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XX公司 余热发电项目招标文件
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5000t/d熟料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
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 标 文 件
设单位: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
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5000t/d熟料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 标 邀 请 函
(单位名称)
1、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设计5000t/d水泥熟料,年产220万吨/年水泥生产线正在建设,现就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诚邀贵单位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一条设计生产能力5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可研报告、基本设计、项目概算书、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与供应、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非标设备制造安装、岗位培训、系统调试、试运行、达标等内容。本招标不含土建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要求:
2009年 12月1日----2010年8月1日,总计 243天,其中土建施工交安时间在投标方提交施工图纸后的120天内。
4、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100%合格。
5、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15条以上5000吨/日生产线余热发电总承包业绩的企事业单位(标书中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社会信誉高,工期质量有可靠保证,服务良好。
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与竟标的施工企业,领购招标文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发标时间及地点
发标时间:2009年11月 9日8:30--2009年11月9日下午5:00整;
发标地点:重庆市万盛区南桐镇,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指挥部。贵单位接到本邀请函后,如计划投标,请以传真方式将E-mail地址传真至:023-48344731,我单位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单位投标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4000元。
7、投标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日上午9:00整
开 标 时 间:2009年12月1日上午9:30整
开 标 地 点:XXXX矿业集团会议室。
8、投标保证金额及招标服务费
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交投标保证金40万元。投标活动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并签署施工承包合同后,未中标单位7天内无息全额退还。参与投标方应承担标书购买费用4000元/份,中标方承担招标部分服务费。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电汇缴至: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招标单位: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XXXXX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重庆市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九月二十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总说明
1.1 工程的综合说明
1.1.1工程名称: 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工程(与项目核准文件为准)
1.1.2建设单位: 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1.3建设地点: 重庆市万盛区南桐镇
1.1.4水泥生产线设计单位: 成都建材工业设计研究院
1.1.5 监理单位:安徽中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6招标内容: 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
1.2 企业及项目概况
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系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集团控股子公司—南桐矿业集团所属非煤产业公司,以生产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为主导产品。为了实现能源的循环利用,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提高综合经济效益,该公司决定在建设5000t/d水泥窑生产线的基础上同时配套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装机容量为≥9.0MW(暂定)。
1.3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装机容量≥9.0MW(暂定)的5000t/d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工程内容:
①工程设计服务(可研报告、基本设计、项目概算书、施工图设计);
②设备及材料采购;
③机电设备安装、非标制作安装;
④岗位人员培训;
⑤水泥窑系统标定
⑥系统调试达标、并网运行;
招标范围不包括余热发电系统的土建工程施工。
1.4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已落实,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投标人条件
凡收到招标人邀请,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总承包能力和15条以上5000吨/日生产线余热发电总承包业绩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组成
2.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4条发出的补充通知或资料、答疑文件等。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技术条件
第三章 合同条件
第四章 投标格式
图纸(厂区总平面图)
2.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者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自负。
2.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与招标文件实际要求产生差异,除由招标人予以解答或说明并出具书面通知外,其产生不利于投标的影响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不予以解释或说明并由此做出的推断和结论概不负责。
3 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以传真形式送达每一个获得招标文件的合格投标人。
提交答疑文件的时间:2009年 11月28日下午4:00整截止。
答疑回复时间:2009年 11月 30日下午4:00前。
传 真:
4 招标文件的修改
4、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都有可能会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书面通知)修改招标文件。
4、2 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4、3 为使投标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有权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通知各个投标人。
4、4 勘查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勘察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负。
4、5 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5投标文件的编制
5.1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2 投标文件的组成;
5.2.1投标商务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开标一览表;
③投标分项报价表;
④商务条款偏离表;
⑤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质量保证体系ISO9000认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产品鉴定证书.质检报告(复印件)
行业管理签证(复印件)
投标人的设计、安装、建筑、工程总包资质等级证书;
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产品获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5.2.2投标技术文件;
①基本设计方案,包括:
a. 技术方案说明(注:应含有热力计算过程);
b. 附图;
汽水平衡图
水平衡图
热力系统图
车间平、剖面布置图
② 技术规格偏离表;
③ 安装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④ 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⑤投标书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5.2.3投标保证金
5.3投标商务文件和投标技术文件应分别装订。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以同样的格式扩展。在所规定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表格和内容,以利于充分、详细、全面、准确的反映和说明其能力。
5.4投标保证金
5.4.1投标保证金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单位需招标人提交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投标方派专人送招标单位换取收据。
5.4.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方式:
银行汇票及电汇(重庆市以外投标企业)、银行支票(重庆市本地企业)。
投标保证金递交单位:X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帐 号:
5.4.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
5.4.4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退还(无息)。
5.4.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60日内退还(无息)。
5.4.6 投标人资格特别要求:
(1)近3年设计、安装、建筑、总承包的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情况一览
(2)企业资信证明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2008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银行评定的2008年度企业资信等级证明或银行为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6 投标报价
6.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6.2 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人要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格式之三“投标报价单”表式,明确标出本招标范围内各项工作内容的报价等,并标明总价,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6.3 投标报价应包括承担相应项目总承包内容所包含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6.3.1工程设计费用包括:可研报告、基本设计、项目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含土建、工艺、电气、给排水等设计项目)、联动试车、 整套启动调试及竣工验收、余热电站建设所需的其它设计。
6.3.2余热发电系统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所有费用包括:
(1)设备及材料购置费;
(2)设备及材料运输费;
(3)设备及材料保险费;
(4)设备监造费;
(5)其他费用。
6.3.3余热发电系统机电设备及材料安装施工费用,包括:
(1)设备与材料二次搬运;
(2)夜间施工
(3)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4)脚手架;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6)临时设施;
(7)施工组装平台,
(8)设备管道施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
(9)锅炉、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管道充气保护;
(10)安装工程质量检测;
(11)安装现场的清理费;
(12)安装废料的清运;
(13)安装所需的专用工具费、胎具制作费;
(14)各种建设管理规费
(15)施工水电费。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水费:2元/吨,电费0.60元/KWh。
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设表计量,从总包单位应得款中抵扣。
(16)对土建施工单位在土建施工中的设备预埋孔、基础预埋件、预留件、检修吊勾、电气自动化管线的预留、预埋件等进行复核、验收及处理;
(17)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殊设备安装报批、监测、检验等全部手续和费用。
6.3.4余热发电系统培训、调试、并网试运行、系统达标费用,包括:
(1)培训建设单位操作人员费;
(2)余热发电系统无负荷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分部试运,带负荷联动试车,水泥窑系统热工标定、余热发电系统并网试运行车直至系统达标的费用;
(3)系统达标后3个月的保驾护航、1年的保修等费用。
6.3.5完成上述工作内容需承担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6.4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价中,并说明标准、单价等。
6.5 本同总价为固定合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做调整。合同实施期间内包含的所有风险,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
6.6 本总包合同总价不包括:
(1)余热发电系统土建工程费用;
(2)余热发电系统并网有关设备等费用(由当地电力部门与业主协议确定);
(3)其它不应包括得费用(投标单位应准确说明并列有明细,否则,将视为已包含在总保报价中)。
7 投标有效期
7.1 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有效期的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
7.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后,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说明,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有效期内的招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并适用于本须知规定。在延长期本须知第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有效。
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8.1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递交1式5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与副本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分别加注“正本”或“副本”的标记。当正本与副本出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8.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8.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去处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9.2 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项目名称,并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
9.3 如果内外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的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
1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0.1投标商务文件和投标技术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包封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编号、工程名称,并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人在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前送达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招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1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有关营业执照,设计资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质量、环境、职业安全认证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证件、证明材料,5000t/d水泥窑余热发电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以便招标人检查登记。
12、 投标截止时间
12.1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12月1日上午9:00整。
投标地点: XXXXXXX矿业集团会议室。
12.2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
12.3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及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投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日期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
12.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其投标人。
1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能更改其投标文件。
12.5.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内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开标
13、开标
开标时间:2009年12月1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XXXXXXXX集团会议室。
13.1 招标单位将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址,对所有收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当众开封。开标时投标单位应委派代表(授权委托人)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
13.2 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主持。对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规定验证,对投标文件的包封、签署等进行检查,确定其按本须知规定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13.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3.3.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和密封;
13.3.2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3.3.3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3.6 由招标单位当众宣读核查结果,并宣布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并由唱标人宣读有效投标书的报价、工期、质量目标、优惠条件、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13.7 公开开标后,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3.8 投标文件的初审
13.8.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保证金或保函。
13.8.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存在明显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
13.8.3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书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3.9 投标文件的澄清
13.9.1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文件中含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方必须按招标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人员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3.9.2 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做出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由授权委托人签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内容。
13.9.3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报价及实质内容。
六、评标
14、评标
14.1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本次评标委员会、建设单位技术委员会有关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4.2 评标委员会
14.2.1 评标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组成成员为单数。
14.3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5、评标
15.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需求方,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15.2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不限于)因素:
15.3 设计方案先进性、合理性
15.3.1 设备配置与采购
⑴设备配置
⑵设备招标采购供货安排
⑶施工设备器具配置
15.3.2 施工组织设计
⑴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和可行性
⑵施工技术方案
⑶主要(特殊)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15.3.3 质量、性能保证措施
⑴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⑵设备材料保证措施
⑶采用先进工艺
⑷性能保证
15.3.4 工期保证措施
⑴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工程进度计划
⑵工期保证措施
⑶劳动力、材料供应计划
15.3.5 安全文明措施
⑴安全生产措施
⑵文明施工措施
15.3.6 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管理班子
⑴同规模(或以上)工程总承包业绩
⑵同规模(或以上)优质工程
⑶优秀项目经理
⑷组织机构及专业人员设置
15.3.7工程总包报价、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
15.3.8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15.3.9 经营信誉
注:施工技术方案:包括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进度计划;设备招标采购及监造、设备分交、现场制作的实施方案等。
15.3.10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按15.2评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定法,综合评定排序最前的投标人中标。
(3)有执行合同能力。
16 评标过程保密
16.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16.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授予合同
17、最终审查
17.1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中标人。
17.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及装备、工期质量、投标人资格、信誉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做出进一步的考察。
17.3审查的方式:对中标方进行询问或现场考察。
18 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利
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方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19 招标方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
尽管按照评标办法规定,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建设单位合法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动不说明原因。
20 中标通知书
20.1 确定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其投标书已被接受。该通知书中将给出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中标标价和有关签署合同的日期、地点。中标通知书由招标单位与建设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赋予的权利联合签发。
20.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0.3 招标单位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单位,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21 合同的签署
21.1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协商并签署承包合同。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署承包合同后,将在7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1.2 中标方拒绝签署合同,则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第二章 招标技术条件及要求
一、工程工艺技术及建设规模
1.1熟料工艺方案: 5000~5500t/d新型干法生产线;
1.2 余热发电工艺:本项目采用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
1.3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9MW。
二、建设条件
2.1废热资源参数及工艺装备条件
参数
项目
内容
参数值
备 注
设计产量(t/d)
5000t/d
余热发电设计按5500t/d
窑尾废气参数
窑尾废气量Nm3/H
319396
窑尾废气温度℃
320
窑尾废气负压mmH2O
-500~-550
窑尾锅炉出口温度℃
220
窑尾废气含尘浓度g/Nm3
70~80
窑头废气参数
窑头废气量Nm3/H
180000
窑头废气温度℃
~360℃
窑头废气含尘浓度g/Nm3
30
生料烘干
生料烘干所需废气量Nm3/H
319396
在窑尾取热风
生料烘干所需最低温度℃
~238℃
余热发电设计按~200℃
煤磨烘干
煤磨烘干所需废气量Nm3/H
29500
在冷却机取热风
煤磨烘干所需温度℃
200~350℃
系统及物料性质
预热器级数
5级
成都院设备
增湿塔在高温风机
后
煤磨热风取自(窑头、窑尾)
窑头
原料磨形式
立式磨
原料磨平均入磨水份
<4%
煤磨形式
风扫烘干球磨
煤磨平均入磨水份
≤10.0%
2.2建设场地
本余热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万盛区南桐特种水泥有限公司5000t/d熟料生产线建设厂区内,利用生产线厂区内预留场地,同步建设余热锅妒、纯低温发电站及辅助设施。
厂址地处重庆市万盛区南桐镇长槽社、卢湾社和石桥社交界处,紧邻万(万盛)青(青年镇)公路,距万盛区中心约9公里,据重庆市主城区80公里,中心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06º52´,北纬28º52´,交通比较便利。
本项目建设场地比较狭窄,总面积约230亩,建设场地呈不同标高阶梯状,石灰石破碎和石灰石均化堆棚地面标高为340m,原料配料、原料粉磨、烧成系统,煤粉制备,熟料储存地面标高为320m,原煤及辅料均化、水泥配料及粉磨、水泥储存与包装,成品库地面标高为313m,各建(构)筑物之间距离较近。
详见厂区总平面图。
根据成都建材工业设计院5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配套余热发电工程平面总图布置,余热发电系统各子项工程布置如下:
(1)窑尾、窑头余热锅炉布置于320m平面;
(2)汽轮发电机房、化学水处理布置于313m平面;
(3)循环水池及泵房布置于313m平面;
详见厂区总平面图。
2.3工程地质
本项目建设厂区内工程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建设场地下是南桐煤矿采煤区,采后场地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沉降变形。建筑及设备基础需要采取一定措施处理,这一设计内容建设方已托其它设计院(唐山煤炭科学研究院)进行抗变形设计。
2.3.1标高320m平面地质状况
(1)窑尾余热锅炉厂房位置地质条件
地质描述:石灰岩:灰色,微晶~泥晶结构,主要为碳酸盐类,薄~中厚层状,结构致密,层间裂隙,节理较发育,方解石脉填充,岩芯较完整,程块状、短柱状、柱状、长柱状,最大节长为0.5m。钻孔深度10.20m,未见地下水。·
基础持力层为中等风化灰色石灰岩,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8.00Mpa。地质报告建议基础形式为条基和独立基础。
(2)窑头余热锅炉厂房地质条件
硬质石灰岩地质条件,灰色,微晶~泥晶结构,主要为碳酸盐类,薄~中厚层状,结构致密,层间裂隙,节理较发育,方解石脉填充,岩芯较完整,程块状、短柱状、柱状、长柱状,最大节长为0.42m。钻孔深度7.2m,未见地下水。
(3)汽轮发电机房及化学水处理地质条件
地质描述:地质条件为三层,自上到下,第一层为回填土,最近场平回填而成结构松散,粘土和碎石回填,厚度3-4m。第二层为素填土,新近回填而成,粘土和碎石,结构松散,厚度2.5~4.5m。第三层为石灰岩,灰色,微晶~泥晶结构,主要为碳酸盐类,薄~中厚层状,结构致密,层间裂隙,节理较发育,方解石脉填充,岩芯较完整,程块状、短柱状、柱状、长柱状,最大节长为0.42m。钻孔深度7.2m,未见地下水。
基础持力层为中等风化灰色石灰岩,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8.00Mpa。
(4)循环水池及泵房为地质条件为地表回填土层,回填土层厚度为3.0m, 回填土下为石灰石坚硬基岩。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8.00Mpa。
中标单位中标后根据业主方提供的地质报告进行土建工程施工设计。
2.4 水文地质情况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建设场地地表水不发育,主要充水源为大气降雨,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岩溶裂隙水。地下水水位埋藏深度较大,地表下6m左右见水。厂区水文条件简单。
2.5供电
2.5.1电源
5000t/d生产线建设llOkV/10.5kV总降压变电站一座,配置31500 kvA主变压器一台,采用户内式布置。主变10.5kV侧为5000t/d生产线系统供电。主变10.5kV侧系统采用放射式供电,且为单母线接线方式,已为余热发电预留并网接口。110kv电源引自距公司110km的上级变电站。
2.5.2电压等级
供电电压: 110kV
中压配电电压: 10.5kV
低压配电电压: 0.4/0.23kV
高压电机电压: 10kV
低压电机电压: 380V
照明电压: 380V/220V
控制电压: 220V
操作电压: 220V
2.5.3用电负荷和电耗
5000t/d熟料生产线
总装机容量: 37512kW
计算负荷: 29840kW
年用电量: 14352×104KWh
2.6 供水
水源由自有井和外来供水管道供给,总供水能力3000t/d,水质分析见下表。5000t/d水泥线总消耗水量2500t/d。
水质分析资料
序号
名称
数值
单位
备注
1
在建供水系统供水能力
2500~3500
t/d
2
工厂目前总消耗水量
t/d
3
水质分析资料
PH值
7.68
无量纲
浊度
1
NTU
Ca2+
Fe3+
0.06
ρ/mm.L-1
CL-
50.98
ρ/mm.L-1
Si4+
248.12
mg/l
碱度
总硬度
650
mg/l
总含盐量
电导率
760
μS/cm
2.7气象条件
建设场地气象条件如下:
年平均气温: 17.3℃
极端最高温度: 42℃
极端最低温度: -3.6℃
年平均降雨量: 1159.0mm
年平均降水天数: 174.3天
年最长连续降水天数: 11天
年平均相对湿度: 80%
2.8地震烈度
根据GBl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公司地处重庆市万盛区,厂址区域的地震烈度为6度,地震加速度0.05g。
三、项目主要技术保证指标
本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3.1 额定发电功率: ≥9MW;
3.2 机组运转率: 不低于水泥窑年运转率的95%;
3.3吨熟料发电量; ~38kwh/t 熟料(由投标人设计计算)
四、工程建设范围与内容
4.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包括:
5000t/d熟料线余热发电系统设计、热工参数标定;
电站总平面布置;
窑头冷却机废气沉降装置;
窑头冷却机废气余热锅炉(AQC炉);
窑尾预热器废气余热锅炉(SP/PH炉);
锅炉给水处理系统;
汽轮机及发电机系统;
电站循环冷却水系统;
站用电系统;
电站自动控制系统;
电站室外汽水系统;
电站室外给、排水管网及相关配套系统等。
五、水泥窑烧成系统的标定
5.水泥窑烧成系统标定
5.1 系统标定时间:余热发电系统投入试运行后开始。
5.2 系统标定主要参数:
5.2.1预热器系统:C1出口废气温度、压力、流量、飞灰量等;
5.2.2冷却机系统:二次风、煤烘干风等的风量、风压、风温;熟料量、温度等;
5.2.3回转窑系统:熟料温度、出口废气温度、飞灰量、风压等;
5.2.4其它必要的参数标定。
六、工程设计的内容和原则
6.1项目设计内容
项目设计内容为上述建设内容的建筑、结构、工艺、设备、电气、自动化、通讯、给排水、暖通的施工设计及工程经济和工程概算的编制。
6.2 项目设计原则
6.2.1、应严格遵循“充分利用新型干法旋窑废气余热”的原则;
6.2.2、不能对水泥烧成系统操作和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6.2.3、不得增加熟料的热耗、电耗、料耗等;
6.2.4、不影响对原料和燃料进行烘干的热源;
6.2.5、不改变水泥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
6.2.6、施工期间不能严重影响水泥正常生产,尽力减少停产时间;
6.2.7、发电配电系统不得对原电网系统产生冲击;
6.2.8、发电配电站配电电压为10.5kv,设后台监控,应预留与总降的信号接口(开关和运行参数);
6.2.9、解决好水泥窑生产波动对低温余热发电产生的技术难点;
6.2.10、解决好关键部件耐磨、耐压等问题,保证使用寿命指标;
6.2.11、当发电系统关闭时,应保证可靠密封、分断取热与回风管道热源;
6.2.12、节省建设投资,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七、项目设计要求
7.1 装机方案
本余热发电装机方案按照5500t/d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考虑,配套≥9MW低温余热发电系统,装机方案按布置一台AQC炉和一台SP(PH)炉,汽轮发电机按照一台机组考虑。
7.2 热力系统
7.2.1 热力系统由余热锅炉和汽轮机汽水系统组成。
7.2.2余热锅炉
(1)余热锅炉采用高效AQC窑头余热锅炉和一台SP(PH)窑尾余热锅炉一台,AQC锅炉前应考虑设置烟气沉降装置,余热炉烟气沉降装置及余热炉入口烟气管道要有足够的防磨及有效的密封措施。
(2)余热锅炉要设立旁通烟气管道,便于机组从水泥窑生产系统内各种解列出来。
(3)余热锅炉沉降下来的积灰均要回收到水泥生产中。
(4)在余热锅炉热源参数正常的情况下,余热锅炉的蒸发量必须能够满足发电机组连续安全高负荷运行的需要。
7.2.3 汽轮发电机
(1)汽轮机采用补气式凝气汽轮机系统,规格型号、装机功率、发电功率投标人设计确定。
(2)汽轮发电机组应能在下列条件下(额定工况即保证工况)安全连续运行,发电机输出端送出额定功率时,其热耗应不高于保证值。
A、额定的主蒸汽参数;
B、发电机110%额定功率,功率因数0.80下安全运行。
7.2.4 给水
给水系统应配备备用水泵(参数自行设计),并设有水量调节装置,满足锅炉运行需要。
7.2.5 凝结水
凝结水采用单元制系统,凝结水泵至少配备两台,其中一台备用, 运行中投入联锁状态互为备用,凝结水泵应设置再循环管, 再循环管上装有电动调节阀,调节水量。
7.2.6抽真空系统
凝汽器抽真空系统采用射水抽汽器, 应配备备用抽气器。射水箱要采用钢板焊接的方式布置于凝汽器附近,射水箱溢流管要单独设置一套直通循环水池的回水管。凝汽器应设置可靠的胶球清洗装置。
7.2.7锅炉排污系统
每台锅炉设一套定期和连续排污扩容器。
7.3 冷却水系统
7.3.1冷却水采用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采用机力冷却塔进行冷却,采用钢混结构。站内凝汽器与辅助设备采用统一的循环系统,凝汽器循环水出入口与主循环泵出入口阀门应采用电动控制。
7.3.2转动设备冷却水、循环水补水采用工业水与厂区内原有工业水系统连接。
7.4 化学水处理系统
7.4.1化学水系统应采用能最经济、有效、运行可靠且能满足机组使用要求的水处理系统(建议采用除盐水,一级反渗透+混床+氨工艺)。为便于进行锅炉水质管理;化学水处理一次建成,化水车间布置在主厂房附近便于管理。
7.4.2化学水处理系统出力不低于2×5t/h,满足发电工程在最不利工况(冬季采暖与汽机冲转)条件下的需要。除盐水箱的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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