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农村信用社集中授权管理办法模版.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3079220 上传时间:2024-06-15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52.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信用社集中授权管理办法模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农村信用社集中授权管理办法模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农村信用社集中授权管理办法模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农村信用社集中授权管理办法模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农村信用社集中授权管理办法模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xx农村信用社集中授权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集中授权管理,提高业务授权效率和质量,防范柜面操作风险,确保业务安全运行,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及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xx农村信用社系统(含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所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营业网点)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业务,是指营业网点柜员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超过柜员业务经办权限应由其他有权授权人员负责审核、审批后办理的各类业务。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集中授权,是指网点前台柜员发起待授权交易,通过“xx农村信用社集中授权系统”( 简称SCCA系统),

2、以影像传输方式,将业务交易信息、原始凭证、查证材料、监控视频等影像信息同步传输至法人机构集中授权中心(以下简称“授权中心”),由授权人员在授权中心固定的授权终端上审核传输的交易画面、凭证影像和监控视频,对交易实施授权的业务处理模式。集中授权包括前台柜员现场审核和授权中心的授权人员远程审核等环节。第五条 集中授权业务范围。营业网点通过SC6000综合业务系统办理的授权业务,实行集中授权和本地授权相结合,按照业务风险程度确定。必须实行集中授权的业务由省联社统一对系统作参数配置。对原则上实行集中授权的业务,法人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和风险控制能力,经法人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可采取本地授权,并报

3、市州办事处汇聚中心管理员作系统参数配置。对本地授权业务加强条线检查和稽核检查力度。授权业务包括交易授权和额度授权。(一)必须实行集中授权的业务1.三级以上的授权业务;2.特殊类业务(如挂失、冻结、解冻、强制扣划、修改信息、冲正、冲销等);3.现金取款类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转账类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汇兑类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4.无折、无卡存款5万元(含)以上的;5.开户类业务,销户类本息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6.出纳类业务(如现金调入、调出);7.代理业务类批量业务;8.内部账类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9.前台管理类(除凭证的作废、强制付出不含售出); 10.贷款类、股金类、农信银

4、业务;11.其他需要实行集中授权的业务。(二)原则上实行集中授权的业务。如:现金存款类;无折、卡存现5万元以下的;查询类业务;卡解锁、换折、补换卡;贷款类(凭证重打)等。(三)因业务发展新增业务须按业务的风险程度来确定实行集中授权或本地授权。第六条 集中授权业务操作原则(一)谨慎性。授权人员应认真审核待授权业务的相关信息,确保待授权业务交易的真实、完整、合规,有效控制柜面业务风险。(二)及时性。授权人员对营业网点发起的待授权业务,须在第一时间进行授权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和无理由拒绝受理,确保前台柜面业务正常办理。(三)独立性。授权人员独立行使工作职责,不受任何单位及个人的干预和影响。第七条 法人

5、机构应成立集中授权领导小组,负责辖内实施集中授权的组织、培训、运行、审查、审批及监督等工作。第八条 法人机构开展集中授权业务应遵循本办法,并制定实施细则上报市州办事处(联社)备案。第二章 业务管理第一节 基本规定第九条 根据事中控制与授权风险防范的要求,授权中心处理的交易授权和额度授权应按照“先审后授”方式进行。行政审批流程由法人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第十条 授权人员采用指纹认证方式登录集中授权系统办理授权业务,因指纹脱落或指纹仪敏感度降低等特殊原因,确需采用密码认证方式的,授权人员须提出申请并经法人机构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采用。第十一条 法人机构应设立集中授权中心,授权人员必须按照授权业务

6、量进行合理配备,按在岗人员日均不超过300笔授权业务标准配足授权人员。授权中心负责人可专职或兼任,授权人员不得兼职。第十二条 授权人员在集中授权系统中设置的用户代码和名称与SC6000综合业务系统保持一致,柜员号归属在一个部门(财务部或其他部门)管理,身份设置为纯主管柜员,授权级别由法人机构设置,授权人员不得办理SC6000综合业务系统业务交易。第十三条 授权中心每日午间、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授权人员不得少于2人,上班时间与营业机构工作时间保持一致。第十四条 营业网点授权业务要求交易真实、要素齐全、资料完整、传输清晰;授权中心对集中授权业务操作规程规定上传的交易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授权及时,严防授

7、权风险的发生。 第十五条 授权中心无法处理的特殊情况下的授权业务,营业网点可通过电话请示授权中心负责人,并按照法人机构确定的审批流程经授权中心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通知营业网点采用本地授权方式处理。采用本地授权的营业网点须在相关业务交易凭证上注明本地授权的原因,凭行政审批手续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登记簿。集中授权应急处理过程中,各种报告、批复或指令均应有书面记载备查。特殊情况是指:(一)SCCA系统发生故障,导致营业网点前台交易无法发送到授权中心;(二)摄像仪无法采集相关影像资料,待授权业务的原始凭证和证明材料无法通过影像方式传送; (三)其他需要采取本地授权的特殊情况。第十六条 图像采集要求(一)摄像

8、仪的使用。最低孔洞处,主要用于身份证、借记卡及相当大小资料的拍摄;中间孔洞处,主要用于存取款凭条、存折、存单、进账单、汇兑凭证及相关大小资料的拍摄;最高孔洞处,主要用于身份核查打印件、客户信用报告、贷款合同、抵押品过户手续、开户申请书及相关大小资料的拍摄。(二)图像采集需单张拍摄,保证图像清晰、周正、内容完整,同一资料需正、反面采集图像的,仍应单张拍摄。(三)获取外部环境图像时,应向客户履行告知义务,摄像头对准客户头部位置,保证获取对象的图像准确、清晰可辨。第十七条 SCCA系统产生的电子记录,各市州办事处(联社)应严格参照电子档案管理标准进行妥善保管;对授权业务的查证资料、书面报告、审批记录

9、和相关登记簿等资料,营业网点和授权中心应严格按照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第十八条 实行集中授权的法人机构须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配套规章制度,建立符合集中授权系统运行要求的岗位责任制。第十九条 实行集中授权的法人机构,实施方案经市州办事处(联社)组织实地验收合格并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方案包括:制度建立、授权中心设立、人员配备、设备购置等方面。第二节 人员管理第二十条 授权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不良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过去三年年度岗位考核均为“称职”(含)以上。(二)熟练掌握SC6000综合业务系统

10、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熟悉相关金融业务知识(包括支付结算、信贷、账户、大额资金汇划和反洗钱管理等规定)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风险防范和风险识别能力。(三)参加市级及上级部门组织的集中授权系统智能化终端操作和授权业务操作知识培训,并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具备操作技能和与授权业务相应的能力。第三节 机构设置与职能第二十一条 省联社部门职责(一)财务会计部门负责集中授权业务方案的规划与设计,制定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做好组织培训及上线运行等工作。(二)计算机中心提供集中授权系统的技术支撑,处理系统运行中的各种技术问题,指导和推广集中授权系统的运用,配合财务会计部门做好业务培训及

11、上线的规划等工作。第二十二条 市州办事处(联社)部门职责(一)业务科负责对各县级法人机构集中授权实施方案进行验收和核准,组织对辖内操作人员的培训、检查和指导,及时处理和上报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汇聚中心负责对集中授权系统的开通、应用支持、技术维护和指导,做好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等工作。第二十三条 法人机构部门职责(一)集中授权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辖内营业网点集中授权业务的规划和推广,科学合理配置授权机构和人员,制定实施细则、应急方案和配套的制度办法,对报告的异常授权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严防操作风险的发生。(二)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部门)是授权中心直接管辖部门,牵头组织集中授权工作的实施,开展集中

12、授权系统的推广应用、业务培训及指导等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授权中心组织对营业网点柜员授权业务的操作培训,指导、审核和监督授权业务的规范操作;对辖内集中授权的网点参数、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在实施中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集中授权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完成辖内机构的授权业务;及时向上级机构反馈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出系统应用合理化的建议。(四)科技部门是集中授权系统管理的支持部门,负责集中授权系统应用管理及参数设置,做好终端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工作,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和组织实施技术应急方案,确保业务处理的连续性,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五)稽核部门对集中授权业务进行序时稽

13、核,对集中授权业务内部控制风险和系统应用进行评估及后续跟踪,查处授权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配合搞好对授权人员履职稽核等工作。(六)人事、保卫等其他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授权业务的开展,各司其责,按要求配备人员,组织对授权人员职业道德的培训和岗位轮换,科学合理地对本机构授权人员的劳动量、承担的风险以及履职情况进行计量考核;对辖内营业网点和授权中心的视频监控进行日常维护、刻录,妥善保管授权中心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做好对辖内涉及信贷、中间业务等集中授权业务的检查、指导和培训等工作。(七)营业网点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相关要求,认真做好集中授权系统的应用工作,协助科技信息部做好系统终端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日常维护工

14、作,负责开展本网点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检查,确保待授权业务的真实、合规和完整。第四节 岗位设置与职责第二十四条 授权中心负责人岗位职责(一)制定完善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建立问题和事故记录、处理和汇报制度,确保系统规范管理、高效运行。(二)合理调配授权中心人员劳动组合及日常管理。对本中心及网点柜员授权业务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内控管理,确保授权业务正常开展。(三)按日汇总分析授权交易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异常情况要深入剖析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及案件线索的,应立即向法人机构集中授权领导小组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按月检查授权中心办理授权业务笔数、类型、额度等

15、基本情况。认真分析集中授权对防范风险、提升效率和业务经营的利弊,向上级提出合理化的工作建议。(五)对辖内集中授权的网点参数、人员信息进行变更管理。保管和使用授权中心业务用章、档案资料、机具设备等重要物品,登记相关业务登记簿。(六)加强对授权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其他管理工作。第二十五条 授权人员岗位职责(一)根据柜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行业管理和授权权限规定,独立审核、独立判断、独立行使柜面业务的授权职责。在授权范围内,对柜面的待授权业务进行审核和授权。(二)根据上传的会计票据等影像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在确认该笔业务符合审核要求且无风险的情况下进行授权处理。 (三)拒绝受理柜面人员违反规章制

16、度和操作规程、业务处理不规范、业务资料不全等待授权业务,同时以电话或文字说明等方式及时告知营业网点柜面人员拒绝理由。(四)超过规定授权范围的授权交易,及时填写授权登记簿和行政审批资料交授权中心负责人审核。授权登记簿和行政审批资料归档并专夹保管。(五)定期将出现“仿真插件出错、网络中断、授权中、其他”四种授权失败的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交上级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六)日终查询是否存在待授权的业务等情况,确保授权业务无遗漏。(七)需要核实现场情况的业务交易,通过上级监控中心调阅视频画面进行业务确认。对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及案件线索的,应立即向授权中心负责人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八)负责资料的打印、整理

17、及归档工作,登记本柜台授权业务相关的登记簿,负责本柜台所用机具设备的保养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第二十六条 网点柜员岗位职责(一)按照省联社印发的集中授权业务操作规程相关业务操作规定,真实、完整、合规地向授权中心提交待授权交易和关联证明材料、查证资料、客户身份等资料。(二)配合授权人员做好现场业务操作监控的确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妨碍集中授权人员独立行使授权职责。及时、正确处理集中授权运行中出现的资料不齐、图像不清晰等问题。(三)对所有在授权中心完成授权处理后还需客户签字确认的业务真实性负责,完成授权业务传票复核签章确认工作。(四)做好所用设备机具的保养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五)配合授权人员做好

18、对授权交易需要现场监控的确认工作。(六)做好营业网点负责人安排的其他与授权业务相关的工作。第三章 运行管理第一节 运行条件第二十七条 设备及运用环境要求(一)营业网点应配备智能化操作终端(WIN XP终端)。(二)授权中心应开通省联社门户、SCOA、身份核查和运管平台。(三)监控中心对授权操作终端进行24小时录像场景视频监控,视频资料保存90天以上。第二节 设备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条 营业网点智能化操作终端安全管理规定(一)严禁接入国际互联网使用。(二)安装正版病毒防范软件(如卡巴斯基),及时更新病毒库。(三)设置远程维护功能。(四)管理员用户必须设置管理口令,只允许由法人机构技术人员使用。普通用户由营业网点员工使用,并定期更新用户密码。(五)营业网点带双网卡的智能化操作终端必须接入省联社员工门户系统。在终端上设置双路由,达到既可以办理门柜业务也可以登陆门户网站的效果。严禁私自带电拆卸终端上各种外部连接设备。第四章 罚则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问责。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各法人机构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办法。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xx农村信用社系统集中授权管理办法(试行)(xx201137号)同时废止。附件:xx农村信用社集中授权业务操作规程13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金融保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