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寒假课后托育服务协议
甲方(姓名): 甲方身份证号码:
学生(姓名): 学生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电 话:
乙 方:
住 所:
校区代表:
联系电话:
为方便子女寒假课后托育,经考察甲方决定将现就读于 学校的学生 交由乙方托管教育。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署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期限
自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具体以缴费收据载明的期限为准。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拥有监护权的学生在指定期段内进行看护和教育,涉及提供相应托管场合、协助提供必要餐食及进行一定的文化课辅导。
具体时段为:委托期限内每日 时至 时(24小时制),其中不涉及:□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如遇法定调休或特别情况有所变动,以乙方临时告知为准。
学生的接送:
□由甲方负责送至乙方校区并负责自行从该校区接回。乙方校区地址:
;
□由乙方负责在指定地点接学生,甲负责自行从乙方校区接回。指定地点为: 。
第三条 餐食安排
委托期间,乙方负责学生的饮食,乙方保证提供的饮食条件符合学生生长发育及学习的基本规定。每日涉及:□早餐;□午餐;□晚餐:□加餐 次。
第四条 缴费方式和请假退费的约定:
乙方采用时段形式收取托管费用,收费标准为 。甲方应缴纳的托育费(含餐食费用)共人民币 (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在本协议签订时全额一次缴纳。
甲、乙双方约定:为保证学生的安全,如因托管学生或甲方个人暂时因素,不能按约定送至乙方处托育,甲方应履行相应请假手续,请假期间的托管费不退。但如请假时间连续超过 日的,乙方在委托期限所有结束后 工作日内按下列标准退还甲方的托管费用:
。
第五条 学生健康状况的如实告知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保障托育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作为本协议的建立最主线原则,乙方招录的托育学生的基本规定为:身体健康,能适应托育期间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安排。为保障学生的主线利益,乙方拒绝招录患有传染性疾病、急(恶)性疾病的学生入托。甲方确认其已明确知悉上述规定。
如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存在隐瞒学生上述病情的情形,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协议,且不退甲方已缴付的托管费用;同时给乙方或其他学生导致损失或伤害的,还应承担所有补偿责任。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涉及但不限于患有心脏病、癫痫病、晕车、晕机、精神状况以及其他病历等);对于学生需特殊照顾的地方或需要特别交待事宜(涉及但不限学生对于某种食物、植物、花粉等过敏的)。假如甲方对以上事项未能具体说明而使乙方未能采用适当防范措施,导致学生在托育期间因此而发生意外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期间内履行对学生看护及教育管理责任。甲方乐意接受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及守则,并委托乙方在紧急情况或不能联络甲方时代表甲方对学生做出合理的决定,并获得代表甲方签字的权利;
2、甲方要配合乙方为学生发明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在入托前,甲方必须提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行为规范、环保、安全和纪律教育;
3、在学生托育期限,甲方应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因学生年限较小,甲方不应让学生随身携带大额或贵重财物;
4、若甲方学生在托育期间损坏公物或别人财产,或导致别人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负责补偿;
5、甲方应准时缴纳托育费用,延期缴纳需经乙方批准。如甲方拒不准时缴纳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6、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从乙方处接回学生,履行自行接回的义务。如乙方已通过电话、QQ、短信等任何形式告知接回学生,但乙方仍不能亲自履行接回义务的,在此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乙方不承担责任;
7、甲方的学习用品、参考用书、作业用纸、水杯等由甲方自行准备。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将以高度负责和敬业奉献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安全、适当、科学的学习与生活管理,使学生各方面素质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提高;
2、乙方负责为学生提供安全、符合环保规定的教室或学习环境、必要的学习、生活设备(如课桌、椅、饮水设施等);
3、乙方负责天天督促学生完毕作业,给予相应检查辅导,并指导学生复习、巩固、预习课程(如甲方对辅导有特殊规定的,由双方另行约定);
4、乙方为甲方学生购买短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在乙方校区内及接送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予以补偿;若乙方在上述期间内履行监护义务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保险公司补偿后局限性以填补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依据法律及过错限度对甲方的直接损失予以补偿;
5、学生托育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和其它需要紧急救助情况,乙方要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得此信息后应及时前往进行积极救助。假如情况紧急,乙方应及时将学生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尽最大所能为甲方垫支抢救、治疗和住院等费用,甲方应当尽快将此费用如实归还乙方。
第八条 特别约定
1、因下列因素发生意外事故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妥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补偿规定:
1.1如遇自然不可抗拒的灾害以及政府行为等因素导致托育期限推迟或取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甲方未明确书面告知的;
1.3学生在受到非乙方服务区域内意外伤害、粗心大意保管不善丢失钱物或者入乙方托育之前进食过不洁食品而导致的身体不适;
1.4其它意外因素导致的损失。
2、甲方确认本协议首部载明的电话,为甲方的重要联系方式和紧急联系方式,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应保证该电话畅通,可以及时、有效地联系甲方。该联系方式如有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否则,乙方通过此方式告知甲方即视为乙方有效地履行了告知义务。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的附件如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学生身体健康情况调查表》。
2、本协议条款中如涉及选填方框“□”,请在需要处打“ü”,否则打“û”;
3、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一方面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即可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字部分)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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