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中国法制史作业一、名词解释:(每题 4 分,共 20 分)1、盗徙封答:是秦律的罪名一种。即私自移动他人田界是侵犯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依律当处耐刑。2、义绝答:中国封建社会一种强制离婚的规定。唐律规定,夫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其旁系亲属,妻殴詈夫之祖父母、父母及杀伤其旁系亲属,皆得离异。3、审刑院答:是宋代新创的中央司法机关,又称“宫中审刑院”。是宋初的审判复核机关,也有部分审判权。其职掌原均属大理寺和刑部,是宋初皇帝加强中央集权的产物。4、资政院答:资政院是清政府在清末 预备立宪 过程中设立的中央 “ 咨询机关 ” ,是作为从预备立宪到正式实施君主立宪制这一阶段的过渡性
2、机构。资政院成员的产生有两种方式,即钦定议员或民选议员。其职权有三项,即立法权、财政议决权和对行政机构的监督权。由于一切决议须报请皇帝定夺,皇帝有权谕令停会或解散及指定钦选议员;所以咨政院与现代社会的国家议会有根本的不同,其实际上只是清政府皇室直接控制的御用机构。5、坚壁清野答:指在抗日战争时期,为防止日寇、汉好、盗匪破坏边区的财力和物力而把公私财物埋藏或隐藏起来。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0分)1简述战国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答:(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即,取消旧贵族的特权,无论是谁犯罪,都要依法论处。(2)制定成文法并公布于众,使人人知法而又有法可依。(3)执行刑罚时,加
3、重对轻罪的刑罚,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2简述大元通制。答:答: 大元通制是元英至治年间成书的一部法律集成.元英宗时,命儒臣以前书(包括至元 新格,著为令的通制和风宪宏纲),颁行全国.大元通制共三千五百三十九条,分 三纲一目.三纲为诏制,条格,断例倒,一目为别类纲目之下又分若干细目.其纲目与唐宋法典的 篇目体系统基本一致,其条文的具体内容,也承袭了唐宋法典的基本精神,但在行文体裁上缺 乏 一般法典所具有的系统划一折形式,是一部有法典性质的法律集成,还称不上是一部法典.3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答:共五编。前三编总则、债权、物权由日本法学家起草。(3分)后两编亲属、继承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2分
4、)是旧中国第一部独立的民法典,(1分)但未及颁布清朝便被推翻。4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特种刑事法庭。答:南京国民政府的特种刑事法庭,分为两级:一是中央特种刑事法庭(设于首都南京,隶属于司法部);二是高等特种刑事法庭(设置地点由司法行政部指定)。特种刑事法庭审理案件,采取合议制,判决不得上诉或抗诉。因此,这种制度是典型的法西斯的审判方式。5. 简述“八议”入律。答:.(1)魏新律将周礼中的“八辟”,改为“八议”,首次入律。(2)“八议”指作八类人犯罪,依法可以享有免刑或减刑的规定。(3)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1. 试述明朝初期的法制指导思想。答::(1)刑乱国用重典.(2)法贵简严.(3)礼法结合,明刑强弼教.2. 试述抗日民主政权的人民调解制度。答:(1)为边区司法诉讼审判制度的重要补充。是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对以后的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大影响。(2)调解的方式有:民间、群众团体、政府、司法调解等。3)调解的原则主要有:自愿原则、须按法律并照顾当地习惯、并非诉讼必经程序。(4)调解的范围:民事纠纷及一般民间轻微刑事案件。(5)调解的处理方式: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支付抚慰金。(6)调解书与判决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