单位编制提供的《贵州省松桃县李家湾锰矿(新建)开发利用方案(建设规模:60.0万t/a)》和《铜仁市(松桃)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书》为基础依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铜仁市(松桃)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书》最终确定的建设方案,课题组进行了现场踏勘,并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现状监测方案,建设单位委托铜仁市环境监测站共同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工作,公众参与调查由评价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铜仁市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3年12月19日,在贵阳主持召开《铜仁市锰系列产品类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会,并形成了《铜仁市锰系列产品类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会议纪要》,本评价课题组根据与会专家和管理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形成了铜仁市锰系列产品类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送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1.3 主要环境问题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情况,评价区范围内寨朗沟河、当门河、冷水溪河、毛寨沟河各监测断面水质各指标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要求。 区内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根据评价对区域内地下泉点的监测结果,各泉点总大肠菌群标准指数均远远大于1,其它地下水水质指标参数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矿区内以次生植被为主,属典型的农业生态系统,评价区内植被覆盖度高,评价区生态系统的控制性组分是森林生态系统和灌丛生态系统,评价区生态系统的异质性较高,生态系统较稳定。 (5)主要的环境问题 本工程外排废水量较大,同时本矿井的直接受纳水体由于寨朗沟水库截流,本矿井排污口处的流量较小,本矿井所排污水对寨朗河的影响较大,虽未改变水体的环境功能跟,但根据预测,矿井水进入水体后各污染因子的变化幅度较大,为保护好当地的青山绿水,建设单位必须保证矿井水处理效率,同时杜绝事故排放对寨朗河的影响。 1.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李家湾锰矿由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发展改备案[2013]1号文备案,矿井设计规模60万t/a,服务年限28年,本矿井井田范围及工业场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矿山的建设不影响乌罗镇的城镇建设规划,项目的建设采用规范的开采技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对三废进行治理,均能达到排放标准。 评价认为,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目标,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有机统一,实现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矿山的建设是可行的。 图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6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2 总 则 2.1 编制依据 2.1.1 任务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2.1.2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1.2.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2012.2.29;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案)1996.8.29;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2.1.2.2行政法规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2011.3.5;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89.7.12; (14)国务院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1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年7月4日; (16)国务院国发[1996]031号《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6.8.31; (17)国务院国发〔2000〕38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11; (18)国务院国发〔2005〕39号《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3; (19)国务院国发[2004]28号《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10.21; (20)国务院国发〔2011〕26号《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21)国务院国发〔2012〕40号《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及《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22)国务院国发【2012】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2.1.2.3部门规章 (2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 (2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04号《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2005.10.14; (25)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24号《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2004.2.12; (26)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7.30; (27)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2001.2.21; (28)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4号《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2001.1.8; (29)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7〕758号《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1997.11.28; (3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办[2003]25号《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3.25;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2013.3.27; (32)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1号,《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1992.8.17; (33)国家经贸委国经贸资源[2000]015号《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 (34)《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2013.9.25。 2.1.3 地方法规、规定 (1)《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7年7月21日; (2)《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2009.6.1; (3)贵州省人民政府 黔府办发[2007]3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贵州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贵州省环境保护局 黔环通【2007】86号“关于落实科学发展关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构建和谐矿山的通知”,2007.7.27; (5)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9.6; (6)黔国土资发【2007】37号《贵州省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 (7)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黔府办【2012】22号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实用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1.4 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10)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令《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14; (11)《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YSJ021-92); (12)《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设计规范》(YSJ021-93); (1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 (1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 2.3.5 行业、地方规划 (1)《国家“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3)《“十二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2011年1月; (4)《贵州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5)《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2005年5月10日; (6)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1994)22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划类规定》的通知”,1994年; (7)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件 铜署办[1994]93号,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划类规定》的通知,1994年12月9日; (8)《松桃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年规划纲要》。 2.1.5 技术参考资料 (1)《贵州省松桃县李家湾锰矿详查报告》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〇三地质大队,2013.4; (2)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铜发改备案[2013]1号铜仁市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3)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矿管函【2013】1987号关于划定贵州省松桃县李家湾锰矿矿区范围的通知; (4)《贵州省松桃县李家湾锰矿开发利用方案(建设规模:60.0万t/a)》贵州创新矿冶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3.6; (5) 《贵州省松桃县李家湾锰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贵州省地矿局一O三地质大队,2013.6; (6)《铜仁市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贵州新发展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3.6; (7)《铜仁市(松桃)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书(代可研)》,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3年11月; (8)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文件,黔国土资储备字 [2013]177号,关于《贵州省松桃县李家湾锰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证明,2013年8月21日; (9)贵州创新矿业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黔创新矿冶审字[2013]1102号关于《铜仁市(松桃)锰系列产品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的评审意见,2013年11月11日; (10)铜仁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铜环标【2013】12号 铜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铜仁市(松桃)锰系列产品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 (11)铜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铜环监报[2013]134号 铜仁市(松桃)锰系列产品深加工及配套项目---李家湾锰矿采矿工程环境现状监测报告,2013年6月。 2.2 评价目的及原则 2.2.1 评价目的 (1)通过对评价区域自然与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以及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充分掌握项目区域环境保护对象及环境质量背景等基本情况,为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2)通过对生产工艺、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清洁生产水平的分析,说明工程投产后对环境的污染贡献及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对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技术的可行性论证;提出有针对性的优化对策措施及总量控制方案;分析各个场地选址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在环境现状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预测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可能对环境产生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使工程项目的有利影响得到合理和充分的利用,使不利影响在采取积极措施后得到减缓或消除。为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设计部门以及环境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科学依据。 (4)通过两次信息公示和问卷调查,以及项目经济损益分析,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提供社会公众意见依据和环境保护资金计划,使项目建设能够达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的环保要求。 (5)从产业政策、区域发展与环境保护规划、场址可行性与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等方面对本工程进行结论性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明确回答工程的环境可行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及建议。 2.2.2 评价原则 (1)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定以及地方环境保护执行的环境标准,以全过程控制的现代环境管理思想和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绿色和谐矿山为目的,紧密结合工程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客观、公正、科学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工业场地的评价以贯彻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为重点,对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矿区范围评价应以地下开采工艺和地表变形为重点,提出对生态破坏的减缓措施和恢复建设方案。 (3)评价本着“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充分论证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体现循环经济的减量、再利用、循环的3R原则。 (4)报告书编写力求条理清晰、论据充分、重点突出、简洁明了,客观反映实际情况,评价结论科学准确,环保对策实用可行、可操作性强。 2.3 评价时段 评价分建设期、营运期二个阶段进行评价。 2.4 评价工作等级 2.4.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为矿山开采项目,矿山不设置燃煤锅炉,矿山采暖采用电能或空气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采用矿石堆场和废石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来确定,由于本矿山工业场地矿石堆场与废石场紧邻,评价按最不利情况考虑,污染面源面积采用矿石堆场与废石场相加的面积,采用导则推荐的screen模式进行预测,TSP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1898mg/m3,最大占标率为0.021%。确定本评价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 2.4.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设计开采范围矿区面积2.4904km2,设计采用地下开采方式,本项目占地面积共计13.3hm2,小于2km2;项目区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属于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本评价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三级评价。 2.4.3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铜仁市环境保护局文件,项目区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地区,项目建成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5dB(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确定本工程噪声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4.4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工程实施后,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剩余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寨朗河。正常排水时地表水评价等级确定依据见表2.4-3。因此,本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三级评价。 表2.4-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依据 判定项目 排水量 判定依据 污水排放量 3069.56m3/d <10000 m3/d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中等 简单、中等、复杂 受纳水体及水质要求 Ⅲ类 Ⅰ~Ⅳ 受纳水体大小 寨朗沟河(小河) 小、中、大 评价等级 三级 三级 2.4.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属于Ⅲ类建设项目,其中井田范围内属于Ⅱ类影响区,地面场地影响范围属于Ⅰ类影响区域。评价按照导则要求,分别进评价等级的判定。判定情况见表2.4-4。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HJ619—2011),当开采不直接影响具有城镇及工业供水或潜在供水意义的含水层时,或评价区不涉及集中供水水源地等地下敏感保护目标时,可适当降一级,因此,根确定本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为三级评价。 表2.4-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表 项目 项目类别 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房屋性能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 地面场地 Ⅰ类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0-7cm/s≤K≤10-4cm/s 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不密切,现有地下水无污染问题 周边无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 场地生产生活废水个场地淋滤水<1000m3/d COD、NH3-N、TP、Mn等 中 不易 不敏感 小 简单 评价级别为三级 井田 项目类别 建设项目供水(或排水、注水)规模 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分级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Ⅱ类 4115m3/d R0=3369m≥1.5km 周边无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 无因为地下水位下降产生的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问题和次生土壤盐渍化问题 中 大 不敏感 弱 评价级别为二级 2.4.6 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划分依据和原则,本项目不涉及有毒危险物品,项目生产营运过程中主要的风险源项为污废水事故排放、废石场溃坝等,确定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5 评价因子 根据环境影响要素的识别结果,结合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污染物排放种类及去向、库区周围区域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确定本次评价因子如表2.5-1。 表2.5-1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要素 评价类别 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影响分析 粉尘 水环境 地表水 现状评价 pH、悬浮物、COD、BOD5、Mn、Fe、高锰酸盐指数、NH3-N、氟化物、硫化物、砷、铅、TP、石油类共12项 影响评价 COD、NH3-N、Mn、Fe、SS、TP、石油类。 地下水 现状评价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NH3-N、F-、硫酸盐、As、铅、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共11项 影响评价 地下水位变化、地下水水质变化、地下水影响半径 声环境 现状评价 等效A声级LAeq(昼间Ld、夜间Ln) 影响评价 等效连续A声级 生态环境 现状评价 野生动植物、植被、土壤、土地利用、自然景观、水土流失等 影响评价 野生动植物、植被、水土流失、土地利用、自然景观等 2.6 评价范围 表2.6-1 评价范围一览表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生态环境 井田范围+扩展范围向外延伸500m=8.01km2 地表水 项目排污口至下游寨朗沟河进入地下伏流至出露地表河流后汇入冷水河下游2km河段,全长约11km 地下水 水质评价为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单元,水位评价为引用影响半径范围,重点评价评价区内井泉。 空气环境 以地面设施为中心,边长5km×5km的区域。重点评价工业场地周边500m范围,废石场周边500m范围;进场公路、运矿公路两侧100m的范围 声环境 工业场地场界外200m、风井场地厂界外200m、进场公路两侧100m的范围 固废 废石场周围500m范围; 风险 污水事故排放评价范围为排污口至寨朗河进入地下暗河处,至出露地表处; 废石场溃坝风险,废石场坝下游500m; 2.7评价标准 根据铜仁市环境保护局 铜环标【2013】12号文,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如下: 2.7.1 环境标准 (1)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4)区域噪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7.2 排放标准 (1)矿井水和生活污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Fe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一级标准; (3)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4)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表2.7-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 标准值(mg/m3) 标准来源 一次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TSP - - 0.3 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 PM10 - - 0.15 0.10 表2.7-2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标准值〔dB(A)〕 标准来源 昼间 夜间 2 60 5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表2.7-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 标准名称及代号 pH SS COD BOD5 NH3-N TP 锰 石油类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 6~9 70 100 20 15 0.5 2.0 5 表2.7-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标准名称及代号 项目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颗粒物 120 1.0 表2.7-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 标准值 标准来源 限值 单位 pH 6~9 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COD ≤20 Mg/L BOD5 ≤4 TP ≤0.2 NH3-N ≤1.0 Mg/L SS —— As ≤0.05 氟化物 ≤1.0 石油类 ≤0.05 高锰酸盐指数 ≤6 硫化物 ≤0.2 铅 ≤0.05 pH 6.5~8.5 无量纲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 高锰酸盐指数 ≤3.0 Mg/L NH3-N ≤0.2 As ≤0.05 氟化物 ≤1.0 硫酸盐 ≤250 溶解性固体 ≤1000 总硬度 ≤450 细菌总数 ≤100 个/L 总大肠菌群 ≤3.0 个/L 铅 ≤0.05 Mg/L 表2.7-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及代号 取值时间 等效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 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 表2.7-7 施工期场界噪声限值标准 单位:dB(A) 标准名称及代号 限值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昼间 70 夜间 55 2.8 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 2.8.1评价内容 本项目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见表2.8-1。 表2.8-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一览表 序号 评价项目 主要评价内容 1 工程分析 对本工程的工艺流程、排污环节分析、水平衡分析、工程污染源、污染物及达标可行性情况分析 2 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井田范围内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调查,评价范围内工业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 施工期环境影响 定性分析工程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综合整治措施 定性分析地下采矿引起的地表形态变化影响,分析预测地表变形对井田范围内地表植被、地表水、地下水、公路、村庄等基础设施的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分析,根据影响程度提出生态综合整治措施。 5 环境污染影响评价与污染防治措施 定量预测及评价项目生产营运期排污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分析废石堆放淋溶液对周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根据各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及环境功能区划提出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提出建设期、运行期的环境管理要求。提出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包括监测机构与基本设备配置、环境监测计划内容。附竣工环保验收一览表。 7 选址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以现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为依据,分析项目与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的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符合性进行符合性分析。全面考虑建设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从环境质量、土地利用、区域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方面对矿井地面各场地的选址环境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给出明确的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8 清洁生产分析 提出矿井水综合利用方案。分析清洁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9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根据当地环保部门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提出COD、氨氮放总量控制方案; 10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包括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项目环境代价等主要环境经济指标计算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综合分析; 11 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的重点为污废水事故排放对寨朗河及下游规水体的影响,以及废石场垮坝风险评价; 12 公众参与 通过张贴公示、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受影响群体对项目建设在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提出的反对性意见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处理; 2.8.2评价重点 本项目为资源开发项目,本次评价的重点是矿井水综合利用途径分析、矿山污废水事故排放对寨朗河的风险评价以及矿山地下开采对矿区水文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价;工程分析、矿井地下采矿产生的地表变形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废石场溃坝产生的风险影响,污染防治措施。 2.9 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名称、基本情况与项目的关系见表2.9-1和图2.9-1。 表2.9-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和距离 原因 达到的标准或要求 一 生态环境 1 井田及周围500m范围内居民点 受地下采矿的影响,地面建构筑物可能遭到破坏 采取预留保护矿柱或根据损坏程度进行搬迁或维修 乌罗镇集镇(180户692人) 位于矿界外,井田北界外300-800m 庙湾(9户38人) 位于矿界西南侧,矿界内外均有分布 罗家湾(43户194人) 位于矿界内中部,距离工业场地西北侧200m 李家湾(26户126人) 位于矿界内东侧,距离工业场地东侧50m 杨家寨(34户129人) 位于矿界外东侧,距离矿界100m 高枧(66户96人) 位于矿界东北侧附近,矿井内外均有分布 川岩(10户33人) 2 评价区内的耕地和林地植被、野生动植物、水土保持设施 评价区范围 受地下采矿的影响,水田可能漏水,耕地、林地可能滑坡、裂缝 根据影响程度,采取保护措施 3 寨朗沟水库 (水库总库容224万m3,兴利库容158万m3,死库容12万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的小(一)型水库,设计灌溉面积5050亩,有效灌溉面积4500亩,保证灌溉面积4040亩,防洪保护面积10800亩。) 位于井田的东南部,井田内的长度有500m 受采矿的影响,水体可能漏失 当门河 位于矿井内西侧,由西南向东北径流,位于井田内河流段长度为2km 4 乌罗镇中学(1439个学生,89个老师) 位于矿井外,北侧200m 地表变形影响 乌罗镇小学(886个学生,66个老师) 位于矿井外,东侧300m 5 松印县道 位于井田外,矿区西侧,距离矿区边界最近170m,评价范围内的场地2387m 6 寨朗沟水库农灌水渠 从矿区中部穿过,位于矿区内的长度约1690m,评价范围内的长度约1238m 7 罗家湾村寨(43户194人) 位于废石场坝下200m,中间以后山体阻隔 可能受废石垮坝的影响 根据影响预测,采取具体措施 二 地表水 1 寨朗河 工业场地东侧900m,由南向北径流,矿山的直接受纳水体 受到污水排放的影响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2 冷水溪河 寨朗河下游,距离排污口8807m 可能受到污水排放的影响 三 地下水 1 评价范围内泉点(34个泉点,服务功能及出露地层详见表2.8-2) 评价范围内 受采动影响,导致地下水漏失,废石场下游的泉点可能受到污染影响 防止疏干、防止污染 2 矿区所在水文地质单元的含水层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报告/总结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