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咸宁35kV高枧输变电工程
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督检查计划
批准: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编写: 年 月 日
咸宁35kV高枧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
2015年11月1日
目 录
一、编制目的--------------------------------------------1
二、工程概况--------------------------------------------1
三、编制依据--------------------------------------------2四、监理工作内容----------------------------------------3
五、基本规定--------------------------------------------4
六、强制性条文检查和实施流程----------------------------5
七、强制性条文检查实施措施------------------------------6
八、工作职责--------------------------------------------7
九、附录------------------------------------------------7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咸宁35kV高枧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明确参建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职责。保证本工程施工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确保本工程达标投运、创建优质工程。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要求,特编制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计划》。正确履行监理项目部强制性条文检查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作为操作性文件,指导监理项目部及监理人员开展施工阶段监理强制条文监督检查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咸宁35kV高枧输变电工程
工程概况
1 工程简介
1.1.1 本站终期规模35kV主变2×10MVA,本期1×10MVA, 电压等级35/10kV,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1.1.2 35kV出线终期4回, 本期2回。
1.1.3 10kV出线终期12回, 本期配置出线开关柜7面。
1.1.4 终期装设容性无功补偿装置2×2×1Mvar,本期2×1Mvar。
1.1.5 新建35KV单回线路25KM,其中电缆0.12KM,架空线路24.88KM,电缆型号YJV22-35KM-3×240,导线JL/GIA-150/25。
1.1.6 新建24芯OPGW光缆24.88KM。
1.1.7 金塘35KV变电站扩建35KV出线间隔1个,新增35KV母线构架1组。龙印35KV变电站扩建35KV出线间隔1个。
1.1.8 新建10KV线路4回9.8KM,其中架空线路9.4KM,电缆出线0.4KM,电缆型号YJV22-3×240,导线JL/GIA-150/25。柱上开关4台。分别是:
(1)高金线1.1KM,其中电缆0.1KM,架空1.0KM,柱上开关1台,
与原金塘-高枧连接,作为联络线,负荷1100KW。
(2)乡直线3.1KM,其中单回架空3.0KM(含甘泉线“T”接1KM),电缆0.1KM,柱上开关1台。主供:高枧镇政府及镇东侧居民加工生活用电,负荷1600KW。
(3)石井线3.1KM,其中单回架空3.0KM,出线电缆0.1KM。柱上开关1台。主供:高枧镇西侧居民加工,生活用电,负荷1000KW。
(4)林场线2.5KM,其中单回架空2.4KM,出线电缆0.1KM,柱上开关1台。主供:林场沿线居民用电,负荷800KW。
三、编制依据
3.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3.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国务院第81号令
3.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
3.5《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
3.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
3.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
3.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11《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3.1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
3.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3.15《砼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3.1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3.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1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3.19《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3.2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3.2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22《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1990
3.23《电器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1990
3.2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1990
3.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1992
3.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1996
3.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28《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3.29《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3.3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3.31 业主项目部《咸宁35kV高枧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
3.32本工程有关设计文件等
四、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
1.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和业主项目部编制的《咸宁35kV高枧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监理项目部对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按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原则,由总监组织编写《咸宁35kV高枧输变电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计划》,经内部审批、审核,报业主项目部批准执行。
1.2施工项目部对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按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子分部)、 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划分原则,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写《咸宁35kV高枧输变电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2.施工阶段
2.1 工程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施工项目部。
2.2根据国网公司企业标准《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施工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工程进展按各分项工程据实记录、填写《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表》,并由监理工程师审核。
2.3工程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主体责任单位为监理项目部。
2.4在分部工程验收时,总监组织对施工项目部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写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由施工项目部项目总工签证。
3.竣工验收阶段
3.1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核查的主体责任单位为业主项目部。
3.2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向业主项目部提交《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应向业主项目部提交《变电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变电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3.3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项目部应及时对照审批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对《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和《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进行复查汇总, 报业主项目部审核、确认。
五、基本规定
1. 工程勘测、设计、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等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
2. 工程建设中,各单位 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保存整改记录。为本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
3. 施工、监理、业主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测、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测、设计单位或业主项目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 工程项目投运前,参建各单位应分别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
5.专职质检员、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6.作为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原始资料,《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及时、有效,并按工程项目单独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
1)检查机构
监理项目部成立以项目总监为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为组员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小组,对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检查周期
2.1 )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小组对各分项工程不低于两次实施《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实施不力的参建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2.2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工作对各分项工程执行情况跟踪监督检查。
2.3 )主动接受并配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各阶段执行《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情况实施的监督审查。
3)检查评价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为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执行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各分项工程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执行记录中确认,并在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总监组织对施工项目部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价。本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将纳入《咸宁35kV高枧变电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六、强制性条文检查和实施流程
开工审查---土建施工图纸设计交底、会检---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工程---屋面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构架及支架施工---建筑给水及排水施工---电气施工图纸设计交底、会检---建筑电气施工---防雷、接地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母线引线安装---消缺---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
根据各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的特点跟踪实施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对工序交接部位依据规范进行验收并核对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条文要求;对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项目,实施整改闭环管理。
七、强制性条文检查实施措施
按照国网公司企业标准《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条文内容编制本实施计划方案。认真执行。
7.1.加强对“强制性条文”的学习与培训。工程参建各单位要结合本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制性条文”的学习与培训,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对“强制性条文”的认识和理解。
7.2.施工须针对工程实际和《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认真编制《咸宁35kV高枧输变电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经内部审批, 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批准执行。监理项目部将有计划地开展执行情况检查,并定期通报,做好评估工作。
7.3.设计单位交底时应向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提交《勘测设计部分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交底纪要》和《勘测设计部分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清单》。
7.4.监理项目部在工程施工阶段根据制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内容认真填写,并按照所涉及到的条文按分项工程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进行确认、签证。
7.5. 根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对设计、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进行审核确认,对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进行审核确认,在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总监组织对施工项目部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价。
7.6.提高《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实施效果。业主项目部将强化《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与指导;工程设计单位要加强对设计质量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满足《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的要求;监理项目部以《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为依据,严格进行安全、质量监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汇总;施工项目部严格按《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组织施工,确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7.7.加强责任考核,监理项目部将加强对《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通过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规定、达标创优考评标准等规章制度,加大对《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引导工程参建各方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执行“强制性条文”及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相关规定。
7.8.将“《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内容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认真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的验收,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7.9.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活动,强化旁站监理。
八、工作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指导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根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对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汇总表进行审核确认。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组织、主持对施工项目部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价。
2.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根据各自专业开展工作,对各分项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情况监督检查,对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进行确认、签证,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参与总监对施工项目部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价。核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的真实性,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九、附录
9.1.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SZLB23
9.2.变电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JXMB4-1
9.3.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JXMB4-2
9.4. 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JXMB4-3
SZLB23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标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2
3
4
5
项目部质检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注 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 份,施工项目部存 份。
JXMB4-1
变电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执 行 标 准 名 称 及 编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项目总监(副总监):
年 月 日
注:已按要求执行的在执行情况空格栏中打“√”,未按要求执行的在执行情况中打“×”。
JXMB4-2
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执行情况
验收结论
1
单位工程名称
应执行
已执行
记录份数
2
单位(子单位)工程已按合同、设计文件及规程、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共 分部,符合要求 分部,应验收 项 已验收 项,合格
项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质检员证号:
监理人员资质证号:
4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隐蔽工程验收文件齐全,有效。
共 项 份,签证齐全
5
工程验收程序符合要求
各单位验收报告资料齐全
6
安全和功能的检测
抽样检测合格,资料完整
7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
试块(件)及原材料有见证取样记录,取样数量符合要求,实验室资质证书齐全有效
8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有单位工程观感验收记录,签字齐全,合格
核查意见
建设单位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JXMB4-3
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编号:
工程
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执行情况
验收结论
1
单位工程名称
应执行
已执行
记录份数
2
单位工程已按合同、设计文件及规程、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应验收
已验收
合格率
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共 项 份,签证齐全
4
参加工程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合格
质检员证号:
监理人员资质证号:
5
工程验收程序符合要求
各单位验收报告资料齐全
6
调试工作符合规定
调试项目齐全,调试报告 份:
核查意见
建设单位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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